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一中学办学特色(厦门理工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5-01-19 0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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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一中学办学特色
厦门市第一中学全面推动素质教育,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致力于造就综合型、创新型和特长型一流人才。学校积极引导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其创新动力,培养创新意识,成果显著。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机器人工作室、生物基地和科技发明基地是学校创新活动的四大亮点。自1997年起,学校在各类科技竞赛中,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学生成就高达177人次。近年来,厦门第一中学在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一直稳居省、市级领先地位。特别是2007年,厦门一中学生在福建赛区比赛中,独得高中组厦门市13名省一等奖中的9名。电脑机器人工作室作为福建省机器人活动的领军者,屡获佳绩,尤其是2005年在第20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神枪手机器人"项目因其卓越的技术设计、创新构思和精美制作,赢得了专家和观众的广泛赞誉,荣获优秀项目金奖、新苗奖和万户创新奖。科技发明基地更是被列为"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成就斐然,获得国际发明展奖牌5枚、国家级奖牌35枚。此外,2007年,厦门第一中学在第22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推荐送全国参赛的项目达到20个,其中3个由该校学生设计。

在文体教育方面,厦门市第一中学不仅保持传统项目的强势地位,还不断拓展新的教育领域。艺术教育成果显著,近三年来学生体育运动一直领跑八闽,全面理解素质教育内涵,率先开设选修课,形成了"能运动、会游泳、体能好、形体美"的体育课程特色。在2005年省运会未进行体育竞赛总锦标排名的情况下,厦门第一中学在2006、2007年连续两年获得厦门市学校体育竞赛总锦标冠军。此外,学校是体育传统校,并荣获北京2008奥林匹克模范教育先进校称号。连续多年蝉联厦门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冠军,并在2004年和2006年获得厦门市中小学体育运动总锦标冠军。在厦门市各类文艺会演及竞赛中,厦门第一中学的节目总是最具吸引力且获奖率最高。学校还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组织学生参加厦门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和万人献爱心合唱比赛,均获得一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学校连续承办市第三届群众艺术节,市直属中学舞蹈、曲艺、小品比赛,参赛作品多次荣获一等奖。在软陶、雕塑等美术作品竞赛中,学生屡获佳绩。2007年,厦门第一中学合唱队荣获省级合唱比赛一等奖第一名。2006年,校舞蹈队《十七岁》获得市级中学生舞蹈比赛一等奖。2007年,组织60名学生参加厦门庆祝教师节文艺会演,获得高度赞誉。此外,学校积极接待澳门濠江中学生舞蹈交流团,并举行文艺联欢。80%以上的学生掌握一项艺术专长,如音乐识谱、视唱、使用器乐、美术绘画、文艺表演等。

扩展资料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创建于1906年,当时称厦门中学堂。厦门中学堂前身是玉屏书院,建于1751年,是厦门最早的中学,1951年定为现名。厦门第一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是福建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福建省普通中学一级达标学校。学校先后被授予省、市文明单位、青少年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省科技教育重点示范点、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现为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

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厦门理工学院,代码11062,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亲产业”的办学定位,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二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其中建筑学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五年。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培养模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毕业时,在取得主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模式:与台湾优质高校联合培养,引进台方的课程和师资。借鉴台湾高校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实训等方面的全真教学模式进行人才培养。
4.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高校的课程体系和师资,采用全英文授课,部分课程由外国专家讲授;与海外多所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双学位课程班”、“国际化课程班”等多种模式的教育;积极开展“跨文化交流项目”、“海外第二校园”、“海外现场实习”等多元的海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和领导小组组长。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语言类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如生源省份有英语口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其它招生专业(大类)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八条 报考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学校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第九条 体检专业受限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厦门理工学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计划数120%调档。
第十二条 在各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其它专业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它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厦门理工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省专业统考成绩。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两个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文理科混合排名,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有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 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有填报此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填报志愿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规则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0000元/生?年,国际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7.住宿费1000-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制定,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设置
1.学校设有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本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普通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奖励10000元。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个人项目),奖励5000元;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集体项目),奖励2000元;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中的获奖者,学校将给予重奖,并在专业录取时给予优先(注:以上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含学校单独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同时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即学校拨出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所用路费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入学后到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金、临时特困补助、就业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助学基金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2-6291114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监审处电话:0592-6291117
招生办网址:
招生办邮箱:zsb@xmut.edu.cn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厦门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公布后如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国际高中有几所
在厦门,国际高中的选择多样,其中规模较为显著的有三所学校。它们分别坐落在不同的城区,为学生提供了多样的教育环境。首先,厦门英才学校位于集美区,这里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丰富的国际教育资源。学校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提供优质的学术课程,还设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让学生在学习之余也能享受到多元化的成长体验。
其次,厦门岷厦国际学校则坐落在杏林城区,这里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学校秉承国际化教育理念,开设了多种国际课程,如IB课程、A-Level课程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最后,厦门菲尔德国际学校坐落于翔安区,这里的自然环境优美,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一个充满绿色和宁静的学习氛围。菲尔德国际学校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独特的教学方法和丰富的实践项目,帮助学生在学术、艺术、体育等多个领域全面发展。
这三所国际高中各具特色,为不同需求和背景的学生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无论是追求学术卓越的学生,还是希望培养国际视野的学生,都能在这些学校找到适合自己的教育环境。以上就是国际学校信息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厦门市第一中学办学特色(厦门理工学院高考招生章程)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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