厦门集美大学针对江苏考生届的招生简章是?(关于中央民族大学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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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大学针对江苏考生2010届的招生简章是?

集美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5-10 17:56:00阅读:29168打印本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学校为福建省属公办全日制多科性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1个本科专业、7个高职高专专业。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高职等。
第五条 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集美大学相应的学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 继续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学校通过招生网(zsb.jm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第十一条 2009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一、招生专业:
� 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法学、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英语、日语、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系统、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动植物检疫、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
高职专业: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地区:
200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09年招生计划为6065人,其中本科计划5600名,高职高专计划465名。另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为150名。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年限: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高职专业:学制两年。
学习年限以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具有学籍的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4年,累计实际在校修业时间在原学制年限基础上延长不超过2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第十三条 普通本科专业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调档并择优录取。
我校原则上只录取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的考生(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批次除外),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计划数时,可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按各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现”进行审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
③ 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
曾有上述问题,经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单位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出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校对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制定的《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内容详见附件)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的生源情况,确定必录线,具体为: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5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二、学校根据进档生源情况,先行确定部分第一专业志愿生源超过计划数较多的专业为第一轮预录取专业,结合“分数级差”的方式,按1:1进行预录取。
三、第二轮预录取时采用“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调配,在考虑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同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必录线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录取过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四、专业级差的分值设定: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2、按志愿优先方式进档的考生,录取时本科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0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
五、英语、日语两个专业在录取时要求口语测试成绩达良好(含)以上。
六、原则上认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预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为依据进行调配。
七、学校对部分经济、管理、语言类等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主要为英语和数学科目),录取时由现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每批次的进档生源情况予以确定单科成绩最低控制分数。
八、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精神,江苏生源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为: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科符合选测为2B、必测4C1合格。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九、上述专业调配原则若与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有关规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
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联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进档考生中,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校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进档考生中,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均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二、体育类专业分统招和单招二类。面向福建省的体育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面向省外的体育类专业只招收体育理科考生。
统招专业录取办法为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单招专业为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招收对象为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考生,其专业考试由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专项测试标准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我校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体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按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5%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一级武士(含)以上的考生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总数的10%的要求,录取时可适当调整和控制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两专业的计划执行数。
第十八条 国防生只招收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九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及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一条 2009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专业:6000元/生·年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生·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3600元/生·年;三、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6000/生·年。
其余本科专业:3600元/生·年
2.少数民族预科班:3600元/生·年
3.高职专业: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学院(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500元/生·年至1200元/生·年(公寓)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一、优秀奖学金:
1.适用于航海、农林、师范类等本科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8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0%;
二等奖:6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三等奖:400元/学年,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0%。
2.适用其他本科专业(航海、农林、师范类专业除外)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5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0%,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9.5%,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3.适用高职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3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23.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12%;
三等奖:奖额占学杂费的18.3%,评定比例占缴清学杂费学生总数的20%。
二、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助学金。
三、勤工助学基金。组织特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四、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助学贷款的相关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纪律检查
第二十三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进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jiwei@jmu.edu.cn,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 www.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2-6183371;传真:0592-6185889;电子邮箱:zsb@jmu.edu.cn。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自主招生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含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央民族大学(MinzuUniversity of China)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含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本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
2015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9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20人、新疆艺术类预科1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88个(类)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的70%投放到中西部及少数民族集中区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条: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学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三条: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法学(法学与英语)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在平行投档省份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投档省份调档比例为120%,对于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八条:在非平行投档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内蒙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第二十条: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专业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零起点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各族汉语答卷考生,学制五年,免学费,毕业时有50%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保送研究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文/中韩经贸翻译/蒙文/蒙汉双语/维语/汉维翻译/哈语/藏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古籍文献)两个专业方向有18名计划用于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海南五省市提前加试民族语方式录取,其余计划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法学(藏语基地班)和新闻学(藏语实验班)招收藏语答卷的民考民考生。
第二十四条:信息与计算科学(实验班(藏))和工科实验班(藏)只招收有一定藏语基础的考生。工科实验班(藏)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
第二十五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我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六条: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教学【2014】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重点(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的,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台湾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和前标级学生录取方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部分院系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我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部分专业免收学费:民族语类专业(不含“中韩经贸翻译”、“蒙汉双语”、“汉维翻译”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不正当考试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高水平运动员、艺体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本科招生网站:zb.muc.edu.cn。
监察举报电话:010-68933192

攀枝花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

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

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

一、学校简介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座落于中国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康养胜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国家创业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全国唯一一座以花命名的优秀旅游城市--攀枝花市。

学校现占地81.52万平米,校舍建筑面积54.06万平米,固定资产总值10.95亿元,馆藏文献491.24万册(纸质图书142.4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3亿元,下设19个教学单位和3个科研单位,开设59个本科专业,42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个学科门类,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及研究生(联合办学)、留学生计16000余人,生源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兼容,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现有教职工1226人,其中专任教师946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22人,占专任教师的44.6%;硕士以上学位775人,占专任教师的81.92%。现有国务院政府特殊专家津贴获得者1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员18人,攀枝花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60人,攀枝花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

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成效显著。十二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550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部级项目297项、市厅级项目559项、横向项目343项、科研经费2亿余元。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158项,其中省(部)级16项、市(厅)级98项;社会科学类131项,自然科学类27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11篇,SSCI、SCI、EI、CPCI收录源刊上发表论文1165篇。出版专著(编著)、译著教材420部。专利授权2309件,其中发明专利218项。

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省级精品课程11门;建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43个,其中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1个,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25个,攀枝花市岩矿重点实验室等市级科研平台16个。

近年来,立项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740余项,直接受益学生3000余人,孵化学生创业项目136个,成功孵化企业37家,实现创业就业近600人,带动参与创业大学生近11000人次。学生在各项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屡创佳绩,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2071项,其中国际级获奖13项,国家级获奖194项,行业协会获奖1303项,省级获奖561项。

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广泛。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外高校及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等国内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合作开展教师和留学生的培养、文化互通和科研交流,8名本科留学生已完成学业顺利毕业,现有在读临床医学本科留学生64名。2017年承办了中国(四川)——尼泊尔卫生医疗人员研修班,是我省首次承办的国际医疗卫生培训交流项目,也是攀枝花市承办的首个国际交流培训项目。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校园之星”、“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6万余人,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勤奋务实,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4%以上,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科研单位”、“四川省人才开发先进单位”、“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兴川战略人才强省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被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遴选为“全国100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

二、考生热点关注

----攀枝花不止是花的名字

简历—精神:开放、诚信、文明、和谐

地理位置:四川省南部

人均GDP:连续多年位居四川第二

人口:103.91万

家庭—有“米、有盐”(米易县、盐边县)

有“东、西””(东区、西区)

有“人”(仁和区)

荣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

中国钒钛之都

中国阳光花城

中国康养胜地

四川南向开放门户

国家创业城市

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基地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

世界卫生组织第二批公布中国健康城

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山水园林城市

----学校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

学校位于市中心,校园绿草成茵、绿树成林,鸟语花香,湖波荡漾,环境优雅,独具南亚热带特色风光,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攀枝花处于成昆线上,全国多次列车直达或经停,高速公路贯穿全境,北京、重庆、西安、南京、上海、深圳、武汉、成都有直达飞机。

----被我校录取的可能性

从近几年出档情况看,普通类四川省本科一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10分左右,本科二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40分左右,专科批次一般高出省控线200分以上;省外全为本科批次,随机性较大,一般高出省控线20分以上。其他类别详情请见后。

----学校办学层次

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理念及特色

在三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明确了“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应用为先”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植根攀西,服务资源开发;以工为主,躬耕应用技术;校地相融,政产学研合作;知行合一,育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生源计划及范围、在四川的招生批次

2020年学校拟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拟招生总计划为4100名,其中本科3800名,专科300名。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我校在四川省的招生类型及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含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普通类专科批次、艺术类本科批次、艺术类专科批次、少数民族预科等六个类型及批次。

----学校专业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录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美术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根据专业成绩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余省份考生根据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国语学院相关专业录取时需考察考生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满分的60%。

(5)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一定的徒手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徒手画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转至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土木工程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习。

----新生是否有转专业的机会

根据《攀枝花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攀学院教 〔2011〕165号)规定,新生入学后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其中专科学生申请时间在报到注册以后,本科学生申请时间在学习一学期以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综合情况予以办理。

----学生是否有出国留学的机会

学校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国外先后与英国斯旺西大学、瑞典哈姆斯塔大学、美国杜鲁门大学、东密西根大学、泰国商会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等国外高校及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大学、西华大学等国内高校,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建立合作关系,积极开展游学、访学、交换生等多项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建校以来,为社会各条战线输送数万名合格的普通本专科毕业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已成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和骨干力量;我校毕业生以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勤奋务实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近年来,我校在四川、重庆、云南、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地建立了100多个专业化的实习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4%以上,2005年以来学校年年被评为“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对贫困学生和优秀学生的济困助学和鼓励措施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攀大青年”、“校园之星”、“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凡被我校录取的本专科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个人不用支付贷款利息。

三、拟招生专业

攀枝花学院2020年本科拟招生专业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名称备注智能制造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本科四年工学机械电子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机器人工程本科四年工学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车辆工程本科四年工学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会计学本科四年管理学物流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市场营销本科四年管理学财务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四年经济学生化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四工学生物工程本科四工学环境工程本科四工学园艺本科四农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四年工学软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网络工程本科四年工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四年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四年工学土建学院土木工程本科四年工学工程管理本科四年工学测绘工程本科四年工学建筑学本科五年工学城乡规划本科五年工学医学院临床医学本科五年医学钒钛学院冶金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四年工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本科四年工学采矿工程本科四年工学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环境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产品设计本科四年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本科四年艺术学康养学院护理学本科四年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新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本科四年文学商务英语本科四年文学翻译本科四年文学人文社科学院法学本科四年法学旅游管理本科四年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本科四年文学秘书学本科四年文学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攀枝花学院2020年专科拟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备注

交通与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电子技术

专科

三年

艺术学院

雕刻艺术设计

专科

三年

康养学院

护理

专科

三年

拟含招对口高职

助产

专科

三年

拟含招对口高职

人文社科学院

学前教育

专科

三年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2019年各批次调档情况

2019年各批次调档情况省份层次科类原计划执行计划执行调档比例调档线高出省控线较去年备注全国四川本科一批次理科100100100%103省控线:547调档线:557本科二批次文科319319100%425省控线:472调档线:514理科19401940100%462省控线:459调档线:505专科批次文科7186100%31717省控线:150调档线:467理科6680100%2955省控线:150调档线:445对口高职本科5050100%2919年首次本科招生省控线:479调档线:508专科2525100%286156省控线:140调档线:426艺术本科批不分文理144144100%378省控线:200调档线:237艺术专科批不分文理3030100%746省控线:165调档线:239省外本科文科105105100%各省不一样本科理科159159100%各省不一样本科艺术2626100%各省不一样备注:具体各省各专业近几年录取详情请查询攀枝花学院招生信息网

热忱欢迎广大有为青年学子报考攀枝花学院!

学校网址:

咨询电话:(0812)3370868 5712507

招生信息网:

学校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

枝花学院招生手机网站

攀枝花学院招生公众号

以上就是国际学校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厦门集美大学针对江苏考生届的招生简章是?(关于中央民族大学自主招生),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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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招生阶段有哪些?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国际初中部、国际高中部。同学们可以参考一分钟看校详细参考。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

目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高中在读学生。本地学生和外地学生均可报读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

申请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考核由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组织,包括笔试与面试。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班级是如何设置的?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每班约15人,师生比达1:3,中外教比例约1:1,每位学生都有一位学习导师,就个人学业规划、学习方式、学业疑问等接受指导。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学习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设置的课程有:英语语言、其他外语、世界历史、生物、语文、体育、戏剧选修、音乐选修等。课程丰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哪些学生可以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报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者,需是初中在读学生。欢迎各位感兴趣的同学们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如何?

教学区建筑面积6300多平方米,有图书馆、标准化的实验室、音乐教室、星空地理教室、中外文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专用教室;活动区有400米跑道田径场、室内网球场、室内体育馆;生活区有标准餐厅及美式风格标间式公寓,是一所现代化、数字化学校。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都开设了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开设了语言、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文学、人文艺术、体育健康等罗格斯科校课程,以及相关大学先修AP课程。除了这些,学校好开设了Lower  Secondary、IGCSE、A-level等英国剑桥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优势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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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特色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美式高中课程的开设、采用走班制度与小班化管理、设置中国文学特色课程、教师从海外优选、100%大学升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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