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学校国际部招生 银川江南学府啥档次了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5-17 03:54:03
今天小编搜罗了银川市学校国际部招生 银川江南学府啥档次了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2022年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银川能源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银川能源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银川能源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银川能源学院。(学院代码:13820)
第二条 学院地址: 宁夏 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银川能源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
第六条 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培养目标
第八条 银川能源学院创建于1999年,办学23年来,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应用型本科的培养定位,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途径,形成了能源与化学工程类、能源与电气工程类、汽车与机械工程类、土木与建筑工程类、生物与农业工程类、商务与金融工程类、传媒与信息工程类、 艺术 与教育类专业集群。
第三章 录取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按照平行 志愿 相关录取政策执行;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项成绩择优录取。 理工 类单项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
第十三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其他非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认可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 考试 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文化课和专业课 录取分数线 。
文理科计划通用。录取时按照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均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学习 。
第十八条
(1)我院与福州大学实施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每年选派“化学工程与工艺、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食品质量与安全、土木工程、风景园林、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商务英语”等各专业优秀学生,以“1+2+1”或“2+1+1”的模式与福州大学联合培养。
(2)“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与福州大学实施“2+2”专业人才培养实验班。
(3)“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专业依托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共同培养面向ICT(信息通信技术)行业的应用技术人才,共同建设智慧城市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共同打造宁夏领先的信息通信应用体验中心和推广中心, 毕业生 由中兴通讯推荐 就业 。
(4)各本科专业均可在 毕业 前申请福赴美国、加拿大、英国、泰国、马来西亚、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合作院校学习深造。
(5)生源为宁夏籍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全日制高职学生每年减免 学费 4200元。
(6)宁夏籍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7)学校与宁东管委会在石化、电力、机械类本科、专科专业联合开展300人定向培养,2019年-2021年每年100人,学生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并每人享受4500元补助。
第十九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 书 ,凭银川能源学院普通本专科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四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设有: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分为6000元/生/学年、3500元/生/学年、2500元/生/学年三个档次;
4、希望奖学金:分为1000元/生/学年、700元/生/学年、500元/生/学年三个标准;
5、燕宝助学金:宁夏籍优秀高职学生享受燕宝助学金2000元/年,连续资助三年;
6、国家助学贷款单项奖学金3000元/生/年。
6、助学贷款:统招本、专科 新生 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可贷12000元信用助学贷款。
第五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颁发银川能源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 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银川能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进行就业指导,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与自主择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19800元/年、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22800元/年;
专科专业学费:9800元/年、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学费12000元/年(宁夏籍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每年减免4200元)。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800元―120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招生计划详见银川能源学院202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或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银川能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本部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王太堡
滨河校区地址: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国际科教城汉关路与星河街路口
邮政编码:750105
电 话:0951-8109777、8409382
传 真:0951-8408090
学院网址:Http://www.ycu.com.cn
银川江南学府啥档次了
学校占地面积约为1000亩,校园环境优美,校舍建筑先进,教学科研设施完备。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开设有39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文、理、工、管、法、教育、艺术等多个领域。此外,学校还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超过70%。
总的来说,银川江南学府是一所具备一定规模和办学实力的本科院校,其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是,在国内高校中,其档次还需要继续提高和努力追赶。
2022年银川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银川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银川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银川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银川科技学院(原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200)。
第二条 学校地址: 宁夏 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银川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银川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银川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 银川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设信息工程学院、 财经 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艺术 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本年度开设机械工程等29个本科专业(方向),以及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等13个专科专业,形成了工、管、文、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学校以“博学德清、鼎新致用”为校训,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校管理诸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培养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国际化视野、扎实专业基础、良好人文素养、较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空间,全面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目前已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爱尔兰、瑞士等国家的百余所知名高校深度合作,打造了“4+1”、“4+2”本硕直通培养计划,助力广大学子在银川科技学院实现从专科到世界名校硕士的华丽转身,成为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新时代创新型高学历人才。
学校先后荣获“银川市园林式单位”、“银川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社会影响力 独立学院 ”、“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综合实力独立学院”、“实力典范民办高校”和“ 就业 竞争力示范高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历年分省计划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 高考 报 名人 数和生源质量及 毕业生 就业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预留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部分报考人数较多且提高投档比例省份的考生录取。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 考试 院(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 新生 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文史类成绩比较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英语; 理工 类成绩比较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英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及首选科目。同时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凡第一 志愿 (A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尽量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根据其他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为最大限度满足考生专业报考意愿,建议考生在录取期间保持预留电话通讯畅通。
第十六条 各专业男、女生均可报名,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专业,认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课统考或省校际联考成绩,并按照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录取规则,则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2.学校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摄影和广播电视编导四个专业在 河北 等10个省组织了校考(具体校考省份及专业以学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为准),考生报考相关专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取得学校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按照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则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3.考生生源省相关专业未组织省统考,同时学校也未组织校考,专业课成绩认可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英语。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 体育 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高考总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体育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照相关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省份未明确规定录取规则,则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第十九条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按综合总成绩排序(综合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并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体育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并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按照个人实际情况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互转;文史经管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第二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凭《银川科技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立相关奖学金和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并设置1000-5000元不同等级的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应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六章 毕业 及就业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完成相应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银川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 证书 ;本科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银川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进行就业指导及就业推荐,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 学费 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本科普通类及体育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48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29800元。
2.全日制专科普通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12000元,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每学年15000元。
3.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六人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经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学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公布。其他各类招生信息均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51-5181888、5181999、5181788、5181860
5181880、5181200、5181033、5181066、5181070
监督电话:0951-5181565
学校网址:Http://www.ycust.com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邮政编码: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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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来源及个人收费学校每年面向全区招生,以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有志青年为招生对象,重点以边远贫困地区为主,主要招收家庭生活水平较困难的学生,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仅收适当的生活费,以鼓励其完成学业。每学年拟招收八十至九十名学生,男女各一个班。学生书本费自理,伙食费每月120元,学杂费每学期200元,免费提供住宿,至于一年纪新生则收押金100元,三年毕业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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