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铁路运输学校地址 石家庄铁道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7-17 14: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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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的色弱考生,石家庄铁道学院限报吗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再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语文: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下设招生办公室。
2、学校校本部地址,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者,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碧冲粗者判培,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
3、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金融学;如小分仍然相同。
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不进行专业调剂: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遵循“公平竞争。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除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即: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悔镇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制定本章程,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①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2)投档成绩相同时、材料科学与工程。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
①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
②统招普通本科生,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报考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地址:
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外语高考成绩
③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④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邮编:050041;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3)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北京市考生,须联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5)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6)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高铁专业哪个学校好
开设高铁专业比较好的学校有: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铁路技术学院等。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简称“上海交大”,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中央直管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基信”。
学校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7年经历西迁与分设,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
师资力慧陆量:
截至2020年4月8日,上海前锋顷交通大学有专任教师3236名,其中教授98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2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3名(包括1名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45名。
青年拔尖人才24名,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12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36名(青年科学家2名),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14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上海交通大学
读高铁专业哪个学校好
1、西安铁路交通学校
西安铁路交通学校是一所全日制铁路专业重点技术学校,是全国各大铁路局人才定向培养单位, 是交通运输部门合作专为铁路系统培养输送应用型、技能型的高素质人才基地。学校地处灞桥区白鹿原大学城,学校因地制宜,紧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及“互联网+”政策等重大战略布局,
精品打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高铁乘务”、“铁路工程技术”、“铁路轨道供电技术”、“铁路通信信号”、“铁路物流管理”、“动车制造与检修”、“电气化铁路技术”等专业。
2、西安铁道职业学校
西安铁道职业学校(Xi'an Railway Vocational School)简称西铁校,创办于1997年,是由西安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铁道综合类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占地面积400余亩,在校生万余人,是西北地区老牌轨道院校之一。学校开设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电气化铁道供电、铁道信号等铁路热门专业,办学多年来,学校以优质的教学服务及完善的就业体系在社会各界广受赞誉。
3、成都铁路工程学校
成都铁路工程学校(Chengdu Rai way Engineer ing School),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四川盆地,地址在成都市郫县。是国家首批中等示范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的铁路施工类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教育部、 建设部确定的建筑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为祖国的铁路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天,仍有上万名铁工校学子奋战在祖国的万里铁和袜喊道线上。近几年来,学校狠抓招生、就业、教育教学三个环节,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
4、郑州铁道中等专业学校
郑州铁道中等专业学校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国家教育部备案,是河南省政府、郑州市政府首批为我省城铁、地铁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的全封闭唤野军事化学校。
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83年的郑州中华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后经郑州市教育部批准更为郑州铁道中等专业学校,学校位于郑州市工业路走廊郑上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56万余平方米。
5、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所全日制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建设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校前身为成立于1975年的原铁道部部委属院校广州铁路机械学校,2000年6月由广州铁路机械学校、广州铁路运输职工大学与广州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合并组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好侍-西安铁路交通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西安铁道职业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成都铁路工程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郑州铁道中等专业学校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河南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工程技术学院 黄淮...
【2018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65、6336、6346。
第三条 学院概况: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河南省的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教育厅与郑州铁路局共建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河南省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河南省教育科研网节点单位。
学校占地1100亩,设置有16个教学院(系、部),开办有工、医、文、管、经济、艺术6大类68个专业协调发展,对外合作办学余带设置医护类、铁道运输类和管理类等专业14个,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校内设有“河南省高速铁路运营维护工程研究中心”和“河南省轨道交通智能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个省级科研平台。现有教职工885人,专任教师600余人。其中,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河南省高校教学21人,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级教学团队4个。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0%,博士、硕士占66%,双师素质教师占73%,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
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为高职高专。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为三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265、6336)和两年(河南招生代码为6346),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晌瞎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高速铁路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和河南省“三区一群”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及行业技术进步,结合我院办学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院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十四条 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竖谨芦)、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信号技术方向)、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铁道机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驾驶方向)、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检修方向)、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五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七条 2018年我院护理类专业【包含护理、护理(ICU方向)、助产三个专业】和康复治疗类专业【包含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两个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按护理类或康复治疗类填报。学生入校后一年级进行大类培养,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和学校相关规定分专业培养。
第十八条 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九条 对进档的艺术类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课成绩,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9号(新校区)
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老校区)
邮编:451460(新校区) 450052(老校区)
咨询电话:0371-66993105、66901341
传真:0371-66965284
监督电话:0371-60867175
学院网址:http://www.zzrvt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铁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相关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监督检查录取过程等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068,办学性质:公办,院校性质:市属院校,办学层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为主。
办学校址:
英才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金河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金河路66号
航海校区:河南省郑州市京广南路1号
龙子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相济路一零七国道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第六条办学特点: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是在原中州大学(成立于1980年)的基础上,2016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全国首批由省会城市主办的综合性普通高校之一。学校秉承“修德、敏学、笃行、拓新”之校训,在多年的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现有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七大学科门类。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学校2018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收本专科学生,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主要以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数量及志愿情况分配招生计划,学校预留计划用于平行志愿多投考生档案的录取。
第八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录取
第九条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录取。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统考成绩达到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普通本科、专科专业严格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对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到其第二专业志愿排序,排序位置在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它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一)艺术类:
1.本科:
产品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本科A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科:
摄影摄像技术、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60%+文化课×4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30%+文化课×70%折合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体育类:
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专业课均达到河南省划定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平行分考生录取原则是普通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体育类按照专业分数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鉴于浙江省实施新高考方案,我校对浙江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限选思想政治、历史、物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安排专业。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贷助情况
第十四条本科专业学费标准。
理工类:3700元/生?学年
文史类:3400元/生?学年
艺术类:5700元/生?学年。
第十五条专科专业学费标准。
理工类3600元/生·学年
文史类3300元/生·学年
艺术类56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000元/生·学年
软件类8000元/生·学年
第十六条奖贷助学情况。
①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是学校的学业奖励金,按学年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选。
一等奖 奖金4000元/生
二等奖 奖金3000元/生
三等奖 奖金2000元/生
②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在专业学习中争先创优,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而设定的一项评选范围广的学习奖项。
一等奖 奖金800元/生
二等奖 奖金600元/生
三等奖 奖金400元/生
③助学贷款: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普通本科、专科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颁发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8229255、68229256、
68229257、68229258
资助咨询电话:0371-68229381
传真号码:0371--682298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18号
邮政编码:450044
学校网址:http://www.zhzhu.edu.cn
招生信箱:zzgyzb@126.com
招生信息及录取信息公布网址:http://zsb.zhzhu.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黄淮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黄淮学院,学院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大道76号(邮政编码:463000)。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高校。
第四条 国标代码:10918;招生代码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黄淮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战略研究试点院校、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高校。学校占地2460亩,校舍面积58万平方米。学校设有17个学院,52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农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万余人。
第六条 学校位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的天中大地——河南省驻马店市,有一路之隔的南北两个校区。这里风景如画,嵖岈山、薄山湖、铜山湖,绿山秀水,争奇斗艳;这里文人汇萃,李斯、干宝、桓宽、范缜,文史俊杰,各领风骚。京广铁路、京深高铁、107国道、京珠高速、大广高速和沪陕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交通极为便利。
第七条 学校大力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教学做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与260余家行业企业合作组建“黄淮学院合作发展联盟”。与德国菲尼克斯集团、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了“工业4.0智能工厂实验室”、“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等32个省厅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平台,并获批国家发改委“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成功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
第八条 学校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被评为“科技企业孵化器”,“黄淮众创空间”被评为众创空间,学校被评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第九条 学校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印度、澳大利亚等7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20多所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项目达到12个,国际化办学水平位居同类高校前列,并连续承办了四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发布渠道:一是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三是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新生。
2、我校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及投档原则,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3、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投档考生中,我校各专业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成绩从高到低(非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出现并列分时,按语数外排序)的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根据学校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综合考虑专业集群建设、师资和办学条件、社会人才需求等情况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确定招生专业与规模。为了解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后出现的生源不均衡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录取程序,通过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5、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遵循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投档原则,在文化分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获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体育类本科)对应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合格证的投档考生中,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按以下成绩折算方式进行录取: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专业、美术学专业、动画专业、动画(合作办学)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
(3)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语数外分排序)。
(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分×60%与文化分×40%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分时,依次以专业分、文化总分、语数外分排序)。
6、我校国际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培养模式是:
(1)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与英国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Aberystwyth University)共同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后,由我校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阿伯瑞斯特维斯大学是英国威尔士历的第一所大学,该校的教学质量和研究成果在世界上有着很高的声誉。
(2)报考我校软件工程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和印度迈索尔大学(University of Mysore)共同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后,由我校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迈索尔大学是印度五大学,已有上百年的办学历史。印度的软件工程技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3) 报考我校会计学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与英国斯旺西大学(Swansea University )共同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后,由我校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斯旺西大学以其卓越的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斐声国际,在学术成就和科研贡献方面拥有悠久且令人自豪的历史。在英国《泰晤士报》首届“英国学生体验”评选中,凭借其在学生就业前景、设备设施、课业满意度和校园生活的出色表现,在全英170所高校中名列榜首。
(4) 报考我校动画专业本科项目的学生,由我校与韩国东明大学(Tongmyong University)共同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后,由我校颁发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东明大学连续五年被评为“教育改革优秀大学”,拥有1600余家合作企业,就业率全国。
(5)报考我校与英国班戈大学(BangorUniversity)、印度迈索尔大学(University of Mysore)合作办学的专科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由我校和合作大学共同培养,成绩合格获得我校专科毕业证后,符合条件,如愿出国学习,可选择去合作大学继续学习。
第十七条 我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八条 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台湾忠信德育奖学金、优秀新生减免学费、优良学风班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 设置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救助等资助形式,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
第七章 学费与住宿费
第二十条 我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普通类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700元。
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700元。
医学类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4500元。专科:每生每年4400元。
※ 我校本科合作办学的会计学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5000元;本科合作办学其它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3000元。
※ 我校专科合作办学的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
第二十一条 我校按标准6人间收取住宿费,每生每年750元。
第八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二条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及格并修满规定的学分,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
招生办公室:0396—2853111 2879369 2853178
咨询热线:0396—2879088 2879098(6月10日至8月30日)
联 系 人:徐老师 潘老师 孙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huanghuai.edu.cn
邮 箱:E-mail:zhaoban@huanghuai.edu.cn
石家庄铁道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 为了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学校概况: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
第四条 学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龙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龙山路1号,邮政编码051130;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
第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盯穗庆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凯握。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族备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如分数、等级均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
3.浙江省、山东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再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两个专业按自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除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考生,须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范围内,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含优惠分)和统(联)考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仍相同则全部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一批录取。只招收英语语种理科考生,要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以150分计)。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可同时获得石家庄铁道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
第二十条 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宿舍条件,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二十五条 学校奖助政策体系完善,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等多种渠道的帮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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