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校 疫情 退学费 疫情学费退不退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2-13 00:15:28
今天小编搜罗了国际学校 疫情 退学费 疫情学费退不退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疫情期间学费退费规定
法律分析:中央执收单位教育收费的退付标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明确教育收费退付或抵扣内部工作流程,逐项审核缴款人提出的退付申请,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将款项退付缴款人,或与缴款人办理抵扣确认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疫情期间学费退费规定
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 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
,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的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疫情期间在家学习退学费的标准
因为疫情原因可以退学费吗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您没有上课,是可以要求退还学费的。基于疫情的特殊原因,主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疫情学费退不退
高中的学费也不会退。疫情期间,高中阶段的网课已经正常开展,而且纪律应该是比其他层次的学生要好许多。由于高中阶段的特殊性,相信待开学后,学校一定会通过调减周末、缩短暑假等方式来补齐线上教学的课时和不足。在补齐线下教学课时的同时兼顾现在的线上教学,其实老师们的工作量是大大增加了,所以退学费是不可能的。
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学校可以分为公立和私立。对于公立学校而言,义务教育阶段本来就是免除学费的,这应该不会退;对于私立学校而言,虽然没有开学,但是教师也已经开始了网络教学,工作量并没有减少,所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也是不会退的,能退的也应该是封闭学校的部分住宿费和伙食费。
很多省市地区的教育部门已发布公告称,疫情期间幼儿园阶段的学费不应该收取,已收取的应该退还。受疫情影响,转眼两个月过去了,幼儿园还没有开学,如果自己的孩子在私立幼儿园就读的话,两个月的学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教育部门已明确指出:因公共卫生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幼儿园停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停园的实际天数退费,伙食费按当月未进餐的天数退费。
法律依据:《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学生学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款)的退款,依据不同情形,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学生退学学费(专指学费)退款:1、新生报到缴费后,因体检不合格,学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或经劝留无效、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2、学生已按当学年学费标准全额缴纳学费的,经学院批准退学的,按照该生当年在校的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其应退学费:(1)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在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周内退学批准的,全额退还已缴学费;在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退学的退还已缴学费的90%;在当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二个月内退学批准的退还已缴学费的80%,依此类推。(2)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被劝其退学或被学院“开除学籍”的学生,一律不退还其学费。(3)经学院批准退学但未足额缴纳学费的,按本条第(一)款第2项结算其学习费用。已缴学费超过结算费用的部分,退还给本人;不足其结算费用的应补齐。否则,不予办理复学、肆业或结业等学籍证明。
(二)学生退学住宿费退款:学生缴纳住宿费后,批准退学、休学、转学,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方法按本条第(一)款第2项第(1)点。学生因违反校纪校规或触犯刑律而被劝其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一律不退还其住宿费。
(三)学生退学代收款退款:代收的预收款,可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具实结算,多退少补。退学学生需在财务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最后离校。转学学生收退费管理办法参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退学费政策
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幼儿园未开园复课期间,不收取保教费,若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学期收取的,应将对应收费标准按5个月折算;经批准开园复课后,收费、退费办法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渝价〔2012〕30号)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关于住宿费收取。高校、中小学校住宿费根据住宿学生的实际在校时间收取。学校应将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按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折算、以半月为单位计收,15天(含)以内的按半个月收取,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已收取的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各项管理规定,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住宿费合并统一收取,代收费要及时、据实与学生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疫情期间的学费怎么退?重庆发布各级学校退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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