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国际船员培训学校地址 山东交通学院有几个校区,哪个校区最好及各校区介绍 ...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5-23 19: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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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东交通学院哪个校区最好及各校区介绍
1、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坚持“立足交通、突出特色、强化素能”的办学方针,现已成为一所以工学学科为主,以交通类专业为骨干,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2、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
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南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让教师的生命和谐绽放,让学生的心田洒满阳光。山东交通学院无影山校区南区以能力培养为重心,以课程管理为核心,构建知识与技能并重,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既有经验认证相贯通的、多层次、阶梯型的学习成果认证体系。
地址:无影山中路118号
3、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
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山东海运学院)座落在被联合国誉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之一"的美丽海滨小城――威海市,与刘公岛隔海相望。该校区教学环境优越,实验和实习设施齐全,建有ARPA、雷达观测与模拟训练系统等三十多个航海类专业实验室,大型航海模拟操纵器、轮机模拟器两个重点实验室在全国领先,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远程计算机终端考场是山东辖区船员培训机构的第一家。学院在1999年按照STCW78/95公约建立运行了质量体系并取得交通部海事局认证,是国际海事组织认可、国家海事局指定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格的航海院校。
地址:和兴路1508号
4、山东交通学院东校区
地址:无影山中路118
三、山东交通学院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交通部济南汽车机械学校。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教育部批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国重汽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山东省水运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 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整建制并入;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获批山东省文明校园;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经过64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管、理”为支撑,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校,现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26万余名。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泉城济南,在济南、威海两地办学,设立济南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东校区和威海校区4个校区,在临沂市和威海市设有独立法人研究院,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建有山东交通学院海外分校“中俄交通教育学院”,在泰国孔敬省建立“山东交通-孔敬学院”。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建筑面积93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5亿元。纸质藏书211万余册,电子期刊8.6万余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4000余人,研究生370余人,在册留学生3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6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30余人,博士450余人,硕士990余人,研究生导师3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3人,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20个,10余人入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9)》中,我校全国排名第171名,山东省第11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第4名。
学校以交通类专业为主,涵盖“工、管、理、经、文、艺、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起交通建设类、综合运输类、载运工具设计制造类三大优势专业群;设有19个学院(部),开设60个本科专业和交通运输、机械2个硕士专业;具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1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两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 ;
201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代码:13014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大学一路216号 邮编:2664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我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 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先后被交通运输部评为首批“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还被列为港口电气综合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物流国家级实训基地、汽车技术与维修国家级实训基地、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养基地;被山东省批准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学院还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山东海事局“船员培训服务信誉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 学院简介: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原系国家交通部投资建设,现由青岛港集团主办,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一所 公办 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作为 港航特色 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利用世界第七大港青岛港迅猛发展、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独特优势,全力打造核心竞争实力,实现了跨越发展。目前学院占地面积1045亩,建筑面积28.6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3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8679.54万元,纸质图书60.75万册,电子图书4810GB。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高级职称173人,专任教师497人。学院现开设了交通运输、财经、电子信息、制造、土建、文化教育六大类35个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
学院坚持“校港深度融合、工学紧密结合”的办学特色,以培养“许振超式的大学生”为目标,积极创新“把课堂搬到码头、把车间引入学校”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以青岛港为龙头的23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了129个设备先进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将校内生产性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有机衔接,形成了教、学、做一体化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学院拥有港口电气综合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物流国家级实训基地、汽车技术与维修国家级实训基地、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训基地;被山东省批准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学院充分利用全国数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和21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资质优势,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对外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为港口、航运、物流业和地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学院不断深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港航特色,深化“校企合作”,积极加强与韩国骊州大学、新加坡理工学院、台湾朝阳科技大学、新加坡高级海员联合会、新加坡海皇轮船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企业的交流合作。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港航,突出特色,面向一线,精心育才”的办学宗旨和“以德立身,以技立业”的育人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港航业对人才的需求强化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拓展以国际亿吨大港青岛港为龙头,包括国内各大港口、航运、物流等知名企业在内的强大而稳固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持有毕业证、技能证的“双证书”高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布青岛、烟台、威海、日照、大连、锦州、营口、首钢京唐、曹妃甸、秦皇岛、黄骅、芜湖、南京、连云港、南通、苏州、宁波、马鞍山、罗源湾、厦门、漳州、广州、深圳、北海、防城等港口和中远、中海、中外运、大新华、海丰、武船重工、北船重工、上汽通用、海尔、海信、松下电气、新加坡海皇轮船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学院毕业生以过硬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深受港航等企业欢迎。
★ 专业设置:
学院现有九系(港口机械系、电气工程系、交通运输管理系、航海系、轮机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港口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物流管理系)一部(基础部)三中心(实验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学院开设有港口电气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公共事务管理、物业管理、港口机械应用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港口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应用韩语、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等35个专业,形成了港口机械、港口电气、港口业务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数控技术、电子信息等七大专业集群。
目前学院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央财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3个省级示范专业,省部级特色专业7个,行业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4门,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中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执行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低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挡,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5、录取以下十一个专业时只招男生《港口业务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港口工程技术》、《港口电气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港口机械应用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6、外语考试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7、按照国家海事局规定报考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0米以上的男性,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收费
第十七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 、学费标准: 理工农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文法财经专业学费4800元/生・年(注:除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应用韩语、国际商务等五个专业为文法财经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为理工农医专业);
2 、住宿费: 600-1000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热水器、橱柜、阳台、暖气等);
3 、其他: 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专项培训及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
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吴福-振华”、“正和”、新加坡海皇等其他专项奖学金。
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每人每学期800元。
6、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
凡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文理科前六名的新生,学院分别给予如下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6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第四名奖励3000元,第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名奖励1000元。
凡当年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生分别给予如下奖励: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8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6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4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3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2000元。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体检不合格者,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32-81735177 81735966 81735977 81735988
2、传 真:0532-81735188
3、学院网址:www.qdgw.edu.cn
4、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5、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大学一路216号
6、邮政编码:266404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http://www.sdedu.gov.cn; 或 http://gaokao.chsi.com.cn
烟台海员职业中专怎么样?
学校拥有业务素质高,作风精干的教师队伍,共有教职工7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6名;讲师、工程师30名;远洋船长5人,轮机长6人。
学校占地12.5万平方米,拥有完备的可供学生实习的航海、轮机设施设备。轮机专业有船舶电站实验室、轮机模拟器实验室、船舶动力装置实验室、轮机拆装实验室、电工工艺室、车工工艺室、钳工工艺室、焊工工艺室;驾驶专业有航海模拟器实验室、GMDSS实验室、航海通导教室、海图教室、水手工艺室、语音室、微机室等。学校拥有36个标准教室,一座现代化的室内游泳馆,二个标准运动场,一艘存放陆地的实习船。
随着我国航运事业的迅猛发展,烟台海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已发展成为山东省内享有盛誉的海员教育和培训专业学校,是烟台市唯一一所通过国家“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航海类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我校奉行的质量方针是: 以完善的办学条件、规范的管理、周全的服务,确保培养出既符合有关国际公约、国家法规要求,又满足客户需要的海上专业人才。
主要培训项目:
一、学历教育( 航海技术专业 、 轮机工程专业 、函授教育 、船舶水手 、船舶机工 、工程潜水 、 船体建造 ) 二、专业培训(船员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船员精通救生艇筏培训 、船员精通急救培训 、船员高级消防培训 、船员船上医护培训 、船舶与公司保安员培训 、雷达两证培训 ) 三、特殊培训(油轮安全知识特殊培训、油轮安全操作特殊培训、油轮安全知识更新特殊培训、油轮安全操作更新特殊培训、滚装客船特殊培训、客船证书特殊培训、 滚装客船更新特殊培训、客船更新特殊培训) 四、适任证书培训(GMDSS通用操作员培训、GMDSS限用操作员培训、甲类三副培训、甲类三管轮培训、丙、丁类适任证书培训、乙类值班水手适任证书、乙类值班机工适任证书)五、民用潜水员培训(空气潜水员培训、水下焊接培训、水下电割培训、水下检测培训、运动潜水培训) 六、其它培训(中国船级社(CCS)焊工培训) 机构名称:烟台海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东路
1978年3月报请交通部批准,在烟台救捞局正式成立了烟台潜水学校
1981年5月更名为烟台救捞局技工学校
1987年02月21日被交通部海上安全监督局批准(认定)为烟台辖区海员四项专业培训唯一承担单位
1988年12月与烟台海监局联合成立烟台海船船员培训中心
1990年12月经交通部人劳司及部港务监督局批准认定,可以承担外派海员培训
1991年02月25日开设水手、机工、海员职业培训班(规模160人)
1991年05月03日经交通部青岛海上安全监督局验收认定我校为山东辖区油轮安全管理培训唯一承担单位
1991年11月30日交通部教育司同意设置船舶水手、船舶轮机工作业,学制三年面向社会招生
1991年列为烟台市工人(水上专业)上岗前培训固定场所
1992年5月经交通部海上安全监督局批准认定有资格承担A类(即无限航区1600GT及以上或3000KW及以上船舶)驾驶员、轮机员培训项目,学制两年
1996年07月02日国内航线船长、驾驶员考前培训资质,轮机部高级船员考前培训资质,基本安全培训资质
1996年8月烟台救捞局技工学校更名为烟台海员技工学校
1997年11月12日普通船员(渔工)岗前职业培训资质
1997年11月24日油轮安全知识特殊培训资质
1998年06月05日海员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资质
1998年8月20日船舶高级消防、救生艇筏和救助艇操作及管理、船上精通急救、船上医护培训资质
1999年08月31日“四小证”知识更新培训资质
1999年10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证书 EAET19991022
2000年08日15日客船及滚装客船安全知识和管理特殊培训
2000年02月28日获过渡期轮机长(员)精通船电业务培训资格
2001年3月烟台教捞局潜水训练馆通过了交通部救捞局“潜水员培训机构”资质审验,同时将“烟台教捞局潜水训练馆”正式命名为“烟台救捞局潜水员培训中心”,划归烟台海员技工学校管理
2001年09月21日油轮安全操作特殊培训、原油洗船特殊培训资质
2003年12月烟台救捞局潜水员培训中心改名为烟台打捞局潜水员培训中心
2005年4月12日经烟台市教育局批准,成立了烟台海员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属全日制中专
2006年6月28日经烟台市教育局批准,增设“工程潜水”专业
2007年5月1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同意海员职专的毕业生参加海船船员甲类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考试评估,即取得了航海类院校资质;获得雷达操作与模拟器培训、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资质
联系电话 办公室:0535-6596681 教务科:6596682 招生就业办公室:6596854
总务科:6596870 报名室:6596683 E-mail: YTHYZZ@126.COM 传真: 0535-682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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