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美国际学校奖学金制度和助学金制度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1-01 06:04:01
今天小编搜罗了深圳华美国际学校奖学金制度和助学金制度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奖学金制度
01入学综合测评奖
入学面试综合测评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奖学金券由我校家长服务中心发放,家长持奖学金券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时抵扣学杂费。
02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奖
03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奖
我校设置艺术之星、运动之星、进步之星、阅读之星、演讲之星、感恩之星、生活之星、领导之星、友爱之星、创造之星,每获一颗星奖励500元,每个学生每学年最多可获五颗星。
04凡获得奖学金者,学校将颁发精美奖状,并发放奖学金券。奖学金券专人专用,不可转让,不能兑换现金,家长持券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抵扣下学年学费。
05本奖学金审批人为校长,入学奖学金由家长服务中心主任、在校生奖学金由学生发展中心主任报请校长审批。
06本奖学金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华美外国语学校。
助学金制度
01享受对象:
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同一家庭多子女报读我校者。
金安教育集团下属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办学实体,直升我校的学生。
深圳市和罗湖区政府引进的特殊高端人才子女。
02助学金额:
每位新生首次入学申请助学金上限为3万元。同一家庭多子女报读我校者。
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校和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助学金额。
同一家庭多个子女(血缘关系)报读我校,第二个子女学费享受助学金3万元,第三个子女起学费减半。
金安教育集团下属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办学实体,直升我校的学生可直接享受入学助学金1万元。
深圳市和罗湖区政府引进的特殊高端人才子女报读我校,经核实有关证明材料后可享受助学金2万元。
03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助学申请。
本助学金制度仅学生入学首年适用。
学校负责登记、收集学生资料并审核,报董事会审查批准。
本助学金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华美外国语学校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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