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国际学校招生网站官网 枣庄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5-18 14:18:02
今天小编搜罗了枣庄国际学校信息网站官网 枣庄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济宁孔子国际学校高中部招生电话
济宁孔子国际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是0537-3261666。
资料扩展:
济宁孔子学校(Jining Confucius School)于2008年筹建,2009年正式建校,位于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蓼河新城,是一所幼儿园至高中十五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2022年开始,学校由“济宁孔子国际学校”更名为“济宁孔子学校”,并依据办学层次分设成为济宁孔子学校、济宁孔子高级中学、济宁孔子学校附属幼儿园及济宁孔子学校花园幼儿园四家办学单位,分别独立运营。
学校以“办一所有温度的学校”为目标,创建精致、规范、有温度的管理文化,打造仁爱、博学、有理想的师资队伍,追求规范、高效、品质化的后勤服务,营造儒雅、诗意、润心灵的校园环境。
坚持五育并举,实施素质教育,形成“德育、国学、艺体、科信”四大特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学底蕴、艺体特长、科信素养”的优秀公民。
结合国内外优质的课程资源,以“TLS”中英文绘本为主题课程,获评济宁市中小学精品课程。通过领域拓展、环境创设和游戏载体,让幼儿爱上绘本、乐于表达、敢于辩论,体验生命成长的快乐。
枣庄经济学校招生电话
枣庄经济学校招生办电话为0535-2114665。
山东枣庄经济学校,始建于1985年,是枣庄市教育局直接管辖的一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省部级重点普通中专、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199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职业中专的基础上建成枣庄经济学校(普通中专)。
枣庄经济学校是公立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法人,隶属于市教育局管理。学校名称是枣庄经济学校、枣庄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制三年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培训(函授本、专科班、短训班)、高技工培养等多层次、全方位办学格局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
枣庄经济学校(市职业中专)是枣庄市教育局直属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省教育厅确定的骨干示范性学校,是省职业教育教学示范学校,同时是市职业教育综合实训基地。始建于1985年6月,当时命名为枣庄市职业中专。2018年12月24日,学校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验收。
2022年枣庄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枣庄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枣庄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等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 校招 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学校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 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普通(普文、普理)类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地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我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二) 体育 类专业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 艺术 类专业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 书 法类、舞蹈类、音乐类等专业使用相对应的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四)春季高考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录取过程中涉及到综合分的,综合分算法与投档成绩使用的综合分算法相同。
(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之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山东省属公费 师范 生和市级委培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 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入学资格审查与复查: 新生 报到时,我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并在入校后组织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枣庄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2022年被我校专业(方向)录取的学生,在通过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资格审核后,颁发毕业证书或授予学士学位时,只使用专业名称,不带专业方向。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招生监督电话:(0632)3786798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
电子邮箱:zzx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uzz.edu.cn
招生网:http://zsb.uzz.edu.cn
国际学校招生渠道包括
1. 官方渠道:一般来说,国际学校的官方招生渠道是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者官方微博等渠道进行招生的。
2. 网络渠道:一般来说,国际学校也会通过网络渠道进行招生,比如通过社交媒体、网络搜索引擎等渠道进行招生。
3. 合作渠道:一般来说,国际学校也会与其他机构或企业进行合作,比如与招生机构、教育机构、培训机构等进行合作,以拓宽招生渠道。
4. 其他渠道:此外,国际学校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招生,比如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进行招生,或者通过参加学校招生活动等渠道进行招生。
枣庄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
枣庄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06328169000。
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原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合并组建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该院成立于2005年3月,为山东省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等招生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
协助院领导综合协调本院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协调落实院领导的公务活动。负责组织、外事、宣传、统战、群团、精神文明创建、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行政、后勤、固定资产、基建、物业、招投标、车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老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文书、秘书、档案、保密、机要、外联工作。
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统考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及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的组织管理。
负责普通高考(含对口高职)的报名、组建考生档案、资格审查、体检和面试、填报志愿、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组织和管理、主观试卷(卷二)评阅、录取工作。负责军事、公安、港澳等院校的相关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实践生、各类单独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军队、民航及地方院校招收飞行员工作。
负责组织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的专业测试及专业成绩审查。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试卷的印制及分发、考试、评卷的组织实施。负责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及三二连读高职)招生信息标准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与公布、招生数据统计、录取组织与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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