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国际学校招生处电话 2022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今天小编搜罗了新建区国际学校招生处电话 2022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2022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西 应用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

第三条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三十个不得”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江西应用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12938、江西:8240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宏福大道28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内设:人工智能学院、软件与区块链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阿里巴巴数字贸易学院)、 财经 学院、现代管理学院、教育学院、 体育 学院、光华宝石与 艺术 设计学院、音乐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创新 创业 学院,共开设70多门本、专科专业。

学校在校生18900余人,拥有占地1600余亩的园林化校园,馆藏纸质图 书 160.5万册,电子图书146.7万册。围绕学科专业,建有人工智能、通讯、软件开发、建筑、机电、机器人、3D打印、财经、物联网、汽修、艺术教育、音乐等众多校内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践实训基地,与阿里巴巴、华为、大族激光、用友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产业学院人才培养模式,高标准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学校现已初步建成阿里巴巴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产业学院、华为鲲鹏产业学院、中兴ICT产业学院、大族激光3D打印产业学院、用友新道数字财经产业学院和耐雀无人机产业学院,光华宝石矿物资源博物馆、辰林大健康科普教育中心被评为江西省科普教育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 毕业生 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六条

(一)普通省份文理科录取原则

考生以文化 考试 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 志愿 ”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情况下实行网上征集志愿。非 平行志愿 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外语类的英语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其他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 理工 类的数学较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招生政策特殊的省份,以当地招生政策为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凡已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考生 高考 文化成绩达到当地录取控制线,根据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对未组织相关艺术专业校考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 分数线 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和文化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我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根据相关省(市、区)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报考条件:男身高不低于170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口齿清楚,无耳疾;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7;无色盲、色弱、斜视;身体可视处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

第二十条

我校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第六章  新生 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三十条

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

第七章 入学学籍和 毕业 证书 种类

第三十一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

第八章  学费 标准、奖贷学金及退学退费办法

第三十二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详见学校官网。

退学退费:

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规范我校的新生退学退费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招生人员有欺诈行为的,所涉及的新生,经查实后由学校职能部门上报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一)招生人员通过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凭学生提出的书面退学申请和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二)参加高等教育 自学 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学校招生人员或社会非法中介机构,以“统招”或入学后可代转为“统招”等名义欺诈入学,凭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书和书面说明,查实后由学校无条件办理退学,并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三)经教育行政部门接举报查实认定学校招生人员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学生,学校全额退还学生所交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学校开将设退学退费窗口,简化手续,根据学生可自愿办理退学退费。

第三,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如有以下情况,可以提出申请退学、退费。

(一)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凭本人退学申请书和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有关诊断证明申请退学。

(二)学生因应征入伍,凭县级以上(含县级)武装部门入伍通知书原件和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三)学生因家庭发生意外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的,凭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证明和本人退学申请书申请退学。

(四)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其它高校统招录取,凭本人退学申请书和统招录取通知书原件(网上可查询)申请退学。

第四,新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学校职能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学生书面答复,如挽 留学 生就读,要向学生说明理由,并征得学生书面同意,方可留校继续就读,否则必须在学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退费。

第五,新生退学退费,凡属本文第三条情况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实际学习时间或住宿时间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并对代收代支费用进行清算,对未发生的代收费用全额退还,对已使用的代收代支费用,剩余部分予以退还。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如符合以上情况,学校相关部门不能及时给予办理退费手续,将给予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六,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从维护稳定的高度,诚信办学、和谐办学,规范招生行为和退学退费办法。学校将建立学生利益表达和调解处理机制,在 大学生活 动中心、综合行政办公大楼的场所设立学生信访接待处,招生办、学工处、财务处设立联署办公退学退费窗口,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及时接访和办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学校稳定。

第三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评审的程序:

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学校研究审定,报上级部门审批。

国家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学年4400元/人,二等每学年3300元/人,三等每学年2200元/人,退役士兵资助标准每学年3300元/人。

4.生源地助学贷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无息),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2000元。

5.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大学生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按照当年的学费标准及国家政策执行。

同时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国家城镇医疗保险福利。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http://www.jxuas.edu.cn/

第三十九条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653777、 83653888(兼传真)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653777、83653888

学校网址:http://www.jxuas.edu.cn/zhaosheng/

监督部门: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3653666,83659592

江西南昌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中考# 导语】 无 从南昌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江西南昌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2〕6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15号)、《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在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其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我市将逐步缩减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县(区)招生数量,确保到2024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期全面实现属地招生。

(二)坚持市级统筹分级推进原则。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具体负责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继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省级试点改革工作,并在本实施意见框架范围内具体负责本区域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前已批准的学校)。

(三)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招生原则。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实行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四)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将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利,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五)坚持班级学额容量管理原则。全市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务必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级数量和班级容量,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县域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二、招生规定

(一)招生计划

各县(区)要综合考虑本年度初中毕业生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可承载能力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普职协调发展、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等因素,以及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等要求,在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充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普职招生比例和普通高中总体规模,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分县(区)招生计划及城区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下达,市管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要求以及招生计划总量予以核定后公布执行。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所属公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师范定向类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

省级公办重点中学均衡生招生计划,继续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执行,并向薄弱初中倾斜,原则上不跨区域分配均衡生招生指标。均衡生资格认定,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执行。

具备招生资质的局属、市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各校根据办学条件报市教育局核定公布。县(区)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核定公布。

(二)报名条件

1.师范定向类报名: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具有本县(区)户籍且学籍在本县(区)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县(区)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考资格认定办法。

2.高中类报名: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不得跨县(区)域报名。具有城区(不含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学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户籍在城区、学籍不在城区学校的学生需在城区报考,应提出书面申请,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初中电子学籍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登记审核后指定报考点安排报名。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高中类报名参照城区做法执行。

3.中职类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按所报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专科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实施;报考职业院校有加试或面试要求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或面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可采取注册入学方式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学习。各高、中职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

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今年我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纳入市招生录取统一平台招录,请考生依据自身兴趣爱好和特长发展需要填报中职学校志愿,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已经录取中职学校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和改录。

(三)报名时间

根据《南昌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实施方案》,报名信息采集和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已于2月23日-3月14日和3月15日-25日完成,不再进行补报。

(四)考试科目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各文化考试科目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的全省卷,总分670分,即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因新冠疫情原因,今年我市取消体育考试和理化实验操作考查,相应成绩不计入总分;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作为高中升学和录取的依据。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文化科目考试于6月17日至19日进行,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报考普通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定向师范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试实行循环交叉监考。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并进行评卷、统分、登分。

(五)志愿设置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高中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城区高中阶段招生设置5个批次23个志愿,按照市教育考试院的时间安排,采取估分填报志愿方式进行。

(1)提前批次:定向师范生、海军航空实验班、南昌外国语学校初中及其集团校直升。

(2)第一批次:第一批省重点中学招生,设5个志愿,即1个均衡志愿、3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生志愿。南昌市八一中学国防班50人列入第一批次志愿。

(3)第二批次:第二批省重点中学招生,设5个志愿,即1个均衡志愿、3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生志愿。

(4)第三批次:省重点建设中学、一般普通高中批次招生,设A、B两档,共8个志愿。A档(省重点建设中学)和B档(一般普通高中)各设3个统招平行志愿和1个特长生志愿。

(5)中职批次:中职学校招生,含南昌市艺术职业学校(南昌市第十八中学)和南昌市交通航空职业学校(南昌市二十三中学)普职融通特色班招生,设2个统招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六)录取工作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招生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实施意见框架内制定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涉及到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县(区)继续按照省里的要求开展好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城区高中阶段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实行全面网上管理并组织实施。各批次录取前,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和各校录取线,并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的比例依次检索投档;录取学校阅档、打印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学生报到。已录取但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可进入下批次的录取,同批次及上批次的学校不得再录取接收。具体办法和安排详见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南昌市2022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1.师范定向类

定向师范生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招考部门共同组织完成。报考定向师范类的考生录取,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22〕4号)执行。

2.普通高中类

(1)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检索投档。一是坚持分批次择优录取,即分批次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和该批次各校录取线,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检索投档;二是坚持按先后顺序录取,即各批次均按均衡志愿、统招志愿和特长志愿的顺序录取(第三批次按先A档志愿后B档志愿顺序录取),其中统招abc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同一考生先a后b再c进行投档录取;三是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投档。

(2)均衡志愿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均衡志愿分校择优录取,其中第一批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第二批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40分。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南昌外国语学校直升班录取。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南昌外国语学校可招收本校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20人和面向初中集团成员校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30人。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实施,直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育局审核,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南昌二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录取。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南昌二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收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6号)执行。

(5)特长班(生)招生录取。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且各校自主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30人(国家、省、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经审核同意招收特长班(生)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特长班(生)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计划、报考要求、专业测试安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要求),并待2022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计划公布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根据我市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各特长班(生)招生学校今年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公布入闱名单的方式完成报名、审核和预录取环节;各校专业测试安排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之后进行,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测(面)试,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组织线下测(面)试的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各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其中艺术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5%;体育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各校应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和原则,在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国际班可面向全市招生,南昌市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班可面向全市招生。

(6)补报志愿录取。每批次统招录取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该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及其缺额计划。未被该批次录取、考分达到缺额计划学校统招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1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补报志愿情况,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补报志愿,经补报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

(7)民办学校录取。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含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要求,招录要求,时间安排,收费标准等)和招生简章应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普高科和社管科审查备案,未经审查备案不得对外公布和宣传。

民办学校通过南昌教育考试院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录取,实行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到,招生学校网上审核、网上录取。民办学校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且未注销录取资格的考生。列入统招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收费标准与同批次公办高中相同;列为自主招生计划的,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确定录取分数线,收费按学校对外公示的标准执行。为促进我市普职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完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机制,将进一步提高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8)非南昌学籍考生录取。认真落实我省教育优待政策和关于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随迁子女,要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对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但未完成学籍转接的考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人籍一致”的规定,须提供学籍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学籍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学籍转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录取学生并告知其回学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学籍所在地教育部门不得为这类学生填报志愿和录取设置障碍。

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回户籍地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录取结束前执“随迁子女”证明材料、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含总成绩、各科成绩、当地考试成绩满分及网上成绩查询方式)及户籍证明材料,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资格,依据折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填报的参考志愿统筹安排录取。

3.中职学校类

(1)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民办中职学校招生简章应在当年中职招生资格审核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和社管科备案。

(2)中职学校录取考生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

志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排序名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招生学校对部分专业有录取要求的,详见学校招生简章。2022年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高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中职学校志愿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志愿征集,由中职学校进行自主招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招生录取统一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3)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市教育考试院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自2021年起,中职学校录取省内应届考生(含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中职学校学生)必须具有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序号。严格执行先办理录取后注册学籍的流程,严禁未办理录取手续直接注册。普通中专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市教育局根据省、市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单办理学籍注册。

三、优惠政策

根据《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及南昌市相关规定,2022年南昌市初三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范围、条件和分值确定如下: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南昌市教育局、南昌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南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3号)和《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具体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和《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洪办发〔2019〕15号)具体规定执行。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 优待政策执行。

6.根据《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7.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8.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精神,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其子女报考我市重点高中,按《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教基字〔2018〕5号)具体规定执行。

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优惠加分政策。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持有关材料到相关受理单位进行申报审核。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具体安排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表和时间推进表并按时依规公开,确保招考任务圆满完成。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县(区)2022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并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备案,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83986480,魏小辉,联系电话:86213989。

2.高度重视管理工作。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加强考点建设,配强配齐考务工作人员;做到思想认识、人员培训、物质投入、责任制度、政策规定、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和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确保命题、试卷、答卷绝对安全保密,确保考风考纪符合规定要求,确保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严明法纪,加大对考试舞弊的处罚力度,对违纪舞弊事件所涉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后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今年已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应在考试前完成学籍补建。

4.着力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十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南昌市委、市政府“零择校”政策,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帮助转移户籍、安排家长在校内就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格招生宣传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绩排名,普通高中面向社会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和相关报道,必须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在媒体上发布。

5.严肃追究违规责任。各县(区)要坚持从严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退回招收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理。对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视情况取消其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工作约谈、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行政处分、建议地方党委、政府调离直至撤职等相关处分,处理结果抄送当地党委、政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2023年江西南昌中考时间一般在几月几号 2023年江西南昌中考总分多少,各科都是多少分? 2023年江西南昌中考满分是多少分? 关于2022年江西南昌组织学生登录初中学业水平机考系统进行网上模拟测试的通知 2022年江西南昌师范定向生正式预录名单公示 2022年江西南昌中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网址: http://www.nceea.cn/ 查看中考全部文档资源 >>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上一篇:惠州国际学校无军训生招生 上海中北大学在哪?

下一篇:2022山东专升本考试专业解析:国际商务专业 山东专升本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

国际学校

热门简章

更多

预约看校

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派专人与您联系!
--请选择--
提交信息

在线答疑

更多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招生阶段有哪些?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国际初中部、国际高中部。同学们可以参考一分钟看校详细参考。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

目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的招生对象是高中在读学生。本地学生和外地学生均可报读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

申请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考核,考核由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组织,包括笔试与面试。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班级是如何设置的?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每班约15人,师生比达1:3,中外教比例约1:1,每位学生都有一位学习导师,就个人学业规划、学习方式、学业疑问等接受指导。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需要学习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高中设置的课程有:英语语言、其他外语、世界历史、生物、语文、体育、戏剧选修、音乐选修等。课程丰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哪些学生可以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报名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者,需是初中在读学生。欢迎各位感兴趣的同学们报考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国际初中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如何?

教学区建筑面积6300多平方米,有图书馆、标准化的实验室、音乐教室、星空地理教室、中外文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专用教室;活动区有400米跑道田径场、室内网球场、室内体育馆;生活区有标准餐厅及美式风格标间式公寓,是一所现代化、数字化学校。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都开设了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开设了语言、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文学、人文艺术、体育健康等罗格斯科校课程,以及相关大学先修AP课程。除了这些,学校好开设了Lower  Secondary、IGCSE、A-level等英国剑桥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优势特色?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美高课程与浸泡式学习、实行选课与走班制、采用小班化与导师制、开设中国文化和文化特色课程、海外直选师资、100%大学升学保障。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特色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美式高中课程的开设、采用走班制度与小班化管理、设置中国文学特色课程、教师从海外优选、100%大学升学保障。

不能为空
学校开放日预约信息填写
不能为空
不能为空
验证码
不能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