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化学校学费 华锐莱普顿国际双语学校厦门学费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2-04 13: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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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有哪些好的私立学校??
第一,学校是跟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办学,有品牌
第二,请的是省优名校厦门第二实验小学的校长,而且是任职校长,不是那种名誉校长挂职的
第三,老师有送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去进修深造
选学校无非这三点,品牌,校长,师资
好的教育品牌看长远,不急功近利
好的校长,能带出一套好班子,务实
好的师资能培养出好学生
华锐莱普顿国际双语学校厦门学费
厦门华锐莱普顿双语学校收费标准(学费):幼儿园部10万/学年;小学部12万/学年;初中部14万/学年;高中部国内方向10万/学年、国际方向18万/学年。
厦门华锐莱普顿学校(ChiwayReptonSchoolXiamen,简称CRS)是由中锐教育集团、弘信创业工场、安踏投资及特步投资共同创办,与具有近500年历史的英国名校莱普顿公学强强联手打造的十五年一贯制高端国际化学校。
厦门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厦门大学办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厦门大学(国标代码10384),现有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漳州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厦门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漳州校区位于厦门湾南岸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位于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南郊雪兰莪州雪邦沙叻丁宜,距离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约15公里,距离国家行政中心布城约20公里。
第三条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从2016年开始招收中国学生,纳入中国统一高考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由厦门大学统一录取。马来西亚分校的教学培养和管理任务由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承担,具体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0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网址: http://my.xmu.edu.cn 。
第四条 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厦门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厦门大学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了厦门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厦门大学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厦门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厦门大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厦门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厦门大学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厦门大学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几年厦门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具体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生源质量、教育资源享有情况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厦门大学招生网( http://zs.xmu.edu.cn )或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厦门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考生,不占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一条 厦门大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厦门大学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省份招生计划投放比例。我校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安排,确定并公布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
第十三条 厦门大学在本科招生、培养中推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各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或方向)的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设置方案》。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四条 报考厦门大学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各专业均为英语教学,请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具体要求详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2020年招收中国本科学生简章》。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均为中英文授课,请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的考生,有关考核要求按相应的简章和相关通告执行。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学后,厦门大学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厦门大学各招生大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厦门大学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厦门大学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招生大类(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对于有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大类(专业),考生选考科目需与要求相符方可报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厦门大学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档;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在招生计划数的105%-110%以内调档。浙江、山东按各招生大类(专业)计划数的100%调档,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按各招生大类(专业)组计划数的100%调档。
第二十条 厦门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第二十一条 厦门大学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有关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考生可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二十二条 厦门大学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厦门大学按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注:在江苏的录取原则以第二十六条为准,在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的录取原则以第二十七条为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各省份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对实行平行志愿但未提供考生位次信息、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部门投档后,厦门大学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招生大类(或专业)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卷面原始分高者优先,高考卷面原始分相同者,文史类以语文、数学成绩排序,理工类以数学、英语成绩排序。
第二十三条 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厦门大学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第一次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时,可参加所在省份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获外语类保送、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资格考生的录取规则按相应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
第二十五条 厦门大学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为国家指导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厦门大学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厦门大学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厦门大学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厦门大学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新疆考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委会确定的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一批次厦门大学的出档线下80分。录取的预科学生需在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进行一年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厦门大学将根据学生在预科阶段考核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预转本志愿填报情况及厦门大学拟定的预转本招生专业计划确定其本科学习专业,并转入厦门大学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将退回生源地区。
第二十六条 面向江苏省招生(含强基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第二十七条 投档到厦门大学的浙江省、山东省考生,体检及选考科目等符合录取要求将录取在投档的大类(专业)。投档到厦门大学的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考生,在投档的大类(专业)组内进行大类(专业)录取及调剂。
第二十八条 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是由厦门大学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在投放该学院招生专业计划的省份仅招收有填报对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由厦门大学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依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要求共同制定。相关事项详见《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按照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凤凰计划)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习;录取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录取在创意与创新学院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学院学习;录取在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五个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医学类专业学习。
第六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三十条 厦门大学实行“宽口径、厚基础、跨学科、国际化、重实践、求创新、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或方向)。
第三十一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厦门大学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实行全面选课、主辅修制、转专业、三学期制、国内外名校交流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措施,为培养有国际视野的研究型和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第三十二条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厦门大学以政策创新改革人才培养体系,以校地共建打造联合培育平台,以兴趣激励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以资源投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了"四轮驱动"的厦大经验。
第三十三条 设立创新学分。厦门大学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自2015级起创新学分作为必修学分,计入培养方案总学分。学生参加科创项目、学业竞赛、发表论文和发明创造等可申请创新学分。学校打造本科生早期科研训练和学业竞赛“两平台”,实施科创竞赛“八化”(全员化、多样化、课程化、基地化、团队化、国际化、常态化、日常化)新模式,所有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科创项目和一项学业竞赛。
第三十四条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从2010年起,厦门大学成为国家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20所大学之一。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为优秀学生创造一流学术环境与氛围。厦门大学以优势学科群为依托,搭建“本研一体化”教学平台,鼓励拔尖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三十五条 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班。自上世纪90年代起,厦门大学经济学、化学、数学、生物科学、历史学、海洋科学等六个专业陆续成为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对其以我校杰出校友(均为著名教授)冠名,分别为:“王亚南经济学班”、“卢嘉锡化学班”、“陈景润数学班”、“汪德耀生物科学班”、“傅衣凌历史学班”、“郑重海洋科学班”。经多年积累,厦门大学六个基地班已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批优秀拔尖人才。
第三十六条 卓越人才培养教育计划。厦门大学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建筑学等9个工科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计划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完善校地企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实践基地,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第三十七条 国际化专业建设计划。厦门大学选择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商务、财政学、新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学、海洋科学和外文语言文学创新实验班(一专多能)等优势学科,探索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专业核心课程逐步采用双语或全英语教学。其中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国际商务、财政学国际化项目由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经济学院共同承担教学和培养任务,采用全英文授课;学生从录取的经济学院新生中进行选拔,在学期间有更多机会到国外知名高校交流。
第三十八条 特色书院。2015年,学校成立以2011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布鲁斯•博伊特勒先生的名字命名的博伊特勒书院,探索本科生跨学科培养和管理模式。书院每年面向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及公共卫生学院本科新生招生,实施“书院式”住宿安排、全方位导师配置和通识教育;每年从三、四年级选拔优秀学生学习高级课程,高级课程由布鲁斯•博伊特勒先生主持规划设计,邀请世界一流科学家全英文授课。2017年,学校批准成立香山书院,由环境与生态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的全体本科生组成。书院在原有学院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育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育人渠道,全方位促进学生的成才成长;以学术传承、科技创新、行为养成、品德教育为内涵,通过创新通识教育和第二课堂教育,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等,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书院实行统一住宿管理,宿舍园区内设有活动室、自习室等功能房,聘请导师、辅导员入住园区,与学生零距离面对面交流,营造特色育人环境,是培养学生知行兼修、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崭新平台。
第三十九条 国内外名校交流。为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厦门大学致力于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开展本科生交流学习的活动。厦门大学与英、美、日、法、俄等国家和台港澳地区的30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厦门大学每年选拔数百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国(境)外著名大学交流学习。
第四十条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注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厦门大学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新生入学后为本科生配备导师,为学生提供思想、学业科研训练、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指导。厦门大学要求教授、副教授承担本科专业课程,形成了名教授、名师给本科生上课的校园文化。
第四十一条 录取在厦门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能源学院的新生入住翔安校区,录取在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的新生入住漳州校区,其他学院新生入住思明校区。
第四十二条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四十三条 学费标准
1.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招生类外)、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信息学院(除软件工程专业外)、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除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外)、能源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
2.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入学后在专业分流前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后到机电工程系、仪器与电气系和自动化系各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5460元,专业分流到动力工程系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行器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每人每学年6760元;
3.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元;
4.信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专业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400元,每学年约为40学分;
5.外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招生类,其中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主修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元;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辅修专业按学分收费,每人每学分120元,总学分约为45学分;
6.创意与创新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万元。
第四十四条 住宿费标准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1200元,2-6人/间。厦门大学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四十五条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厦门大学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绿色通道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厦门大学学生处(网址: https://xsc.xmu.edu.cn )“政策法规”栏目查询。
第四十六条 国家奖、助政策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设立国家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七条 厦门大学奖、助体系
厦门大学设立“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50余项校级奖学金和多项院(系)级奖学金,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同时建立包括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在内的资助体系,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
第九章 就业情况
第四十八条 厦门大学为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专门的教育、指导和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引导学生“登上大舞台,做出大贡献”,到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建功立业。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和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开设就业指导、生涯规划、创新创业等课程,开展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咨询和指导活动。每年2400余家用人单位进校招聘,发布就业岗位需求20万个以上。厦门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19届毕业生就业率94.3%,其中,境内外深造率达47.0%,境内升学主要去向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出国(境)深造的毕业生中近七成在世界排名前100位大学就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厦门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五十条 厦门大学网址: www.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网:zs.xmu.edu.cn;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92-2180299。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理工学院考研一般选什么学校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要求。
备注:
① 我校2023年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②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前将书面证明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否则不予准考。
二、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 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s://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上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领域。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相关证明文件发送我校研究生处邮箱yjsb@xmut.edu.cn(否则视为放弃报考),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报考点所需核验的相关材料。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并退出现役的,且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报考我校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
报考非定向研究生一经录取即须将档案转入本校,毕业后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
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负责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初试地点由所选报名点指定,请关注所选报名点通知)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方式:笔试或图形创意
12月24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 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 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 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08:30-14:30 建筑设计(6小时快题)
(五)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xmut.edu.cn/ )上公布。
五、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在2023年3月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A类线为复试分数线。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者,届时将通知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3年3月中下旬开始,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校核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复试。
六、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在经过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3年7月-8月发放,具体根据招生进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确定。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的体检要求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而确定。
十、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情况
(一)拟招生计划:2023年拟招生计划数为710名(含非全日制2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名),正式招生计划数以后续国家正式下达为准。
注意,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考生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院(或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基本修业年限
我校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学费8000元/生/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1100-1300元/生/年(房源人均面积不同,由公寓办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三)招生专业(类别、领域)
1.学术学位
①机械工程(0802),不区分专业。
②建筑学(0813),不区分专业。
③艺术学理论(1301),不区分专业。
④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不区分专业。
2.专业学位
①电子信息(0854),分6个领域: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3集成电路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405软件工程;085406控制工程;085408光电信息工程;
②机械(0855),不区分领域。
③材料与化工(0856),定1个领域:085601材料工程。
④能源动力(0858),定1个领域:085801电气工程。
⑤土木水利(0859),分3个领域:085901土木工程;085902水利工程;0859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⑥体育(0452),分2个领域:045202运动训练;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⑦会计(1253),不区分领域。
⑧艺术(1351),分3个领域:135104电影;135105广播电视;135108艺术设计。
十一、奖助政策
奖助学金仅限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
(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一年级6000元/生,覆盖面100%;二、三年级一等12000元/生(占比10%)、二等8000元/生(占比20%)、三等4000元/生(占比45%),覆盖面75%。
(二)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三)专项奖励:学校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创新成果奖、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互联网+大赛等项目可获得专项奖励。
(四)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6000元/生/年,覆盖面100%。
(五)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和参与导师科研等岗位,岗位津贴根据参与的项目或承担的工作量发放。
(六)见习工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可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模式,二年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培养方案进入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校外实践,研究生可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预就业协议,实习单位将根据实习情况给研究生发放实习工资。研究生实习期间校内奖助学金同时发放。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解释权归研究生处。
十二、考生考试咨询
(一) 关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单位研究生秘书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
单位
一级学科/
专业类别
名称及代码
专业/领域
名称及代码
咨询电话
0592-
咨询群号
咨询邮箱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0802
机械工程080200
龙老师
6291350
744201290
417265950@qq.com
机械
0855
机械085500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林老师
6291549
775108413
8692014@qq.com
会计1253
会计12530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0854
计算机技术085404
软件工程085405
陈老师
6291929
91064754
524330075
245361985@qq.com
土木水利0859
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085905
于老师
6291823
731975527
376499892@qq.com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0854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
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王老师
6291735
547253956
2011130601@xmut.edu.cn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能源动力0858
电气工程085801
胡老师
6291517
724767931
eea@xmut.edu.cn
电子信息0854
控制工程08540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土木水利0859
水利工程085902
高老师
6291520
552104110
2021000058@xm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0856
材料工程085601
程老师
6291328
424690196
424690196@qq.com
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
艺术学理论1301
艺术学理论130100
范老师
6291205
823273712
2021880019@xmut.edu.cn
艺术1351
电影135104
753983977
2021880019@xmut.edu.cn
影视与传播学院
艺术1351
广播电视135105
蔡老师
6291700
673648096
shishang@xmut.edu.cn
设计艺术学院
艺术1351
艺术设计135108
张老师
6291126
712098544
zhangjing@xmut.edu.cn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建筑0813
建筑学081300
刘老师
6291229
852687987
2317106835@qq.com
土木水利0859
土木工程085901
体育部
体育0452
运动训练045202
社会体育指导045204
赵老师
6291131
548686815
44819992@qq.com
(二)厦门理工学院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92-6291727、0592-6291572
电子邮件:yjsb@xmut.edu.cn
单位代码:11062
网 址: http://yjs.xmut.edu.cn/
邮政编码:361024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独立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标志性创新成果达到学校和各学位点学位授予相关要求,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可申请硕士学位,授予硕士学位证书和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2. 我校艺术专硕按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该研究方向仅在招生环节体现,按教育部规定,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信息均只体现研究方向归属的类别或领域信息,具体以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信息为准。
3.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4. 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系方式。
十四、 本简章由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说明
★凡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容
厦门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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