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择优国际教育学校地址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7-21 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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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了确保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御铅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八条、学校全称及部标代码
学校全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部标代码:10442
第九条、学校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聚才六镇握路东首北侧邮编:276000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南路5460号邮编:250002
第十条、学校办学层次、类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厅,教育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1966年3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青岛医学院在沂水设立的分校;1972年8月,国务院科教组批准学校正式命名为沂水医学专科学校;1981年9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由沂水迁往临沂;1986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临沂医学专科学校;2004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家教育部,学校更名为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二条、学校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现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校本部设在临沂。学校现任党委书记卢廷祥,校长周天增。
学校本部座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临沂市,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济南校区座落在风景秀丽的泉城济南南郊万灵山北麓,交通便利,办学环境优雅。
学校占地1695亩,建筑总面积47.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2亿元;图书馆藏书96.4万册;学校教学设备先进,建有临床、护理、口腔、检验、药学、御拆庆康复等专业的7个高标准实验中心,拥有现代化的计算机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实现了校园计算机网络与因特网和中国教育科研网的连接。临床教学基地有附属医院、附属眼科医院各1所,非隶属附属医院4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92所,分布于山东全省和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大城市。
学校现有教职工1037人。其中,硕博学位学历人员248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253人,硕士生导师17人,到国外研修学习近40人。建成3个省级教学团队,2人获山东省教学名师称号,选聘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校外兼职教师100余名,聘用外籍客座教授10人,常年专任外籍教师3人。16人在全国和省内学术组织任职,33人分别兼任医院院长或科室主任等职务。
学校设有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检验系、眼视光学系、医学影像学系、药学系、康复医学系、卫生管理系等13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麻醉方向)、临床医学(妇幼保健方向)、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方向)、临床医学(影像诊断方向)、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医院信息管理方向)、临床医学(社区医学方向)、临床医学(健康管理方向)、口腔医学、护理、护理(英语护理方向)、护理(日语护理方向)、护理(康复护理方向)、护理(社区护理方向)、护理(急救护理方向)、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方向)、药学、药学(英语药学方向)、中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方向)、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信息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医疗保险实务、康复工程技术、临床工程技术、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等36个专业和专业方向。
学校面向山东全省招生,并与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陕西、贵州、甘肃、云南、宁夏等15个省市自治区对等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540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深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建成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
积极推进毕业生进入国际市场,开发了护理赴日就业、赴沙特工作、新加坡实习护士培训、澳大利亚护理大专移民等项目,为学生出国学习、就业搭建了平台,几年来共输送300余名学生赴英国、日本、新加坡、沙特等国家留学、就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现分布于北京、广州、深圳、大连、济南、青岛等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和5个国家。教育导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多家媒体分别报道了我校促进学生就业的经验。
学校自建立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各类卫生技术人才7万余人,一大批毕业生考取了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有的成为医疗卫生系统上的业务骨干,有的成为医学界知名专家,许多毕业生担任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职务,为我省乃至全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诚信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国家档案管理特级单位、教书育人先进单位、教育改革示范学校、省普通高等学校文明校园、省级花园式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高校伙食工作先进单位、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先进单位、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平安校园、省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目前正在以创建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为龙头,全面启动内涵提升工程,校园文化建设工程,“三个基地建设工程”,“进出两旺工程”,学报名刊工程和基建二期工程,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宗旨,遵循医学教育和卫生人才成长规律,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我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合格卫生人才。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2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四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七条、我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除护理(日语护理方向)专业学生实施日语教学外,其他专业学生实施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第十八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录取方式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批次
我校在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分数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首先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1:1进行专业投档,分数达到所填报专业录取分数线之上,直接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录取,因分数较低,未安排进所填报专业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则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取向、身体状况等综合考虑调剂到未安排满额的专业中,包括校区间专业调剂,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就退档。因退档所造成的缺额,从进档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各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学校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不需考生付费)。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八条、新生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内,学校可根据考生申请以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学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热门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具体热门专业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文件为执行标准。所有学费按学年收取。
第三十三条、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03]22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分级收费,标准为1000元/生/年。
第三十四条、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三十五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按照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的省政府奖学金及临沂市人民医院奖学金,最高标准分别为为8000元/人、5000元/人、6000元/人,同时,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600元三个等次。
第九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三十六条、1、学校名称: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 www.chsi.com.cn )查询。
第三十七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助产等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中药、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它医学相关专业的普通专科毕业生具有报考相关类别职业考试资格。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八条、毕业生可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政策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三十九条、学校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条、学生就业,由省人事厅签发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推荐书。
第四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东首北侧邮编:276000
网址:http:// www.sdmc.edu.cn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39-821266582255848075500
传真:0539-821266582115528075500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南路5460号邮编:250002
网址:http:// www.sdmc.net.cn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531-863057778630566686305778
传真:0531-8630566882983245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类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代码:12945
第三条 学院办猛弯学体制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山东联合大学基础上成立了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使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国标代码12945)。
学校坐落于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区,高职在校昌或生9105人。学校占地面积66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79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33亿元人民币,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489.6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3.8万册,电子图书515册,教学用计算机1760台。学生公寓面积77500平方米,极大地满足了学生的住宿需求,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诉求,在宿舍内安装空调,调整居住空间布局,人文化的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学生食堂面积达16660平方米,为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就餐环境;同时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的综合教学楼及接待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为增强学生体质并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学校于2019年新铺设标准塑胶跑道,增设五人制足球场和灯光篮球场。天猫商店、瑞幸咖啡、校园文创商店、自助洗衣机等生活基础设施也在逐步的便利学生日常的学习和生活,增加了学生在校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学校下设财贸学院、艺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工学院、健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9个二级学院。拥有国家统招高职专业57个,五年一贯制专业6个。涵盖了财经、商贸、电工电子、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土木建筑、机电一体、旅游服务等12个专业大类。
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3门,省级教学团队2支,省级品牌专业群2个,校级重点专业10个,构建专业群11个。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范围
2020年我校主要面向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内蒙古、山西、甘肃、新疆、宁夏、广西、陕西、江西等省份招生(最终结果请以各省考试院官方公布为准)。
备注:我校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2020年填报志愿指南、我校网站: http://www.sdshxy.cn 或者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最终计划数以官方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一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枝迅闷门确定。
第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五条 招生条件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春季高考招生对象为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
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要求:女身高要求162cm以上;男身高要求172cm-185cm;
3.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10」×10%;上下浮动不超过5kg;
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7.具备一定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
8.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9.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10.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
2.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3.改革试点省份山东省: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2)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
(4)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录取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费用相关规定
第一条 学校学费标准:
学院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
财贸学院
1
会计
9000元/年
2
金融管理
8500元/年
3
财务管理
8500元/年
4
财务管理
0元/年
5
互联网金融
8500元/年
6
审计
8500元/年
7
税务
8500元/年
8
投资与理财
8500元/年
9
保险
8500元/年
10
国际贸易实务
8500元/年
艺术学院
1
表演艺术
8500元/年
2
艺术设计
9000元/年
3
环境艺术设计
9500元/年
4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9500元/年
5
动漫制作技术
9800元/年
6
表演艺术
9500元/年
7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9500元/年
工商管学院
1
工商企业管理
9000元/年
2
工商企业管理
11300元/年(9000+2300)
3
市场营销
8500元/年
4
人力资源管理
8500元/年
5
物流管理
8500元/年
6
旅游管理
8500元/年
7
酒店管理
8500元/年
8
酒店管理
0元/年
9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13500元/年(8500+5000)
10
空中乘务
15500元/年(8500+7000)
信息工程学院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9500元/年
2
计算机网络技术
8500元/年
3
软件技术
8500元/年
4
物联网应用技术
8500元/年
5
电子商务
8500元/年
智能工学院
1
新能源汽车技术
9000元/年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9000元/年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8500元/年
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500元/年
5
电梯工程技术
8500元/年
6
数控技术
8500元/年
7
电气自动化技术
8500元/年
8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18500元/年(9000+9500)
9
工程造价
9000元/年
10
建筑工程技术
9000元/年
11
建设工程管理
8500元/年
12
建设工程监理
8500元/年
13
物业管理
8000元/年
14
消防工程技术
8000元/年
健康学院
1
公共卫生管理
8500元/年
2
老年保健与管理
8500元/年
国际交流学院
1
应用英语
7500元/年
2
应用日语
9000元/年
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住宿费标准:
一档1200/人·学年;二档2400元/人·学年;三档3200元/人·学年。学生入学时均按照一档标准缴纳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升级更换宿舍标准。
第三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每年申请的贷款额1000-8000元不等,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有关规定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他生源地学生可根据当地政策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出具在学证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学生(大二年级、大三年级)可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比例为大二、大三在校生的1‰和0.5‰。毕业时优秀学生可参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参评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可参评职业素养优秀学生、专业理论学习标兵、专业技术操作能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等七类荣誉称号,参评比例在15%-40%之间。
第六条 学校不委托校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一条 录取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条 新生报到时,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出现的其他问题,按我校相关学籍规定处理。
第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校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 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毕业学分要求的,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7996688 87806688
投诉监督电话:0531-87596666
传 真:0531—87996688
学院网址: http://www.sdshxy.cn
邮政编码:250316
电子信箱:suu_2013@163.com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网站: http://www.sdshxy.cn 或相关招生简章
2020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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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32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简介:
济南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济南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协同单位,连续十二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2019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占地1200余亩,馆藏图书86.6万册,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350人,现有彩石和舜耕两个校区,彩石校区为主校区,位于市区东部教育大学城,毗邻蟠龙山森林公园,校园内山色苍翠,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是青年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学校紧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厚德博学、强能善技”为校训,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人文与技能融合”为特色,为省会济南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设有机械制造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文裤宽答化传播与艺术管理学院、中德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院胡慧部,现有38个招生专业。
学校专业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交通运输、旅游、文化艺术等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山东省“十强”产业和济南市“十大千亿级”产业。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被立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7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骨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8个专业拥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智能装备制造技术、新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通信设备制造与应用3个专业群被评为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素质优秀、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66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为36.77%,高级职称占比23.77%,“双师型”教师占比36.6%,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获得者1人,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山东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2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3人,获得全国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21项。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8)”中,学校教师教学竞赛成绩排全国第8位。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外教、专家、学者、工程师、企业经理来校任教,进一步优化了师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
学校注重内涵建设,办学成果丰硕,获巧枯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主持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主编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13部;近五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3项,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61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2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2项。
学校实习实训条件完备,建有网络多媒体教室259个,智慧录播教室4个、理实一体化专业实训室164个,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23个。校内工程训练中心建有从工业1.0到工业4.0的专业化生产性实训设备,其中工业4.0区域建有国内领先的智能柔性开关装配生产线、3.0区域包括制造单元、无人工厂、工业机器人、复杂机电一体化设备等,工业2.0区域包括DMG五轴五联动数控加工中心在内的数控设备36台。现代交通训练中心建有包括CFM56航空发动机、活塞发动机、涡桨发动机在内的飞机训练中心;包括宝马、奔驰、迈腾在内的汽车训练中心;包括自动分拣系统在内的智能物流综合训练中心。
学校紧扣区域经济发展转型需求,不断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坚持“与品牌为伍,与巨人同行”的校企合作理念,与浪潮集团合作建立了大数据应用技术专业和会计代理记账工厂,与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山东省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与德国莱茵科斯特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莱茵智能制造学院”,与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人工智能学院”,牵头成立了现代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现代物流三个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主动适应新时代产业转型升级,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变化,分别与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浪潮集团、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迅达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山东大厦、中美物流联合会、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苏宁易购等企业深度开展专业共建,人才共育。
学校积极参与国家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拥有汽车运用与维修、Web前端开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网店运营推广、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智能财税、云计算平台运维与开发9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涉及13个专业,下一步将向所有专业推广。学校设有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多工种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试、鉴定。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与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合作举办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合作8年,为山东省内德资企业培养“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325人,合作中形成了政行企校合作、三方理事会共管、技能支持委员会和考试委员会两委共诊、校企共育、工匠人才培养的“43221济南模式”,是德国联邦政府首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网络项目合作单位。学校还先后与西澳大利亚州理工学院、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美国物流联合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引入高质量通用能力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与山东智能制造领先企业——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携手成立莱茵科斯特(慕尼黑)智能制造跨企业培训中心。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举办莫桑比克共和国骨干教师中长期培训班,招收“一带一路”沿线6个国家全日制学历留学生96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4)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录取原则。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我校所有专业对夏季高考考生的选考科目均不提科目要求。
(7)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8)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校新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为:文科类专业4800元、理科类专业5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执行全省统一指导收费标准收费,如学费标准调整,则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规定收费。
第十九条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还可以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每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家庭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勤工助学,申请困难补助等获得适当补贴。
为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来我院就读,我校为优秀学生提供一系列减免学费、奖学金等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1、对曾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10000元、8000元、6000元。
2、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6000元、4000元。
3、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
4、对夏季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的学生免学费并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10000元。
5、对夏季高考成绩达到一段线(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春季高考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十名的学生免学费。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生毕业,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
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邮政编码:250103
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邮政编码:250014
济南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jnvc.cn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n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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