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国际学校减免学费 疫情期间学费退费规定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2-17 20:13:08
今天小编搜罗了疫情期间国际学校减免学费 疫情期间学费退费规定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疫情期间退学费政策
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幼儿园未开园复课期间,不收取保教费,若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学期收取的,应将对应收费标准按5个月折算;经批准开园复课后,收费、退费办法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通知》(渝价〔2012〕30号)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关于住宿费收取。高校、中小学校住宿费根据住宿学生的实际在校时间收取。学校应将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按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折算、以半月为单位计收,15天(含)以内的按半个月收取,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收取。已收取的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各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各项管理规定,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学费、住宿费合并统一收取,代收费要及时、据实与学生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疫情期间的学费怎么退?重庆发布各级学校退费标准
疫情期间孩子光上网课了,国际学校学费那么贵,凭啥不...
疫情期间学费退费规定
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 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
,未开学或未开课(含网课)的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疫情期间在家学习退学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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