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有什么优惠政策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4-04-25 1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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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法律分析:享受教育优待根据现行相关政策,享受教育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军人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的优待对象包括: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有什么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十九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北京市对于现役军人子女的政策
在学前教育阶段,军人子女可就近就便入地方公办(或其他部队)开办的幼儿园,并免交国家和地方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学校应当依法对军人子女接受教育给予优待,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_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县(市)或者地(市)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二)驻乡镇部队军人的子女,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就近就便安排到本行政区域,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
北京双军人孩子落户政策
在北京落户是很多人的愿望,对于在北京服役的军人也不例外,很多夫妻同时在北京服役,那孩子能落北京户口吗,这是很多军人都比较关注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北京双军人孩子落户政策。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部队驻地申报出生并在集体户内落户;在部队驻地父母有《房产证》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
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第八条
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_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县(市)或者地(市)范围内,协调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二)驻乡镇部队军人的子女,由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就近就便安排到本行政区域,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前款规定之外的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措施,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制定。
第九条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_降低分数录取。(三)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_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_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_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前款规定范围之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前款规定降分录取的具体优待标准和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政治机关制定。军人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其子女需要转学、借读的,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_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相应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就读。以上就是国际学校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有什么优惠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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