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私立学校排名 太原杏花岭区初中学校排名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4-09-01 16: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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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私立学校排名
太原比较好的 私立学校 有:

1、太原北辰双语学校:是由太原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现代化全日制寄宿学校。学校前身是太原关心下一代学校,2012年6月19日经太原市教育局批准更名为太原北辰双语学校。学校分为太钢校区和高新校区。
太钢校区位于太原市 杏花岭区 七府园路11号(原太钢技校院内),占地100余亩,拥有功能齐全的楼宇、场馆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
紧邻太原东环高速丈子头出口,周边宁静、空气清新、交通便利,是学生求学的佳境。高新校区位于晋阳街100号(晋阳街与长治路交叉口南300米,山西体育职业学院内)。在校学生人数近3000人,教职工430人。

2、山西通宝育杰学校:山西通宝育杰学校创办于1993年。占地100亩,是省内第一所现代化全日制寄宿学校。截至2014年9月,有幼儿园至高中三年级61个教学班,2300多名学生,专职教师150名,全国、省、市级以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占75%。
学校建有中小学教学楼、公寓楼、实验楼、图书楼、体育馆、餐厅等9座大楼,高标准的体育场、天文台、多功能活动厅、多媒体教室、演播室及各类特色活动室60多个,是一所集花园、学园、乐园为一体的现代化学校。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办学、小班式教学”,每班不超过35人。学校除开设国家大纲规定的课程,从小学一年级起将电脑、英语、书法列为必修课,使每个学生学有所长。
学校特聘外籍教师任教,对学生进行高效口语训练,并为学生架起了一座座国际交流的桥梁,先后派学生赴美、澳、加、日、韩等国交流访问。
3、金太阳小学:成立于1997年,是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兴办的一所设施一流、 管理科学 的新型教育基地。其位于太原市并州路邮电前街3号,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教学大楼设计精巧,富于幻想,总面积达到9000平方米。
学校内设小学一至六年级,每年级各设一个教学班,每班学生人数限在30人内,符合小班化教学的特点。
在小班化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用多元化 教学手段 ,既完成了国家教委规定的各学科大纲要求,又改进了电脑、外语等课程的教学内容,并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增加了数奥、珠算式心算、科技以及音、体、美等活动,为每个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4、太原杏岭实验学校:是经太原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寄宿民办学校,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凯旋街10号,占地面积220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在校师生四千多人。
学校有综合实验大楼、中小学教学楼、标准塑胶田径场、阶梯教室、体育馆、图书馆、计算机房、理化生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一应俱全,是莘莘学子的读书“圣地”,更是优秀教师的治学佳境。学校 地理位置 “优越”,环境优雅。
学校位于太原市凯旋街10号,东临大东关高速路入口,使得空气十分“清新”。是3路、861路公交车的终点站,交通十分便利。学校东北方向一千米处有万亩生态园,蓝天白云,山高气爽,绿树环绕,周边没有网吧等 娱乐场所 的干扰,学生可以静心读书。
5、太原 华师 双语学校:山西金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的太原华师双语学校,是经太原市教育局批准,所全日制封闭式寄宿制私立学校,实施 基础教育 和普通中学教育,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学校位于太原市 小店区 教育园区,一期校园占地面积40亩,于2019年9月投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太原北辰双语学校
百度百科——山西通宝育杰学校
百度百科——金太阳小学
百度百科——太原杏岭实验学校
太原华师双语学校——学校简介
重磅!山西省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晋教基〔2021〕6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坚持属地管理,实行“公民同招”。遵循公平公正,突出标本兼治,强化教育治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中小学招生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和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1. 全面落实免试全覆盖。 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 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划片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 ,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 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 科学划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可采取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方式实行划片登记入学,也可采取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 。设区的市城区义务教育学位 不能满足当年新生入学需求,确需跨所在城区统筹学位的,由所在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市若干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学位 。具体招生区域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省教育厅备案。审批地与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级市的,按照审批地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3. 严格规范招生程序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方式入学的,一律通过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 。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可捆绑摇号)。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随机派位均由市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 。
4.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落实 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迁入地入学,也可返回户籍地入学,但不得在两地同时报名申请入学 。 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保障随迁子女就读名义跨区域招生 。省、市两级可通过组织报名信息集中核验等方式剔除重复的入学申请。依法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
三、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5. 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 从2021年起,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县域)招生 。 地处县或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严禁跨设区市招生 。
6. 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 。考生未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 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各地要在正式招生前公布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 。各市招生部门要于9月1日开学前,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移交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7. 完善指标到校政策 。 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原则上不跨县域分配指标 。对过去实行跨县域指标到校的优质高中,从2021年秋季招生起,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分配指标;暂不具备条件的,逐年降低跨县域分配比例, 2021年跨县域分配比例比上年度减少30%,2024年实现县域招生 。落实公办民办一视同仁法定要求,推动民办优质普通高中参照公办学校将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至区域内初中学校。
8.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自主招生(含特长生,下同)等特殊类型招生 严格审核,严控范围 。确需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具体类型、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特长生类型限于体育、艺术和小语种 。坚决防止以自主招生名义争抢生源。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自主招生必须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市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在规定的本校招生范围招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开展的普通高中试点班、实验班等要严格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及高校园区教职工子女,按原批准的办法招生。
9. 建立省级统一招生平台。 2021年起,试点市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查询一律在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上进行 ,试点市要及时向省统一招生平台上传录取结果,以便考生查询。 普通高中录取(包括自主招生)暂在各市招生平台上完成,但不得将招生(包括补录)权限下放至学校,条件成熟后一并纳入省统一招生平台进行 。各市招生部门9月1日前将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0. 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11. 从严规范学籍管理 。在实施招生前,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 。各市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接续学籍,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 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落实家长监护责任,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
12. 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认真 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五、全面保障落实到位
13. 统筹做好资源配置 。各市要持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优质教育资源,以县为单位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 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推动公办学校扩容增位 。 要高度重视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每个县至少建好办强一所公办普通高中 。 要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协调发展 。要坚持教育公益属性,落实政府责任,合理调控民办义务教育占比,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14.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围。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 对各地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
15. 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 等, 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争取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的理解支持。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报审批机关备案,严禁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 。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各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山西省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太原幼升小网
太原杏花岭区初中学校排名
太原杏花岭区初中学校排名:
山西大学附属中学;太原市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太原市第五中学;山西省实验中学;太原外国语学校。
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成立于1955年,是一所由山西大学领导管理,以举办普通高中教育为主,兼办民族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完全中学。
学校前身是太行、太岳解放区干部子弟学校迁入太原合并而成的山西省干部子弟学校,1962年山西大学选调一大批高水平的大学讲师、助教、研究生充实到教学管理岗位以加强学校建设,1963年被确定为山西省重点中学。
基于这样的历史沿革,山西大学附中既继承了革命传统,又融汇了大学品格,崇高的爱国情怀、集体主义精神和民主、自由、开放、包容的风气是附中精神之魂。
山西大学附中坐落于产业聚集、文化引领、优质科教资源高度聚集的小店区,位于省府街,毗邻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学校占地约110多亩,建筑面积8万平米,有展翅楼高中教学楼、卓越楼科技实验及西藏班教学楼、知远楼初中教学楼。
育英育才楼(学生公寓楼)、学生艺体中心、逸夫图书馆、环形塑胶跑道运动场等建筑设施,网络和多媒体环境下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一流,建筑布局紧凑合理,校园环境优美宜人,充满人文气息。现有学生3500余人,其中西藏班学生300余人。
现有班级72个(高中部45个,初中部20个,西藏部7个);现有教职工310余人,其中,正高级教师5人,山西省中小学名师4人,高级教师100余人,200余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新世纪之交,学校紧紧把握住国家“人才强国”的战略时机,全面推进学校改革,通过持续的精神文明、示范高中等创建活动,驶入发展快车道,开启了以特色发展带动全面提升的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厚德博学、文理兼长,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创新拔尖人才后备军”为育人目标。
以“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的校训和“敢为人先、艰苦奋斗,尊重包容、团结进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践行初心、勇担使命”的附中精神引领师生发展,构建了包括“理念文化、德育培养、学校课程、教学实施、学生发展、特色培养、育人保障”
等七个子系统在内的特色鲜明的育人体系,形成了学生“自主发展、特长发展、卓越发展”的育人特色,为师生全面、个性化、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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