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际旅游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贵州大学招生简章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5-01 03:58:02
今天小编搜罗了贵州国际旅游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贵州大学招生简章 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2022年贵州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贵州省示范性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及第二学士学位计划的招生录取)。
第五条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一)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三)在投档范围内,当专业成绩相同考生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
(1)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2)由贵州大学和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共同设立的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学生四年均可在贵州大学学习,满足英语要求、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贵州大学毕业要求及双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可同时获得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一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该校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4.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贵州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贵州省、四川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 在录取时,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录取子系统中的同分排序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录取子系统中未进行同分排序的,依次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个阶段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等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仅招收男性考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招生要求。在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学生在人民武装学院校区(花溪)就读,执行军事化管理。考生入伍意愿须坚决,年龄为2002年1月后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男性学生;身高160cm以上;17.5≤体重BMI<30,BMI≥28的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要求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空腹血糖<7.0mmol/L;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通过视力手术矫正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无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扁平足、腋臭、瘢痕体质及色盲、色弱等情况,无肾结石、胆结石等疾病,无哮喘等既往病史,其它身心条件须达到国家最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实验班学生身心条件进行复查。考生大学本科应届毕业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学校要求应征入伍。2、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3、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4.绘画、环境设计、雕塑、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若在读期间申请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则由北阿拉巴马大学按当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 奖助(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住宿费)减免、社会捐助等多项资助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英方给予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国内不再给予资助。
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期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按贵州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同时,学习期间选择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北阿拉巴马大学为优秀学生提供的奖学金(每学期4000至5000美元)。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复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入学,根据《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预征入伍实验班)的学生将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校区由人武学院进行培养和管理。除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护理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工业设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类、土木类、水利水电工程、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绘工程、矿业类、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地质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新生外,其余新生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最终安排情况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站:http://rso.gzu.edu.cn
联系电话:(0851)88305150、88305151、88292075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贵州师范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二、报名须知
贵州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生。
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备注:
1.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一致。
三、招生项目、招生范围及计划
1、招生项目:足球
2、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为22人(男生11人,女生11人)。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后,根据生源情况,向合格生源所在省投放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队别
位置
招生计划
男队(11人)
前锋
5
后卫
6
女队(11人)
守门员
1
前锋
5
后卫
5
合计 22
3、招生专业:广播电视学(文理兼招)、法学(文理兼招)、思想政治教育(招文史类)、社会工作(文理兼招)、经济学(文理兼招)、电子商务(文理兼招)、旅游管理(文理兼招)、应用心理学(文理兼招)、体育教育(文理兼招)、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文理兼招)。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
(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领取由县(市、区)招生办编制的考生报名号和考生号。
(2)我校专项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2月16日;报名方式:登录贵州师范大学网站( www.gznu.edu.cn )首页,在快速通道内选择“高水平运动员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在线打印报名表(注:二级、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考生均需在我校网站报名)。
(3)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的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应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12:00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注册, 2020年3月1日至10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报名。2020年4月18日至19日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
2、报名材料(考生在参加专项考试报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贵州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2)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封面及有证书编号页);
(3)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 )的查询结果截图;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比赛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身体体检证明原件;
(6)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应届生须提供盖学校公章的高三在读证明;
(7)本人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现场报到及资格材料审核
报到时间:
2020年3月22日10:00-16:00
报到地点:
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体育学院(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并审核资格材料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
(1)时间:2020年3月23-24日
(2)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体育学院(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2、文化考试
(1)一级运动员: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
考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至19日
考试地点:详见考生生源所在地相关部门通知(贵州省生源考生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
(2)二级运动员: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在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后,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1、经公示无异议的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文化和体育专项双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20%)。
2、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可在各省高水平运动员栏目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类别专业志愿。
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30%)。
5、测试合格名单,由我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未经教育部公示备案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6、请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20年6月28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就读专业申请邮寄至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甘老师 0851-86701855),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学费标准
按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八、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1、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2、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886002666
翁老师
0851-86751983(体育学院办公室)
0851-86701855(学校招生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1-83227014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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