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学校国际部招生电话 常州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5-05 03:50:03
今天小编搜罗了常州学校国际部招生电话 常州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2022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美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获得“全国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高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育人成效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019年亚太国际影响力50强”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 浙江 、 山东 、 安徽 、 山西 、 内蒙古 、 黑龙江 、 江西 、 河南 、 湖南 、 四川 、 贵州 、 甘肃 、 云南 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联络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联络处主任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与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试 院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 理工 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二)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排序确定专业。
1.面向江苏、湖南等“3+1+2”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若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给予赋分比较: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 社团 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 学习 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2.面向浙江、山东等“3+3”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
3.面向其他省份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艺术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统考成绩。若仍相同,比较考生其他科目最高分。
第二十二条 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0〕165号,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
工科类专业 5300 元
艺术类专业 6800 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 1500元(4人间)、1200元(6人间)。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补、减,免资助体系,执行国家、省级、校级、社会(企业)等多层面奖(助)制度。常年稳定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 大学生 提供了健全的保障体系。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6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1666
招生传真: 0519-86331277
电子信箱: 175753599@qq.com
招生监督电话: 0519-86331161
招生监督邮箱:1814201279@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czimt.edu.cn/zsw/main.ht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常州教育局24小时服务热线
常州市教育局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7、18楼,联系电话:0519-85681318。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幼儿园、小学、部分初中入学由其隶属的区教育部门负责实施,联系电话分别为:
溧阳市入学咨询电话:87223270(幼)、87220727(小、初)。
金坛区 入学咨询电话:82882361(幼)、82824278(小、初)。
武进区 入学咨询电话:67897033(幼)、86312650(小)、67897038、86310377(初)。
经开区入学咨询电话:89863199。
新北区 入学咨询电话:85127250、85127715、85127357。
天宁区 入学咨询电话:69660615(幼)、69660650(小)。
钟楼区 入学咨询电话:86880897(幼)、88890546(小)、88890542。
2、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站咨询电话:88122572。(每周二、周四办公)。
3、常州市教育局入学咨询电话:85681351、85681352、85681350。
4、职业学校招生咨询:86624921。
5、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笔试、面试:86603472,现场资格认定:85582353。
6、 普通话测试 咨询:86655037。
7、教育服务窗口:85682997。
8、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8123710。
9、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0519-96111,86617789。
10、教育发展基金会:85582350。
11、监督电话:
常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85681366。
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 纪检监察 组 85689166。
常州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监督咨询 85681355。
以上资料参考: 常州市教育局:便民电话
请收悉!2022年江苏常州钟楼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钟楼区实际,制订2022年钟楼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每一所学校、育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促进钟楼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有序开展幼儿园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助推“双减”工作持续推进和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入学。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
(二)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违反规定设置报名条件,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三)公平规范。切实保障随迁子女的入学权利,凡符合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公办学校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无法就近接收的,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使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一步提升招生入学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幼儿园
1.入园对象。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幼儿,幼儿或监护人具有钟楼区户籍或监护人在钟楼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
2.入园条件。具有钟楼区户籍的幼儿入园,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在钟楼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园,由其父母带齐两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两项材料为:
(1)父母在钟楼区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
(2)父母在我市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幼儿园5月30日下午3:00统一发布招生通告,7月1日-7月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新生名单。
(二)小学
1.入学对象。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钟楼区户籍儿童。
2.入学条件。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各小学施教区范围见学校招生通告)。
3.入学办法。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按钟楼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4.时间安排:
(1)5月30日下午3:00,公办小学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小学发布招生简章。
(2)6月6日-6月26日,入学儿童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由“我的常州”APP进入),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3)7月1日-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小学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到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6)7月30日前,各小学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三)初中
1.入学对象。本市户籍小学毕(修)业生。
2.入学办法。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合法固定住所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钟楼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30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2)5月31日-6月2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单列本校免试直升招生计划,免试直升必须尊重学生意愿应收尽收。
(3)6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4)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5)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四)特殊学校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钟楼区适龄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地址:丽华三村离宫路9号,咨询电话:0519―88862037)报名。适龄智障儿童到常州市钟楼区钟爱学校(地址:兰陵北路542号,咨询电话:0519―82018901)报名。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与常州市钟楼区钟爱学校联系,学校招生报名后,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五)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根据“划片招生、属地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实施,相关街道牵头负责,区各相关部门积极联动,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邹区镇随迁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制管理办法。
2.入学对象。小学为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3.入学条件。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钟楼区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材料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22年6月)。
4.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监护人,7月1日-7月3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再采集到招生系统中。7月30日公布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六)港澳台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钟楼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七)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中小学转学工作
学生全家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一致,在2022年6月30日前迁移至钟楼区施教区范围内,可于7月1日-7月3日到施教区范围内所在学校登记。
需要办理转入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父母产权证明、全家户籍材料等),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审核相关材料,递交钟楼区教育局批准方可转学。
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人数如果超过学校标准班额,由钟楼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各校严格执行转入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的情况。
五、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评价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根据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要求,符合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可以自行组织,钟楼区教育局加强指导、督查。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考核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14日前结束,6月18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6月22日前组织补考。
3.钟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做好考核指导和质量分析工作。
(二)升学登记
1.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22年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由招生入学系统自动生成。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5月底前出具学业证明,报钟楼区教育局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有常州户籍在外地就读、要求回钟楼区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6月7日-6月27日在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登记,并在六月的每周六上午,携带户口簿(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和在读小学出具的学业证明,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4.各校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各校要落实相关责任,制订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学校的招生工作。加强与街道、社区、村委等沟通联系,提前摸查适龄儿童少年有关数据,精准、有效指引家长做好孩子入学报名工作。切实保障学区内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5月28日前,各校招生实施方案报钟楼区教育局备案。
2.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健全学校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3.区域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信教”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违规方式招收中国籍学生。对中国籍学生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实施义务教育。
(二)明确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按学区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按规定审批后确定,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
(三)加强计划管理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为学校编制招生计划,进一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坚决杜绝产生大班额,遏制“超大规模”学校。所有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实行阳光招生
1.应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简化证明材料,方便家长办事。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户籍、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2.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通告(包括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入学方式、报名办法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学校要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对外公告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所有学校报名入学通告及招生简章,须经钟楼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生,可进行相关技能测评,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3.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钟楼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市公证机构主持下规范操作。应邀请有关方面代表以及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电脑随机派位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束后的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名单。凡未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回到其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当地招生录取结束后,由钟楼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严肃招生纪律
1.全面落实“八个严禁”。各校组织学习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八个严禁”: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违规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要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坚持阳光操作,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不得中途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招生录取结束后,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
3.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警告、取消荣誉称号、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
区域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编印《招生入学指南》、举办现场招生咨询会等方式,解读招生入学政策,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学区范围等信息。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着力宣传科学的育人观、成才观,努力纠正相互攀比的思想观念,倡导在家门口就近入学。集中公布钟楼区域“校园开放日”安排,组织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区域和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钟楼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钟楼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6880897(幼儿园)88890546(中小学)
钟楼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8890542。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22年钟楼区幼儿园、小学学生入学指南》。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
招生代码:1251
学院全称: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国家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常州科教城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等。
学院占地825亩,建筑面积29.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257万元。现全日制在校生1.1万人,教职工598人,其中专任教师392人;高级以上职称148人,双师素质教师28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骨干教师12人,省级“333”工程培养对象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江苏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资助发展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或建设点8个,精品课程国家级3门、省级19门;省级教学成果11项;实训基地国家级1个、省部级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同时,学院还是中国“家用纺织品设计师”培训基地(全国仅四所)、中国纺织服装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仅六所)。
学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8%以上,先后获得“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仅此一家)、“全国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节水型高校”、“江苏省社会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单位”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三、招生计划
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1.参加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中职注册入学。
2. 报名专业与考生在中职学校所学专业须对口,体育类考生除对体育类专业申请注册,也可申请注册我院招收的相关专业。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或文化统考成绩的考生;
(5)经考生所在学校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对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 费:文科4700元/年,工科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
住宿费:1000-1500元/年。
八、奖、助、贷政策
1、学校奖学金:凡在校学习成绩显著、表现突出者最高可获得奖学金:3000元/人/年。
2、国家奖、助学金: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
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②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其他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类奖学金等最高5000元/人/年。
4、勤工助学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江苏省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在籍学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九、联系方式
电话:400-188-1251、0519-86336019、86336023、15251916301、15251916302
地址: 常州大学 城(常州市武进区�韬�中路5号),邮编:213164
学院网址:http//: www.cztgi.edu.cn ;
招生网址: http://zs.cztgi.edu.cn
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315999023 ;
腾讯微博: http://t.qq.com/czfyzsb
QQ: 1344690813、392710480
常州教育局电话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519-85681318。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信息网络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指导、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推进教育信息化;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任务的协调与落实;归口管理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常州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工作。
扩展资料
常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办公室(信息处)、组织处、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人事与教师工作处、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德育处(学生处);
基础教育处、终身教育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统战与群工处、审计室、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
参考资料来源: 常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 常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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