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商务学校学费 2012年有哪些学校招收翻译硕士在职研究生及学费是多...

今天小编搜罗了重庆国际商务学校学费 2012年有哪些学校招收翻译硕士在职研究生及学费是多...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费

1、本科学费标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物流工程、房地产开发与营销、国际商务、投资学、金融工程、会计学、审计学、税收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保险学、广告学、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等专业的学费均为15000(元/人.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学费15500(元/人.年);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16000(元/人.年)。

2、专科学费标准:会计、证券与期货、市场营销专业的学费为12000(元/人.年)。

3、住宿收费标准:1200(元/人.年)。

扩展资料:

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03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教发函[2003]541号文件),是一所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合川区城区内,校园古朴典雅、环境怡人,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现已初步形成了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三个专业群相互支撑,文学、工学等专业相互促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得到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时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胡德平曾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时任重庆市市委副书记滕久明、市人大副主任陈雅棠、市政协副主席黄立沛以及教育部、市教委各级领导多次莅临学校指导工作。

学校的办学成就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评价和肯定,重庆市政府授予“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称号、重庆市教委评定为“平安校园”、教育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认定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0236人。有一支品德高、知识渊博、教育技能强的教师队伍。设有会计学院、管理学院、金融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基础部等7个二级学院(部)和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后勤基建处等管理部门,开设有会计学、金融学。

投资学、税收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审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英语、商务英语、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物流工程、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22个本科专业和市场营销、会计、证券与期货等3个专科专业。

其中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专业在重庆“三特行动”计划专业评比中被评为市级特色专业。

2018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

2018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

2018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我整理的2017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仅供参考!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代码:13591;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办学性质:民办;学院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街593号。学院2003年12月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院招生办电话:(023)42881711;学院招生办传真:(023)42890212;学院网址:http://www.paisi.edu.cn/

第二条  学制: 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就读本校的学生修完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签章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地处重庆市合川区城区,占地面积约55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10000余人,教职工748人,其中专任教师503人,图书馆藏书138.58余万册,并常年订有530余种中文学术期刊、“中知网学术期刊数据库”和“万方学术期刊数据库”等图书文献资料;。建有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标准塑胶球类运动场等设施;建有计算机中心、电子商务实训室、管理信息系统实验室、投资经济实验室、证券实训室、影视节目编辑制作实验室、电工电子技术实验室、计算机专业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财务管理实验室、外语语言实训室、视听室等28个二级实验(实训)实验室及71个专门化功能室,校园网接入了教育网和电信网,为教学和学生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第五条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2017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1、本科学费标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工程、房地产开发与营销、国际商务、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税收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等专业的学费均为15000(元/人.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学费15500(元/人.年)。

2、专科学费标准:会计、证�挥肫诨酢⑹谐∮�销专业的学费为12000(元/人.年)。

3、住宿收费标准:980或1200(元/人.年)。

4、因故退学或者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条  招生计划: 3158名,其中本科计划2853名,专科计划305名,在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19名本科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学院将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用于各省本科投档考生相同分数的计划平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指定的招生计划公布专刊或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七条  本科层次的英语专业 、专科层次的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学院其它专业招收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大学英语”。

第八条  学院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九条  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只招收理科考生,汉语言文学只招收文科类考生外,其它专业均文理科兼收。

第十条  录取规则: 学院按照教育部及招生计划对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新生。

1、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本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报考本校的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生办批准投档给学院的考生,学院对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择优录取。

3、学院各专业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某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尚未被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5、学院按本章程第五条公布的专业名称录取考生,由于学院采取大类招生培养,原则上一、二年级不分专业方向,但个别特殊专业可在学生进校学习一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被录取的专业内选择对应的专业方向学习。

第十一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部分专业对考生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考生结果的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或招办。考生亦可在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网站(http://www.paisi.edu.cn/)中查阅。

第十三条  为鼓励学生德 、智、体、美全面发展和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多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学院学习期间,可通过评比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通过申请评议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按照学生生源属地原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也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或临时困难补助。

第十四条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 ,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监督电话:023-42889197),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 ,学院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工部、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费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费分为本科学费和专科学费,具体标准为:

1、本科学费标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金融学、财务管理、物流工程、房地产开发与营销、国际商务、投资学、金融工程、会计学、审计学、税收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保险学、广告学、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等专业的学费均为15000(元/人・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15500(元/人・年);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16000(元/人・年)。

2、专科学费标准:会计、证券与期货、市场营销专业的学费为12000(元/人・年)。

扩展资料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住宿收费标准: 1200(元/人・年)至1500(元/人・年)。因故退学或者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经若存在校企合作,另行收取培训费的情况,应按渝价【2009】7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须在招生章程中公示,经重庆市教委审核,未经公示,不得收取。费用由学校收取,单独开具税务发票,合作企业不得直接向学生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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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 重庆教学部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在国内外享有极高声誉。经贸外语学院现设置有商务英语和英语专业(英语翻译方向)两个本科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两个硕士专业,以及“外国语言文学”硕士专业一级学科。英语专业2000年被确定为四川省英语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在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英语专业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是目前西南地区高校中唯一获得教育部专业评估“优秀”的英语专业。1998年获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0年招收翻译理论与实践、商务英语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2006年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点通过四川省组织的硕士点评估,2008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重点建设学科;2010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获批,并于2011年招生。
学院下设英语专业系、商务英语系、通用外语系、研究生教育中心、外语课外学习指导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外语培训中心;外国文学文化研究所、语言学研究所、国际商务英语研究所、翻译与全球化研究中心、外语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还设有金融系统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培训中心、全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培训中心、国际商务英语考试培训中心和剑桥商务英语(BEC)考试培训中心。
详询QQ

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 。

第三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七条 学校代码:11799。

第八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 始创于1952年,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

学校有70余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是重庆市“十佳园林单位”,占地面积2733.4亩,校舍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45.05万余册,中外文报刊2386份。

学校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近800人,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教师近12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5人。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重庆工商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 重庆工商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学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HKA02DNR20000002O)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招生就业处、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按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生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报各省级招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按国家关于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预留本科计划64个(其中,预留艺术类专业计划9个,高水平运动员计划16个,其他本科预留计划39个)。用于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八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读期间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授课。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

第二十一条 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第二十二条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

1.专业级差设置为“2、1、1、0、0”,即专业1-2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2-3和3-4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4-5、5-6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2.对比较专业级差后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专业志愿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

3.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4.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第二十四条 对要求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排序录取的省份,按照其本省要求确定专业。

第二十五条 执行各省(市、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认可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直辖市、区)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六条 部分专业外语成绩要求(按照150分制,外语非150分制的情况下,折算为150分制):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和法语(中外合作办学)等四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要求参加当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口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五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及以上。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两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两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等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要求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pide;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pide;校考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pide;文化总分)×40+(联考专业成绩&pide;联考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相应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九条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第三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新生入学及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为准。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荣誉奖、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实践经营(集团)公司、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00067

学校网址:http:// www.ctbu.edu.cn

招生办电话:023-62769696 023-62768134(传真)

监督电话:023-62769741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acgozs2014.ctbu.edu.cn

第三十五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

作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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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招生阶段有哪些?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国际初中部、国际高中部。同学们可以参考一分钟看校详细参考。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

目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高中在读学生。本地学生和外地学生均可报读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

申请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考核由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组织,包括笔试与面试。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班级是如何设置的?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每班约15人,师生比达1:3,中外教比例约1:1,每位学生都有一位学习导师,就个人学业规划、学习方式、学业疑问等接受指导。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学习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设置的课程有:英语语言、其他外语、世界历史、生物、语文、体育、戏剧选修、音乐选修等。课程丰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哪些学生可以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报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者,需是初中在读学生。欢迎各位感兴趣的同学们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如何?

教学区建筑面积6300多平方米,有图书馆、标准化的实验室、音乐教室、星空地理教室、中外文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专用教室;活动区有400米跑道田径场、室内网球场、室内体育馆;生活区有标准餐厅及美式风格标间式公寓,是一所现代化、数字化学校。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都开设了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开设了语言、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文学、人文艺术、体育健康等罗格斯科校课程,以及相关大学先修AP课程。除了这些,学校好开设了Lower  Secondary、IGCSE、A-level等英国剑桥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优势特色?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美高课程与浸泡式学习、实行选课与走班制、采用小班化与导师制、开设中国文化和文化特色课程、海外直选师资、100%大学升学保障。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特色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美式高中课程的开设、采用走班制度与小班化管理、设置中国文学特色课程、教师从海外优选、100%大学升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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