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际商贸学校招生 义乌所有高中的分数线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5-05 23:22:03
今天小编搜罗了2020国际商贸学校招生 义乌所有高中的分数线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国标代码:13123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
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7年获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单位。
学校占地1000余亩,在校生1.5万余名。设有10个二级学院,4个教学部,34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业,涵盖经济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行业产业需求,以药为特色、以商为主干的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发挥企业办学的独特优势,积极服务地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组建了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批了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陕西省中药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制药关键技术重点研究室、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生物医药创新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等15个省厅级科研平台。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检委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计划数为本科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本科艺术类不超过本科艺术类总计划的15%。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核定收费标准,经抄送后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本科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原则上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数、外成绩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浙江、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对江苏省非艺术类考生,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无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校发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0年我校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动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环境设计,均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艺术文、艺术理分别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以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则以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为准)。
第七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资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特困: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贫困:每生每年2800元;分学期两次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勤工助学:月工资400元。
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1000元,二等500元,三等300元。
企业奖学金:如步长奖学金、爱迪尔奖学金等,金额1000―5000元不等。
入伍大学生国家资助: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500―1500元不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办理缓交手续先行入学报到。
同一家庭子女来校就读:一次性资助每生300元。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五条 凡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029) 33813555、33814555
QQ咨询:4007152018
学校官微:sxgjsmxy2014
第二十八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校官网:http:// www.csiic.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义乌所有高中的分数线
义乌商报社 2014年6月26日
本报讯昨日,我市2014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各校录取分数线揭晓。
据悉,义乌中学面向全市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87分(3A2P);义乌二中面向学区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67.5分,面向全市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75分(4A1P);大成中学面向学区统招分数线为555分(3A2P),面向全市统招分数线为564分(4A1P)。
义乌三中面向学区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44分(3A2P),面向全市统招分数线为550.5分。凡第三批第一志愿填报义乌三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44分(3A2P)的城区学区考生,第三批面向全市志愿填报义乌三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50.5分的考生,都可被义乌三中录取。
义乌四中面向学区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27分(3A2P),面向全市统招分数线为543.5分(3A2P)。凡第三批第一志愿填报义乌四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27分(3A2P)的城区学区考生,第三批面向全市志愿填报义乌四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43.5分(3A2P)的考生,都可被义乌四中录取。
义亭中学面向学区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26分(4A1P),面向全市统招分数线为523分(4A1P)。凡第三批第一志愿填报义亭中学(包括符合异地中考的非义乌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26分(4A1P)的考生,第三批面向全市志愿填报义亭中学、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23分(4A1P)的考生,都可被义亭中学录取。
义乌五中面向学区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05分,面向全市统招分数线为512分。凡第三批第一志愿填报义乌五中(包括符合异地中考的非义乌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05分的考生,第三批面向全市志愿填报义乌五中、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12分的考生,都可被义乌五中录取。
义乌六中面向学区统招录取分数线为:第一志愿502分,第二志愿505.5分;面向全市统招分数线为503分。凡有志愿填报义乌六中(包括符合异地中考的非义乌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以上对应分数线的考生,都可被义乌六中录取。
上溪中学面向学区统招录取分数线为502分,面向全市统招分数线为502分。凡有志愿填报上溪中学(包括符合异地中考的非义乌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达到502分的考生,都可被上溪中学录取。
考分在502分以上,有资格填报高中志愿,并填报过服从志愿(不分学区)的考生,都能被义乌公办高中录取。
可惜的是,502分以上的考生中,有82名考生因为志愿问题没有被录取,其中有4人是580分以上的“落榜者”,最高落榜分为584分(这名考生只填报过义乌中学一个志愿)。
贵州商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贵州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院简介:贵州商学院沿于1947年贵阳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是贵州商科教育的发祥地。建校70余年来,以商而名、因商而建、依商而兴,为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了8万多商科人才,被社会誉为“黔商摇篮”。
学院是贵州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贵州省第二批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学院以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为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学为支撑学科,打造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和大数据应用四大专业群。目前有13个二级教学院(部),2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规模11000余人。202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与澳大利亚悉尼国际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方针,秉承“尚信塑品、致用立身”的贵商校训,以“商科为主、法商融合、技术支撑、人文渗透、多科协调”为学科专业目标定位,构建新商科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道德修养好、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新商科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常设机构,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院招收普通本科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2020年高考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条件
第七条 考生根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填报志愿。艺术类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考艺术类统考并上线的考生,可填报贵州商学院艺术类相关专业。
考生外语语种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限英语语种以外,其余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但进校后外语统一学习英语。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划定的最低投档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的原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3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时,则做退档处理。艺术类考生术科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管理专业以贵州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为术科成绩)。贵州省内艺术类考生,学院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术科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按我省确定的文化总分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贵州省外艺术类考生,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对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九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另外,学院设有院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贵州商学院与澳大利亚悉尼国际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由双方共同培养,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共同授课。本项目学制四年,采取 “4+0 ”培养模式,项目学生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贵州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娟
联系电话(传 真):0851―84874637
纪检监察电话:0851―84602915
学院网址: http://www.gzcc.edu.cn
学院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院邮编:550014
现在浙江的小学学校学费怎么收费的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
义乌市2022年秋季学期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元/生・学期)

注:
1.住宿费:义乌中学425元/生・学期(空调房,含水电费),义乌二中、义乌三中、上溪中学350元/生・学期(空调房,含水电费),其他普通高中300元/生・学期(空调房,含水电费)。普通高中8人间以上(不含8人)配置或没有空调设备的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在相应标准基础上下调50元/生・学期。城镇职校、国际商贸学校300元/生・学期。
2.根据浙财科教〔2020〕3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其他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收学费、代收费和住宿费。
3.按照浙教财〔2013〕1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义务教育对象的免费项目及标准
1.在经市教育局批准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中小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在民办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中小学生免收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其中学费按义政发〔2016〕50号、义财科教〔2019〕1号、浙教财〔2022〕5号文件精神,小学每年减免800元/生、初中每年减免1000元/生,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小学每年按1110元/生、初中每年按1310元/生补助,寄宿生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在承接政府购买学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见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中小学生,小学每年还可减免学费4000元/生,初中每年还可减免学费6000元/生,学生按减免后的学费标准缴纳。
2.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对象免收住宿费。在本市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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