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国际商务学校电话 辽宁传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6-07 03:32:02
今天小编搜罗了沈阳沈北国际商务学校电话 辽宁传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辽宁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1.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学校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沈阳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阳武圣校区(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理工类专业在沈阳崇山校区办学,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在辽阳武圣校区办学,英语、日语、俄语在辽阳武圣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均有办学(以辽宁省招办公布计划时说明为准),其他专业在沈阳蒲河校区办学。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45.9万平方米(约合218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1平方米;生师比18.6:1;专任教师149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7.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078.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557.9元;图书289万册,生均图书91.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
2.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朝鲜语。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4.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10101
哲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哲学
3800
2
020101
经济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3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4
020103
国民经济管理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5
0201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6
020201
财政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7
020301
金融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8
020301H
金融学
4
3-10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亚澳商学院一、二年级33000元/年,三、四年级38000元/年
9
020303
保险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10
0203
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1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7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12
030101
法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600
13
030202
国际政治
4
3-7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600
1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3-7年
文史
文学
3800
15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
3-7年
文史
文学
3800
16
050201
英语
4
3-7年
文理兼招
文学
5200
17
050202
俄语
4
3-7年
文理兼招
文学
5200
18
050203
德语
4
3-7年
文理兼招
文学
5200
19
050204
法语
4
3-7年
文理兼招
文学
5200
20
050207
日语
4
3-7年
文理兼招
文学
5200
21
050209
朝鲜语
4
3-7年
文理兼招
文学
5200
22
050261
翻译
4
3-7年
文理兼招
文学
5200
23
050262
商务英语
4
3-7年
文理兼招
文学
5200
24
050301
新闻学
4
3-7年
文史
文学
4600
25
050303
广告学
4
3-7年
文史
文学
4600
26
050305
编辑出版学
4
3-7年
文史
文学
4600
27
060101
历史学
4
3-7年
文史
历史学
3800
28
060103
考古学
4
3-7年
文史
历史学
4200
2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3-7年
理工
理学
4600
30
070201
物理学
4
3-7年
理工
理学
4600
31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
3-7年
理工
理学
4600
32
0702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4
3-7年
理工
理学
4600
33
070301
化学
4
3-7年
理工
理学
4600
34
070302
应用化学
4
3-7年
理工
理学
4600
35
0703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4
3-7年
理工
理学
4600
36
071002
生物技术
4
3-7年
理工
理学
4600
37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7年
理工
工学
4600
38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4600
39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7年
理工
工学
5200
40
080703
通信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5200
41
0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3-7年
理工
工学
5200
42
0807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5200
4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7年
理工
工学
5200
44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3-7年
理工
工学
5200
45
0809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3-7年
理工
工学
5200
46
081302
制药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4600
47
082502
环境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4600
48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4600
49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3-7年
理工
工学
4600
50
120103
工程管理
4
3-7年
理工
管理学
4600
51
120201
工商管理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600
52
120201
工商管理
2
2年
第二学士学位
管理学
4600
53
120201H
工商管理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新华国际商学院38000元/年
54
120202
市场营销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600
55
120202H
市场营销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新华国际商学院38000元/年
56
1202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600
57
120203
会计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600
58
120203H
会计学
4
3-10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亚澳商学院一、二年级33000元/年,三、四年级38000元/年
59
120203H
会计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新华国际商学院38000元/年
60
120205H
国际商务
4
3-10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亚澳商学院一、二年级33000元/年,三、四年级38000元/年
61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600
62
120402
行政管理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600
63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600
64
120502
档案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3800
65
130201
音乐表演
4
3-7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1500
66
130205
舞蹈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1500
67
130301
表演
4
3-7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5000
68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5000
69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3-7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70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3-7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71
130501
艺术设计学
4
3-7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按每学年1000—1200元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设有校内、校外多项奖助学金,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的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500元/学期、三等260元/学期、单项100元/学期;企业奖学金。
(3)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社会助学金。
(4)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学校根据需求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5)困难补助。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6)学费减免。根据辽宁省资助工作安排,学校对孤儿采取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按招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批次执行)。
2.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且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亚澳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达到外方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区要求执行。
(2)在提档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分专业时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录取。
(3)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先。
(4)普通类本科专业按“分数清”原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就是将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系列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5)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学(不包括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哲学、法学门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学、工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英语满分的70%。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8)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进行录取,选测科目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A”,“A+、B+(B+、A+)”,“A+、B(B、A+)”,“A、B+(B+、A)”,“A、B(B、A)”。
(9)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政策执行。
(10)我校部分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包括: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上述对应大类具体情况详见“三、专业设置说明”。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4.艺术类录取规则
专业名称
录取规则
音乐表演(小提琴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音乐表演(大提琴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音乐表演(美声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音乐表演(钢琴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音乐表演(二胡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音乐表演(长笛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音乐表演(单簧管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舞蹈学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表演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表演(民间艺术表演招考方向)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戏剧影视文学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广播电视编导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8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普通类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按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语文;②外语
艺术设计学
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加分)/2+专业成绩(统考)。排序分相同时,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优先顺序为:①专业成绩;②语文;③外语
(1)关于录取原则中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的说明:
①所参照控制线乘比例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如生源所在省招办对相应艺术类专业划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高于我校规定的该专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则该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③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如无相关规定按强基计划对应的控制分数线划定。
(2)关于录取原则中专业成绩的说明:
①在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使用校考合格成绩。
②在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使用其相应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5.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思想政治、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没有达到录取标准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学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辽宁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调整版)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应类型招生政策信息执行。2020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电话、网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10036
电话:024-62202299
学校网址: http://www.lnu.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zs.lnu.edu.cn
辽宁传媒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5万平方米(约合1282.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师比18.5;专任教师37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74.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81.3元;图书89万册,生均图书98.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4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5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8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9
130404
摄影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0
130308
录音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1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2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3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4
130301
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5
1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7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8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艺术学
23000元/年/生
19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0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1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2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工学
23000元/年/生
23
050304
传播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4
050307T
数字出版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5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6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7
120802T
电子商务及法律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8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9
120205
国际商务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31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二)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 (元/年/生)
1
650101
艺术设计
(数字动画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2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4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5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6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7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0000元/年/生
8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0000元/年/生
9
600405
空中乘务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据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生,本科普通类各专业学费为23000元/年/生;专科市场营销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10000元/年/生,其余各专科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住宿费待定。
注:2020年起我校招生收费标准以此章程为准。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按月计办理退学费、住宿费。
(三)给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学校校长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市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学年。
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六、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非校考):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非美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非美术类非校考专业,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需获得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至少其中一个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 http://www.lncu.cn/
(七)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报考条件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个发音器官无缺陷。
2.各省校考考试形式及录取办法调整如下:
序号
校考
省份
校考专业
录取办法
考试形式
1
辽宁
书法学
承认辽宁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2
黑龙江
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戏剧影视导演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摄影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3
吉林
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戏剧影视导演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4
安徽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一)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二)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录音艺术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八)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摄影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5
河北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联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联考成绩
书法学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6
山东
影视摄影与制作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摄影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录音艺术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书法学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空中乘务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3.校考专业及考试内容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自备稿件
二、指定稿件及评述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2
摄影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3
影视摄影与制作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4
录音艺术
一、音乐听辨
二、场景声音描述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5
书法学
一、隶书临摹
二、楷书临摹
三、行书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6
空中乘务
一、中英文朗诵
二、形体展示
三、制服表演展示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校考具体考试省份、时间、形式等信息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以上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信息查询请登陆辽宁传媒学院官方网站: http://www.lncu.cn/ 。
(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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