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申请书的个人履历怎么写

入党申请书的个人履历怎么写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入党申请书的个人履历怎么写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入党申请书的个人履历怎么写

1、标题 居中写“自传”;

2、正文主要包括个人成长经历(从上小学或7周岁写起,就读学校、担任职务、所受奖励与处分、参加何种进步组织、有无相关政治历史问题等),个人思想演变(这是主体部分,结合成长经历谈对一些重大政治问题的认识等等)和家庭主要成员;

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家庭成员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该怎么写,主要社会关系一般是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亲属,谈谈他们和自己的关系、民族、职业、单位及政治面貌等),大致就是这三部分。

党员发展对象的自转主要内容:

1、本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曾用名、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民族、现有文化程度、家庭现住址、现在工作单位和担任的社会职务、有何专业技术职称等基本情况。

2、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主要包括成长经历、参加进步团体和民主党派的历史、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和历史上受到的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情况等。主要要求是:参加进步团体或民主党派的历史要写清楚参加的时间、任何职务等情况。

3、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家庭成员系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爱人、子女,还包括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

4、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写入党自传材料的基本要求是:对党要忠诚老实,所写内容要详实,不能含糊其词,不能模棱两可,不能隐瞒自己知道的而又应该向党组织说清楚的问题。亲笔用墨笔书写,不能用微机打印件代替。材料写完后要亲笔签名,并签署书写日期。

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 无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顺利完成2023年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小学和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招生调控有效保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源状况相对均衡。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严格遵守招生范围

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校园规模等情况,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所有区直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全区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区直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两镇农村户籍、农村住房学生;村办学校若学位未满,可招收部分市区适龄儿童入学。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

按照国家教育部消除大班额专项治理要求,严格落实《运河区消除大班额规划》,严把入口关。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在45—55人之间。民办学校要严格控制住宿生规模,招收的住宿生数量不得超过宿舍和餐厅的规定容量。国办初中小学不允许招收住宿生(两镇南北两头路途较远的村庄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学生除外。)

(四)严格资格审核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书。

2.学校对租房住的适龄儿童要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3.适龄儿童报名,学校要按照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的类别依次招录。对随迁子女,若范围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登记后报区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调剂到其它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实施房户一致、一房一位

房产证与户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允许二胎或多胎除外。学校做好查重工作。

(六)随迁子女实施定点学校招生办法

1.小学

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上海路小学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儿童。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实验小学报名就读;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凤凰城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育红小学报名就读;解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西环路小学报名就读;朝阳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回民小学报名就读;迎宾路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上海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广州路小学就读。

南环小学只收户口房证齐全的本地学生,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南环小学招生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北队小学报名就读。

其它区直小学均为随迁子女定点就读学校。

2.初中

十四中、十七中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十四中范围内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十七中范围内解放西路以南的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解放西路以北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就读;八中、十三中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子女,八中、十三中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报名就读。

(七)区直学校招生录取次序

不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先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对随迁子女,按取得合法证件(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八)实施“一片两校”招生政策

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万泰阳光、万泰豪景和御景国际三个小区属于黄河路小学和解放路小学两所学校共同的招生范围;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幸福街以东御河路以北部分属于迎宾路小学和实验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九)严格执行免试入学

各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严禁以考试成绩或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条件选拔学生。

(十)严格控制转学

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先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间6月15日—30日,12月15日—30日,所带证件与入学一致。

2.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小学入学。

已完成小学学业并取得小学毕业证,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少年可申请初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房屋产权一致。

3.户口迁入时间要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3月1日以后迁入的,按照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没有学位的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4.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2023年5月30日之前。

5.运河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3年8月15日前。

3.学位登记


全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登记审核制度。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运河区常住户籍人口和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登记。进行学位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⑥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外祖)父母户籍上(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并且始终在其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上海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十四中、十七中除外);

⑧租住房和单位宿舍的:要在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证原件及复印件(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上海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十四中、十七中除外);

以上住房和户籍信息以住建和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3.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二)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运河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半年以上)。

4.原始户口本(户口主页,父母户口页,儿童少年本人户口页)。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注:申请入学所有报名材料,家长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校方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1—2个月。

4.招生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生通知时间

2023年2月初,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通知。

(二)网上学位登记时间(网址另行公布)

小学:2023年6月3日—5日

初中:2023年7月1日—3日

(三)线下资料审核

小学:6月10日-11日,17日-18日

初中:7月8日-10日

(四)新生资格审核时间

小学:6月26日,各小学将确认审核的适龄儿童的纸质花名册上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初中:7月14日,各初中学校将确认审核的学生纸质花名册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注: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网上报名,获取报名编号。

(五)发放入学通知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将通过微信或信息平台通知家长。发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初中分班考试

5.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中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准做招生广告。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要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严禁未经批准通过各种途径做招生广告;严禁所有公办初中和民办学校到小学开展与招生相关的活动;严禁公办小学向初中学校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三)招生过程中,各中小学要设置有专人负责的咨询台(或咨询窗口),校长要保证通讯畅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对公办中小学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6.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会百姓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对招生原则、招生时间、招生内容等细节进行的调整要宣传到位。因此,各学校一定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之,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中小学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要科学安排招生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招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安全;要强化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升招生工作社会信誉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7.相关附件


>>>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2023年运河区初中招生范围

附件2:2023年运河区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3:2023年运河区中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附件4:2023年运河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广州黄埔区民办小学招生方式

广州黄埔区民办小学招生方式
答:民办中小学招生:(一)核定招生计划。(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三)电脑派位和录取。(四)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五)审核: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六)补录。
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巩固义务教育的普及成果,促进我区义务教育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社会和谐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和《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政策精神和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招生行为管理
(一)招生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区招生政策并监督、协调、指导各学校的招生工作。具体管理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区招生办负责落实。
(三)各中小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并受理招生投诉。学校有关招生工作事宜,须由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各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招生的生源情况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做到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张榜公示。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五)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在属地区范围内、按照属地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在完成招生计划后,需扩大招生的,由学校将扩招计划报区教育局批准。未经批准,公办学校不得超计划跨地段招生。
(六)严禁择优性质的电脑派位、集团化办学择优直升、九年一贯制学校择优直升及其他择优直升的做法。
(七)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方式应与辖内其他区属公办中小学一致,即采取由属地区确定的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方式进行招生。
(八)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所招新生必须先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再入学,不得出现违规招生现象。(九)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重点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十)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十一)从 2020 年起,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十二)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要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
二、公办小学招生
(一)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二)小学的学位分配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有效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人户必须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承租人一致,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祖辈。
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到指定负责审核的学校提交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须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同时,提交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地段新住户、拆迁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当年 4 月 30 日以前(含 4 月 30 日)。
(三)按小学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生源及学校综合布局调整情况划定各小学招生服务地段。我区对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生源和统筹安排入学生源的界定,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1.服务地段对口入学: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的。
(2)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 1—3 年级,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的。
(3)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的,能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且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 1—3 年级的。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的;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
(5)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 2),并经审核批准的照顾学生,能提供其在小学招生地段范围的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等有效居住证明。
2.统筹安排学位:
(1)本区户籍,属手续完备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系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2)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其父(母)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属于出生后迁移户籍至该集体户者。
(3)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而将户籍挂靠在本区户籍居民名下的。
(4)因本区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者。
(5)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学生在读 1—3 年级的(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多子女户除外)。
(6)父(母)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 者,持卡人和其适龄子女均属非穗户籍。
(7)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被认定人和其适龄子女均属非穗户籍。
(8)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 2),父(母)在我区企业工作,但不在我区实际居住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
(9)参加我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获批准取得入学名额的适龄儿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10)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区租赁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该房屋以往业主或住户没有小孩在我区公办小学在读 1—3 年级的,须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 4 月 30 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 3 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四)设有分校区的小学,要全面负责统筹管理其分校区的招生工作。
(五)各小学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班不能超过 45 人。
三、公办初中招生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十一区),在我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的在籍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学生),遵循 “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在毕业学校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二)在区外就读并具有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我区升学(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区生),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规定时间向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常住居民户口簿,入户时间截至当年 4 月 30 日;
2.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所购房应为父或母或合法监护人唯一居住地);若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及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3.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全国学籍学生信息表”(由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在广州市其他区就读的只需要提供广州市学籍信息表)。
4.跨区申请表。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本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三)对于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其他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 “人户一致”条件,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段对口的公办初中跨地段升学的,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一集中向区招生办申报跨地段。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按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有关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
3.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4.跨地段申请表。
(四)对于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并在我区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按该区升学办法入学。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统筹安排入读我区公办学位或政府购买民办学位:
1.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父(母)持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者。
2.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
3.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且父(母)在我区工作或实际居住者。
4.参加我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起始年级积分入学,获批准取得入学名额者(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5.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区租赁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该房屋以往业主或住户没有小孩在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须持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 4 月 30 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 3 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六)各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初中每班不能超过 50 人。
(七)从 2020 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八)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采取“学生自主报名,学校组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四、民办中小学招生
(一)核定招生计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本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2.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 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适龄儿童可依其户籍、学籍或有效证件地址,选定其中一个区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居住证地址等信息)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可填报 1 至 2 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
(三)电脑派位和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局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四)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五)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六)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按规定时间进行补录。补录不需要在网上报名,家长可直接带齐相关材料(户口簿、学籍表(小升初)、房产证或租房备案证明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将补录学生信息明细表递交教育局审核。
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其他规定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
2.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并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对较为特殊的残疾儿童,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
3.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要按政策共同做好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办学校因学位紧张无法安排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应指引其到就近的民办学校就读。
4.父(母)为非穗户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通过积分入学申请我区公办学位,也可报读民办学校。
5.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
六、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措施。
对于未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视情况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其中,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挂钩,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学校及校长、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减少学校次年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相关责任人职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埔教〔2020〕50号).pdf

以上就是入党申请书的个人履历怎么写全部内容了,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关注国际学校信息网。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上一篇:qs世界大学排名西交利物浦 西交利物浦研究生算不算qs

下一篇:2022山东专升本考试专业解析:国际商务专业 山东专升本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

国际学校

热门简章

更多

预约看校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派专人与您联系!
--请选择--
提交信息

在线答疑

更多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招生阶段有哪些?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国际初中部、国际高中部。同学们可以参考一分钟看校详细参考。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

目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高中在读学生。本地学生和外地学生均可报读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

申请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考核由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组织,包括笔试与面试。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班级是如何设置的?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每班约15人,师生比达1:3,中外教比例约1:1,每位学生都有一位学习导师,就个人学业规划、学习方式、学业疑问等接受指导。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学习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设置的课程有:英语语言、其他外语、世界历史、生物、语文、体育、戏剧选修、音乐选修等。课程丰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哪些学生可以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报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者,需是初中在读学生。欢迎各位感兴趣的同学们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如何?

教学区建筑面积6300多平方米,有图书馆、标准化的实验室、音乐教室、星空地理教室、中外文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专用教室;活动区有400米跑道田径场、室内网球场、室内体育馆;生活区有标准餐厅及美式风格标间式公寓,是一所现代化、数字化学校。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都开设了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开设了语言、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文学、人文艺术、体育健康等罗格斯科校课程,以及相关大学先修AP课程。除了这些,学校好开设了Lower  Secondary、IGCSE、A-level等英国剑桥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优势特色?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美高课程与浸泡式学习、实行选课与走班制、采用小班化与导师制、开设中国文化和文化特色课程、海外直选师资、100%大学升学保障。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特色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美式高中课程的开设、采用走班制度与小班化管理、设置中国文学特色课程、教师从海外优选、100%大学升学保障。

不能为空
学校开放日预约信息填写
不能为空
不能为空
验证码
不能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