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际电力学校招生 二、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今天小编搜罗了湖北国际电力学校招生 二、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

一、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27-59802747、027-59802748,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89号、邮编为430079。

2019年湖北十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 百...

【 #小升初# 导语】 考 网从十堰市教育局获悉, 根据《关于做好十堰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十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一)张湾辖区(详见张教发〔2019〕43号)

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东风第一小学

车城路以西、车城西路以南、东岳路派出所(配套处立交桥车城路与厂区铁路交会处)以北、东风公司厂区铁路以东;阳光蓝山郡小区、和昌豪景湾小区。

配套处立交桥以北车城路两侧,东岳路(东岳路30号)以西张湾区辖区两侧,大岭路口以西公园路两侧(61厂家属区除外)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幸福里、友谊新村、二五厂小区、财苑小区内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大岭路口红绿灯交叉口以西,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东,车城西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

2.二0小学

家和苑小区1号、5号、9号楼;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家属区。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西,市四中路口以东,车城西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

3.二一小学

红镜路与镜潭路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西,二一厂大门(镜潭路46号)以东,镜潭路两侧(含牛场村1、2组、牛场新村)。

4.二二小学

22厂家属区、42厂家属区、银河山庄、银河小区、永美星城小区。

六堰百二河(锦绣华庭)以西,公园路33号(人民公园门口红绿灯交叉口)以东,公园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二汽党校(姚沟巷)以东,广东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

5.二三小学

张湾区劳动就业局以东(含军店巷),二三厂大门口吕沟桥以西(含吕沟巷),车城西路两侧;铸邦红果林小区。

6.二四小学

市四中路口以西,红卫铁路桥以东,车城西路两侧居民子女,车城西路与四川路交叉口至二四小学大门口,铁路线以北四川路两侧居民子女。

7.四0学校(小学部)

贵州路两侧;镜潭路与红镜路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东(含蝶翠豪庭、镜潭春晓家属区)镜潭路两侧;南华路路口(湖南路23号)以西,湖南路两侧;南化路西侧;车身厂二区家属区。

8.四一学校(小学部)

云南路两侧;南岳路南侧张湾区辖区;南岳路以南,东风体育馆以北(美味故事楼上――车城路31号福地新居)车城路两侧。

9.四三小学

中岳路以南,南岳路以北,东风公司厂区铁路以东,张湾区辖区。

湖南路以南,南岳路与车城路交叉口以北,东风公司厂区铁路以西,东风公司职工子女。

10.四八小学

花果路48厂铁路桥以东、市畜牧场以西,新疆路48厂小区以北;彩虹路以南、风神路两侧。

11.四九小学

49厂、59厂小区(含)以南新疆路两侧;蔡家村辖区。

12.六一小学

大岭路(南起大岭路口,北至大岭路与凯旋大道立交桥铁路交会处)以东,田沟巷口(东风高中)以西,广东路两侧(含东风阳光城、博雅苑)。

姚沟巷以东,公园路33号(人民公园门口红绿灯交叉口)以西,广东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以东,人民公园红绿灯交叉口(公园路33号)以西,公园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

13.6264学校(小学部)

宁夏路(48厂区铁路)以西,福兰铁路以北,放马坪以东区域,含花园村。

14.广东路小学

朝阳北路(二二厂桥头至银河山庄段)至银河北路(金阳小区经花好月圆小区至发展大道段)以西,田沟巷以东区域(含茅箭区赵家沟);田沟巷路口以东,广东路与孝感路交叉口以西,广东路两侧。

15.东风小学

东风社区(含东风双星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八堰路两侧、金狮路两侧、九堰路两侧、郧阳路两侧、河南路北侧区域。

16.张湾区实验小学

大岭路口红绿灯以东,六堰转盘西,公园路两侧(建设小区以百步梯为界)及张湾河南侧区域;篷布厂桥以南,六堰转盘以北,汉江路两侧;清潭路以西,银河北路以东(含花好月圆小区),发展大道以南区域;黄石路两侧(张湾辖区)。

17.张湾区阳光小学

郧阳中学转盘以北,经熊家湾立交桥,至十堰市戒毒所以南,北京北路两侧(不含东正国际小区);腾龙国际小区以东,经十堰大道与发展大道交叉口,至九洲龙城小区以西,发展大道两侧;十堰大道两侧;熊家湾村、胡家村、马家沟村。

18.汉江路中心小学

十堰市戒毒所以北至夏家店转盘,北京北路两侧;腾龙国际小区以西,清潭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以东,发展大道两侧;汉江中路与河南路交叉口以南,经夏家店转盘至篷布厂桥头,汉江中路两侧(含清潭路东侧、河南路南侧及、清潭沟、刘家沟)。

19.浙江路小学

浙江路M天下以东(不含M天下小区)浙江路两侧;京东路两侧居民子女(不含京华园小区和百强世纪城小区);九洲龙城小区以东,发展大道两侧张湾区辖区;七里垭村辖区。

20.张湾中心小学(原十三中校区)

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至配套处立交桥之间公园路、车城路两侧;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至张湾河大岭路桥头的大岭路西侧,张湾河南侧区域;东岳路30号以西,东岳路两侧;车城西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口以东,车城西路两侧;湖南路与南化路交叉口(湖南路加油站)以东,配套处立交桥以西,湖南路北侧,中岳路立交桥以东,青岛啤酒城以西,中岳路北侧,南化路东侧区域;幸福里小区、友谊新村小区、二五厂小区、财苑小区等。

21.谢家小学

张湾河大岭路桥头以北,至凯旋大道与大岭路交叉口以南,张湾河北侧、大岭路西侧区域;凯旋大道与大岭路交叉口以北,大岭路两侧;阳光蓝山郡北端,经凯旋大道刘家湾遂道,至凯旋大道与郧阳路交叉口以南,凯旋大道两侧;刘家湾村、高家湾社区、工艺新村社区、谢家村大沟辖区。

22.红明小学

配套处立交桥以西,车身厂二区家属区以东,湖南路南侧区域;南岳路与车城路交叉口以北,配套处立交桥以南,东风公司厂区铁路以西区域。

23.车城西路中心小学

车城西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口以西,十堰市四中路口以东(不含家和苑小区1号、5号、9号楼)车城西路两侧居民子女;车城西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口至国瑞蓝山郡小区(含),凯旋大道西侧。

24.红卫小学

车城西路红卫铁路桥以西,吕沟桥以东(不含铸邦红果林小区),车城西路两侧;二一厂大门口(镜潭路46号)以西,镜潭路两侧;建设大道两侧;兴丽城小区、动力新村社区、红卫何家沟辖区。

25.炉子小学

二四小学门口至发展大道,四川路两侧;二四厂大门口以北大炉子沟区域;大坪小区、彤阳雅苑小区、汽车学院之间区域;炉子村辖区。

26.叶湾小学

曾家村、石桥村、花果街办小岭村辖区。

27.花果中心小学

轧钢厂郭家湾加油站以东,三公司二处以西,花果路两侧;安沟村、陈家村、大路村、丁家村辖区。

28.上河小学

畜牧场以西,花果铁路桥以东,花果路及方山路两侧;东风花果医院以北,新疆路两侧;彩虹路以南,风神路两侧;大路村、丁家村辖区。

29.荣华希望小学

张湾区劳动就业局以西,畜牧场以东,方山路两侧;岔河村、二堰村辖区。

30.西城开发区中心小学

西城开发区辖区,柏林镇小堰村、鲍花村辖区。

31.柏林镇中心小学

柏林镇辖区;凤凰山林场、黄龙林场秦家坪村、柏林镇叶家湾移民新村、黄龙镇斤坪村(部分)辖区。

32.黄龙镇中心小学:

黄龙镇辖区(李家湾小学招生范围除外)。

33.西沟乡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

西沟乡辖区。

34.方滩乡中心小学(寄宿制学校)

方滩乡辖区。

35.李家湾小学(寄宿制学校)

黄龙镇李家湾村、双丰村、斤坪村(部分)辖区。

36.土门小学

八亩地村、李家院村1、2、3组、龙潭湾村、水堤沟村辖区。

37.茅坪小学

茅坪村、柳家河村、凤凰沟村、梁家沟村辖区。

38.舒家小学

黄龙镇舒家村辖区。

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1.四0学校(中学部)

贵州路两侧;镜潭路与红镜路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东(含蝶翠豪庭、镜潭春晓家属区)镜潭路两侧;南华路路口(湖南路23号)以西,湖南路两侧;南化路西侧;车身厂二区家属区。

2.四一学校(中学部)

云南路两侧;南岳路南侧张湾区辖区;南岳路以南,东风体育馆以北(美味故事楼上――车城路31号福地新居)车城路两侧。

3.6264学校(中学部)

宁夏路(48厂区铁路)以西,福兰铁路以北,放马坪以东区域,含花园村。

4.东风三中

花果路48厂铁路桥以东,经四九路口红绿灯,至方山路市畜牧场以西,花果路、方山路两侧;新疆路两侧(含49厂、59厂小区);蔡家村辖区。

5.东风四中

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西,红卫张湾区劳动就业局以东,车城西路两侧;镜潭路与红镜路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西,镜潭路两侧;红卫何家沟辖区。

6.东风五中

东岳路两侧(不含金地广场小区);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以南,南岳路与车城路交叉口以北,公园路、车城路两侧;张湾青年广场红绿灯以西,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东,车城西路两侧;二五厂小区,友谊新村小区、阳光蓝山郡小区。

7.东风七中

大岭路(南起大岭路口,北至大岭路与凯旋大道立交桥铁路交会处)至凯旋大道(南起大岭路与凯旋大道立交桥铁路交会处,北至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东,发展大道(东起银河北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西至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南,银河北路(北起发展大道,南至银河北路与孝感路交叉口)至孝感路(北起银河北路与孝感路交叉口,南至孝感路神定河桥)以西,孝感路神定河桥→神定河→张湾河→人民广场西侧张湾河铁桥→文化街→公园路→大岭路口整条线路以北;大岭路口至公园路42号(公园侧门路口)公园路南侧区域。

8.十堰市第十六中学(寄宿制学校)

东风小学、土门小学、茅坪小学招生范围;郧阳路(全段)两侧;凯旋大道隧道以北区域。

9.张湾区实验中学(寄宿制学校)

汉江路中心小学、阳光小学(不含阳光栖谷小区)、区实验小学(六堰人商百二河以北汉江街办辖区)、浙江路小学招生范围;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北,凯旋大道隧道以南,凯旋大道两侧。

10.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寄宿制学校,原车城高中校区)

大岭路口以南,张湾青年广场红绿灯十字交叉口以北,公园路两侧;张湾青年广场红绿灯十字交叉口以南,东汽体育馆以北,车城路两侧;南岳路、中岳路、东岳路两侧(张湾辖区);河南路路口以东,配套处立交桥以西,湖南路两侧;河南路西侧;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东,张湾青年广场红绿灯十字交叉口以西,车城西路两侧;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北,阳光蓝山郡小区北端以南,凯旋大道东侧;大岭路口以北,大岭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处以南,大岭路西侧;大岭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处以北,大岭路两侧;大岭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处以北,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南,凯旋大道西侧。

11.十堰市第四中学

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西,建设大道以东,车城西路两侧;炉子小学、叶湾小学招生范围;牛场村辖区。

12.十堰市第十八中学(寄宿制学校)

花果中心小学、上河小学、荣华希望小学、西城开发区中心小学、西沟乡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柏林镇阳南沟桥以东(不含阳南沟)柏林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

13.十堰市第九中学(寄宿制学校)

黄龙镇中心小学、李家湾小学、舒家小学、方滩乡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柏林镇政府以西柏林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

张湾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1.慧海学校

面向全市招生。

2.阳光书院

面向全市招生。

3.龙泉黄冈学校

面向全市招生。

(二)茅箭辖区(详见茅教发[2019]22号)

小学招生范围:

1、市实验小学

学校东边:六堰山(不含原人事局家属楼)→老虎沟(含东山小区)。

学校西边:武当国际园→建设巷以路为界(含铁匠湾巷5号1、2、3栋楼房)。

学校南边:气象局→粮食局→堰丰商厦→邮电街,以路为界。

学校北边:以万豪国际大酒店(原商贸大厦)→原人民商场→工人文化宫为界。

2、市五堰小学

学校东边:以五堰北街和五堰南街为界(含堰丰商厦南侧至东山学府)。

学校西边:以朝阳路武当国际园为界(不含武当国际园)。

学校南边:东岳路北侧的东岳山庄→柳林沟口(柳林沟口以门牌号是“人民路”的为准)。

学校北边:以邮电街为界(街以南)。

3、市人民小学

人民路东边:柳林沟口(以门牌号是“人民路”的为准)→人民中路34号(原天人宾馆,含天人宾馆)。

人民路西边:新华书店至城区供电公司(不含城区供电公司)。

朝阳路西边:东岳路立交桥转盘→朝阳路89号(原十堰师范)。

东岳路南边:龙马大酒店→世纪花园(含世纪花园小区)。

4、市柳林小学

柳林沟:柳林沟口→天津路千龙翡翠苑小区(含千龙翡翠苑小区、M天下小区)。

江苏路:东正国际小区。

北京路西北边:奥林花园小区→京华园小区→百强世纪城→临峰阁(含临峰阁)。

北京路东北边:郧阳中学家属区→蓝盾花园。

5、重庆路小学

北京路蓝盾花园至市血站路以东及其两侧;重庆路(含襄阳路)两侧;林荫大道二号线至冠城美立方(含冠城美立方);天津路千龙翡翠苑小区至大洋五洲两侧。

6、东风44小学

三堰桥以南人民路(水云间、金桂庭院、湖医及太和花园居民子女可上东风44小学)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中岳路立交桥以南至朝阳南路转盘处两侧(唐城.中岳汇居民子女愿意到东风44小学可选择在东风44小学就读);车城南路与朝阳南路转盘处的两侧(以百二河为界朝张湾方向)。

7、东风51小学

茅箭路、东风大道两侧东风公司子女;以及锦秀南山小区(含未来城)。

8、东风52小学

马家河以东、文锦学校以西以及辽宁路两侧的东风公司和三环公司职工子女;东风二中家属区围墙以东、纸坊沟入马家河口以西、武当路以北、马家河以南范围内。

9、东风54小学(美盛小学)

上海路两侧。

10、三堰小学

人民中路东:天人宾馆至太和医院;人民中路西:城区供电公司(含城区供电公司)至太和医院处四四厂过河桥为界(原姜湾村学生愿意在三堰小学就读的可在三堰小学就读)。

11、二堰小学

人民路以东:市土产公司至寿康生活广场;人民路以西:太和医院处四四厂过河桥至富康小区22栋(热电厂、工程塑料厂区域居民子女愿意到二堰小学也可就读)。

12、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东以市血站为界(含市血站),北以原二堰街办至富康小区22栋,南以车站路、车城南路为界(车站路、车城南路以北,铁路桥以西),西以十堰老街为界(朝阳南路以东,市特校大门口)。

13、火车站小学

南以百二河村,北以车站路,西以百二河为界(车城南路朝火车站方向上湾区域),东以木材公司铁路线为界(含辰泓市场)。

14、武当路小学

武当路南边:万景园(不含辰泓市场)→人民商场顾家岗店(以三环桥红绿灯为界);武当路北边:武铁和谐苑(不含冠城美立方)→三环大桥(以三环桥红绿灯为界,不含重庆路、襄阳路两侧居民子女)。

15、文锦学校小学部

西以三环大桥、茅箭建行支行,北以五二厂技校为界,赛武当管理局小学生转入文锦学校小学部就读。

16、茅箭小学

东城开发区所辖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业职工子女,天津路以千龙翡翠苑小区为界(不含千龙翡翠苑小区)。

17、西坪小学

东风大道(十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以东,十堰东高速路口以西)两侧。

18、柳林小学分校(原柳林中学)

人民路东边:柳林沟口→十堰市日报社。

柳林沟:柳林沟口→黄花巷。

学校的东南边到恒大城。(柳林小学分校片区范围与人民路小学、五堰小学、柳林小学、三堰小学和东风54小学有重叠的区域,属多校划片,学生自由选择。)

19、其他学校

许家小学、鸳鸯乡中心小学、茅塔乡中心小学、大坪小学和大川学校等维持原招生范围。

初中招生范围:

1.市二中

学校东北边:汉江路东边的黄石路→大家福公司肉品批发中心(原屠宰场),以路为界(黄石路以南、屠宰场以东),汉江路西边从十堰房地产大厦右侧,汉江南路17号(原六堰供销社门前围墙)→百二河边公交公司家属楼门前铁桥为界(围墙、铁桥以南)。过铁桥沿百二河→张湾河→文化路(原十五中门前),以路为界。

学校西北边:公园路的南边六堰供电所大门口→公园路42号(原市体校)→宜昌路→邮电街→香港街→五堰商场→柳林路→东方明珠,以路为界。

北京路东北边:奥林花园小区→园丁小区→京华园小区→百强世纪城。

北京路西南边:东正国际小区→柳林春晓小区(含柳林春晓小区),市、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政企共建协议规定的生源。

2.市实验中学

朝阳路西边:宜昌路→朝阳中路89号(含金地广场、何家沟)。

香港街:香港街以路以西为界→柳林路→柳林路隧洞→柳林中学→十堰日报社以西。

人民路东边:从邮电街对面的香港街路口→上海路口以西(人民路两边居民子女)。

人民路西边:从邮电街口→福建路口。

学校西南边:以福建路为界(路的东北边)。

学校东北边:以邮电街为界(街以南)。

3.北京路中学(市实验中学北京路分校)

北京路:南至东方坐标城,北至和昌国际,东至天津路→林荫大道;

上海路:西至上海路金座,东至重庆路→林荫大道;

柳林路:北京路立交桥→柳林路隧洞口→原柳林中学→十堰日报社大门以东。

4.东风51中学

茅箭路、东风大道两侧,锦秀南山小区(含未来城)以及学校周边。招收许家小学、西坪小学和鸳鸯中心学校毕业学生。

5.东风二中

市中医院以西,马家河以东,马家河路以南,辽宁路两侧(含泰安花园、路北社区、神强花园、木岗新村、锻造新村、佳和园)。

6.东风九中

朝阳路以西,朝阳中路89号以南至东风体育馆;

朝阳路以东至人民路以西,福建路以南至二堰桥以北;

人民路以东,人民路与上海路交会处以东至旭日新村以北(含东风公司职工子女)。

7.区实验学校初中部

北以东风公司电力处旭日新村家属区道路、二堰小学门前大桥以南为界;西以朝阳路以东为界;南边以车城南路至东汽体育馆以南为界;东以北京路十堰市血站(不含东方坐标城)至木材公司铁路为界(含冠城美立方)。

8.茅箭中学

西以木材公司铁路线,东以辽宁路至纸坊沟为界,天津路以千龙翡翠苑小区为界(不含千龙翡翠苑小区)。

9.文锦学校初中部

西以长春路至纸坊沟为界。招收大川学校、茅塔乡中心小学、大坪小学毕业学生。

10.大川学校

大川镇辖区内。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茅箭辖区四所民办学校,十堰市外国语学校、东山苑寄宿制学校、东风国际学校和京中实验学校面对全市招生。

(三)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详见十开教发[2019]21号)

小学招生范围:

1.区实验小学

以大坪河为界,西以海口路至白浪中路到南山铁路桥为界,南以襄渝铁路以北的马路村1组、2组为界,北以茅塔河为界。含马路村一组、二组、铁二处小区、东城国际小区、翱达公馆小区、田湖小区、中观社区大部和南山路以东部分。

2.区白浪小学

东以小河村、方块村边界为界;南以大坪河至郑家湾桥为界;北以许白路(湖北世纪中远工业园至东风小康工业园至温州工业园之间许白路段东线地界)为界。含方块村三、四、五组和小河村全部以及白浪村四、五、六、七、八、九、十组。

3.区马路小学

东以海口路至龙门二路(五0厂废沙坝)以西为界;西以50厂茅塔河桥为界;南以白浪中路为界;北以50厂茅塔河桥至海口路桥为界。含汽配城、马路村八、九、十、十一、十二组和天盾小区(双桥处)、祥安小区,包括光明社区及马路社区部分。

4.区龙门小学

东以台湾路东为界;西以50厂三大门区五��厂游泳池处至台湾路以东为界;北以东风小康工业园至温州工业园之间许白路段南线为界;南以茅塔河为界。含马路村三、四、十三组和方块村一、二组以及白浪村一、二、三组,含四方聚小区、荣港小区、东方新城小区、柯家安置小区、方块安置小区、白浪村安置小区及马路村十三组安置小区。

5.东风50学校

招收片内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具体范围是东以茅塔河至50厂三大门为界;西以50厂铁路桥以东为界;南以黄宝山为界;北以柯家垭村为界。含柯家垭村一、二、三、四、五、六、七组和马路村十四组及三公司、二机电部分,东方国际小区、怡心小区和天盾50小区。

6.东风铁路学校

招收片内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具体范围是东以南山路以西为界;西以茅塔河为界;南以南山为界;北以白浪中路为界。含吉安小区、南山小区(南山路以西部分,即马路村五、六、七组)和三公司、二机电及柯家垭村一组部分。

初中招生范围:

1.十堰市第五中学

招收开发区区属4所小学毕业学生及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青少年。

2.东风50学校

招收片内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

3.东风铁路学校

招收片内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

二、“片内生”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请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手续到片区内学校报名入学: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不含郧阳区);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

(3)学生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

(4)小学一年级入学原则上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户口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就近入学。

三、十堰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在十堰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2、父母在十堰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小学一年级入学原则上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由所在片区学校审核并安排入学,区级教育局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招生报名时间

十堰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8月26日-28日,初中招生时间:8月25日――27日。9月1日正式开学上课。

五、招生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0719-8463191、0719-8489523张湾区教育局:0719-8523479茅箭区教育局:0719-8110817十堰经济开发区文体卫局:0719-8319892。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计划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东北电力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合“阳光工程”的实施,结合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188、学校名称:东北电力大学、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院校:大学。
第四条 办学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第五条 招生计划详见教育部学生司下发各省招生办2009年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 联系信息:学校招生就业处的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
邮编:132012;咨询电话:0432-4806749 ;传真:0432-4882667; 联系人:洪连海;
网址: http://www.nedu.edu.cn
第二章 各省市区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第七条 艺术类本科在提前批、艺术类批次中录取;
第八条 普通本科除辽宁省为重点本科批次的B类,河南、内蒙古、山东、黑龙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两个专业)在重点批次录取以外,其他均在一般本科批次录取。国际合作办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按国家规定在本科二批或本科二批B段录取,专科专业在“专科一批”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第九条 各省市区计划人数:
北京:本科10人,天津:本科30人,河北:本科104人、专科30人,山西:本科61人、专科30人,内蒙古:本科119人、专科40人,辽宁:本科147人、专科40人,吉林:本科1684人、专科300人,黑龙江:本科146人、专科40人,上海:本科10人,江苏:本科79人,浙江:本科64人,安徽:本科83人,福建:本科46人,江西:本科53人,山东:本科262人、专科50人,河南:本科96人、专科40人,湖北:本科35人,湖南:本科36人,广东:本科18人,广西:本科24人,海南:本科10人,重庆:本科31人,四川:本科42人,贵州:本科38人,云南:本科24人,陕西:本科65人、专科30人,甘肃:本科58人,青海:本科21人,宁夏:本科32人,新疆:本科24人。
第三章 学历证书及学费标准
第十条 各专业学历证书及学位授予情况
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东北电力大学,证书为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各本科专业学位授予情况:
1、文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英语、日语、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动画;
2、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3、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4、法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工作;
5、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体育;
6、工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输电工程、电厂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应用化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热能与动力工程、软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国际交流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交流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第十一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
1、英语、日语专业:5060.00元/人.年。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专业:4840元/人.年。
3、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4400元/人.年。
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工程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环境工程、生物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4180元/人.年。
5、应用化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热能与动力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3850.00元/人.年。
6、轻化工程专业:3800.00元/人.年。
7、社会工作、社会体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4620.00元/人.年。
8、国际交流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5000.00元/人.年。
9、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5900元/人.年。
10、广播电视编导、动画专业:6820元/人.年。
11、国际交流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5000元/人.年。
专科专业:
1、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3630元/人.年。
2、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4500元/人.年。
3、机电一体化技术、、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4100元/人.年。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实际高考分数,按“专业级差”方式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志愿级差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专业级差分数原则上一般为 5 分,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各省市政策范围内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
第十六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 2005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提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投档分数为准。在高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享有政策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予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招生专业中,本科英语、国际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所有专科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俄语考生。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招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由于工科专业尤其自动化、应用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录取时从严执行。
第二十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
1、报名条件: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参加我校术科加试或面试取得《加试合格证》者(吉林省美术类考生参加省美术类统一测试,报考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须单独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
2、报考办法:考生须先参加我校组织的术科加试(面试)。术科加试(面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加试合格证》,考生持《加试合格证》在当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学校及专业代码详见本省招办印发的《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报考本科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无术科加试。报考我校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加试,加试内容:素描、色彩,考生自备画具。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吉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如下:参加省艺术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按照吉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5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50%相加作为录取排序成绩。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即参加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报考我校,按照校考面试成绩的5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50%相加作为录取排序成绩,两类报考考生录取时,按照录取排序成绩统一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②吉林省以外艺术考生录取原则:我校将依据各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及其提供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最低分数线,然后按加试所报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③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不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有特殊要求。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体育类专业录取按照如下原则,具有体育文化综合成绩的省份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和文化课单独计算的省份以文化课60%,体育加试成绩40%作为综合成绩,按此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规定:
我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运动项目有龙舟和冰雪运动两个项目(由于龙舟没有专项等级运动员,符合龙舟运动素质要求的运动员均可报考我校)。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我校今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高水平运动员。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加试(吉林省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组织的体育复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要求,按照运动成绩择优录取。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成绩合格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由学校负责录取。
4、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报考科类和个人志愿选择专业学习。
(本章程下载网址: http://job.nedu.edu.cn/zhaosheng/ )
东北电力大学
2009年3月30日

二、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3年,前身是武汉电力学校。1958年更名武汉电力专科学校。1960年筹建湖北电力学院并招收了第一届本科生。1962年更名武汉电力学校。1980年获得第一批“国家重点中专”称号,是湖北省和全国电力行业中专的“龙头”院校。2002年升格为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66年来,学院为国家电力工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了6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享有“湖北电力黄埔”之美誉。

办学定位精准学院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紧跟电力工业的发展步伐,走出了一条“根植行业、教培一体、创新发展、特色鲜明”之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的发展目标是:努力建设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院校,形成“电力专业群特而精优,双师队伍齐而精良,校企合作融而共赢,服务发展强而精准,内部治理体系全而精益,教育信息化智而泛在,国际交流广而深入”的生机勃勃局面。

办学条件优良学院占地245亩,校园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77亿元(不含土地)。建有各类多媒体教室87间、公共机房12间。教学用计算机3571台(生均1.58台),馆藏图书44.28万册(生均186.5册),校内实训实习设备总值1.07亿元(生均5.16万元)。

办学资质过硬学院是“湖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全国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电网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电力系统仿真培训基地”、首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示范站所、“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同时也是“教育部电力行指委电力系统专委会主任单位”“湖北省职教学会副会长单位”。

队伍素质精良学院在职职工338人,其中专任教师238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301名,各类中、高级职称人员271名“双师型”教师133人。另外,从企业聘请专兼职培训师116人。目前,学院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79.7%。

专业实力强劲学院设有电力工程系、动力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设及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和环境工程系等六大专业系部,以及思想政治课部和基础教学部两个公共课部。开办高职专业26个,近年实际招生的9个专业中,国家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新型(支柱)产业计划项目专业1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特色专业5个(2个建设中);教育部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主持1个,参与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实训基地30个、实训室117个,其中国家央财支持实训基地2个、国网公司实训基地4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4个、校外紧密型实训基地55个,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覆盖率100%;毕业生就业率已连续八年97%以上,居湖北省同类院校前列;年培训量23万人・天,年技能鉴定考证4万人次。

社会声誉良好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就业50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电力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国网公司文明单位”“湖北五一劳动奖状”“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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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招生阶段有哪些?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国际初中部、国际高中部。同学们可以参考一分钟看校详细参考。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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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学生可以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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