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国际硕士教育学校电话 一、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邮编是多少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6-07 06:24:03
今天小编搜罗了枣庄国际硕士教育学校电话 一、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邮编是多少 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二、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简介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山东省“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院校、本科助学自考试点院校。学院地处滕州市,东枕沂蒙山,西掬微山湖,南俯苏北,北依泰山,古有“三国五邑之地、文化昌明之邦”、今有“墨子故里、江北水乡”的美誉,是中国著名的中小机床加工基地、建筑之乡和国家卫生城市,人杰地灵,区位优越,经济繁荣。自建院以来,在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市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坚持“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坚持“提质量、创特色、推改革”的工作主题和“质量高、有特色、服务强、影响大”的办学目标,抢抓机遇,创新发展,现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52.2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2亿元,固定资产总值4.227亿元。全日制在校生9113人,来自山东、黑龙江、广东、江苏、河南、四川、河北等17个省份。
悠久的办学历史
学院前身是山东省枣庄工业学校、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等三所老牌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的护理、药学、助产等专业享誉全国;枣庄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机械制造类、煤炭类、电气类专业特色突出;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创建于2000年,其建筑类专业特色鲜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建筑类人才;滕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86年,于2005年合并到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使办学形式进一步丰富。三所国家级重点中专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资源和文化底蕴。2007枣庄艺术职业中专,2010年枣庄广播电视大学滕州分校,2011年滕州市第二职业高中三所职业学校先后并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进一步丰富了学院的办学资源。
鲜明的专业特色
学院紧贴鲁南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开设了医药卫生大类、装备制造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旅游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文化艺术大类等九大门类40个高职专业,2个“3+2”分段贯通培养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土木建筑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医药护养等3个专业群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建设了《计算机文化基础》等20门省级精品课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等2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18年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
雄厚的办学实力
学院现有教职工609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147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221人,“双师型”教师212人,现有省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教学团队6个。同时,聘任国家重点项目首席科学家、泰山学者、齐鲁工匠等62位专家为学院特聘兼职客座教授。校内建有5大实验实训基地,拥有120个实验实训室、2个高标准实训大楼、1个附属医院、3000余台新型计算机(承办全国计算机考试)。“汽车综合公共技能实训基地”被确定为国家“十三五”规划项目入选项目库,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00万元。同时,建有179个校内外实习和实训基地。
一流的发展平台
学院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为学生搭建了“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创新之策,立报国之志”的全方位发展平台。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多项。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70多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学院通过“奖、贷、勤、补、助、减”一系列奖助措施,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元化学生成长成才资助体系,为优秀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激励机制。
健全的教育体系
学院大力开展升学服务,设有“专本贯通”专业、“3+2”高职专业、五年制高职专业,打通了中职、高职、本科贯通体系。大力开展全民继续教育服务,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学生可选择专升本、本科函授教育、本科自考教育。大力开展产学研服务,设有“滕州市创业大学”“滕州市新旧动能转换职工技能教育创新培训学院”“‘国千计划’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中科院化工新材料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联盟秘书处”“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智能装备研究院”“中国墨子学会职业教育研究会”。
理想的就业去向
学院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将毕业生就业端口前移,先后与19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成立了枣庄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枣庄市汽车职业教育集团、滕州职教集团。先后与北京韦加无人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韦加无人机班”、与山东临沂天元集团举办“天元班”等成立的冠名班,与徐工集团、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1医院(青岛)、武警天津总队医院等单位开展的订单培养、就业+实习等就业模式,解决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与加拿大木业协会、日本YMCA国际福祉语言学校、德国哈尔伯格学院、泰国博仁大学、马来西亚城市理工大学建立国际交流关系,为学生提供了海外升学、就业的渠道。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为山东省乃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完备的生活设施
学院校内建有人工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以及多处人文景观,被评为“山东省花园式学校”,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①“吃”:建有两处大型学生餐厅,一次性可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②“住”:建有11栋学生宿舍,配备有电话、网线、高标准单人床、电脑桌凳等高标准生活设施。③“行”:校内有大型超市、浴室、美发厅、洗衣房、联通移动营业厅以及多家银行自助存取款机,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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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枣庄学院简介
学校始终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坚持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围绕内涵发展、质量提升主线,明确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服务地方、特色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科技支撑,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社会声誉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学校目前占地1142亩,校舍面积42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新城校区占地18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5亿元。实验教学中心20个,图书馆馆藏图书146.25万册,电子图书195.17万种,电子期刊9.02万册。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8555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338人,专任教师969人,教授、副教授324人,博士244人。学校有特聘院士1人、国家“”专家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3人、国家“”青年项目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人,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等80余人,山东省首批“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现设有教学院(部)21个,普通本科专业60个,形成了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其中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获批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4个,山东省一流专业9个。学校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4项。近三届毕业生中有1594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421人考取中国科学院、985和211院校研究生,占考取人数的36.4%。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分别为93.4%、95.3%、97.7%,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校以“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积极推进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以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引领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等7个产教融合促进项目先后落户学校。2018年11月学校承办了由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主办、山东省教育厅支持的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与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签署《产教融合全面改革试验学校战略合作协议》。学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受到教育部、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学校连续三年获得“山东省企校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称号,2018年获得“山东最具行业影响力本科院校”称号。
学校历来重视科学研究,建有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中国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7个省级科研平台,以及27个市级科研平台。学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天津大学激光与光电子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曲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 聊城大学 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先后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300余项、企事业委托的横向科研课题7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5000余篇,其中SCI、EI、CSSCI收录8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70余部;获得国家专利110余项;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5项;获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地厅级科研奖励400余项。学校全面推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与枣庄市6个区市全面对接。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与地方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100余个,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
学校先后与来自欧洲、美洲、亚洲、非洲、澳洲的14个国家以及台湾地区共52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交换等项目。学校积极深化产教融合国际化新路径,与南非中国文化和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南非高教部合作开启了“实习+实训”留学生培训项目,这是学校创新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有力探索,也是践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学历留学生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4名孟加拉籍留学生正在校进行为期四年的本科阶段学习。学校以世界语教学与研究为载体,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展陈面积最大、亚洲唯一的世界语博物馆,搭建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学校国际化水平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学校先后获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教育慈善奖先进单位”“中国世界语运动突出贡献单位”“枣庄市突出贡献单位”“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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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邮编是多少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的邮编为277599,该校地址位于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888号,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2012山东高考招生简章:枣庄学院
为保障学校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学院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枣庄学院(代码:1090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郊。依山傍水,风景秀美。
第六条 办学类型:山东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八条 学校创办时间及发展情况:
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首届大专班,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枣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院校。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特色发展”的办学方针,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内涵提升,质量立校;科技强校,服务地方;错位发展,特色办学;扩大视野,国际化办学”的办学理念。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日趋合理,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了文学、理学、法学、工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是鲁南地区办学条件完备、特色鲜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083亩,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7847万元,馆藏图书119万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0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58人,博士、硕士426人。省市两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人;省级教学3人;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韩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外籍教师10余人;有8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2名院士为名誉教授。学校设有文学院、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城市建设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心理与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传媒学院、国际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大学英语(论坛)教学部等21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来自美国、韩国和全国24个省13000余人。
学校现有41个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省校两级重点学科20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建有5个实验教学中心、9个基础实验室、14个专业实验室;是第一批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现与聊城大学联合开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工作。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八个国家和地区的共十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关系。与澳大利亚南岸技术学院、加拿大联邦技术及应用学院举办了合作办学项目,与韩国平泽大学达成了互换留学生的协议,目前双方已有多名学生正在对方学校学习。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枣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2012年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12年学校面向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云南等22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招收专科生。
第十五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微博)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档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志愿分类、按分数排序,在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前提下,依次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优先和高分考生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当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对已投档的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我校审核在身体等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6、在江苏省的录取原则: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招委[2012]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报考我校的江苏考生,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C”级;对于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专科专业录取规则:音乐教育(中韩合作办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成绩的使用:按照鲁招委文件规定,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3个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音乐教育(中韩合作办学)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2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第十九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二条 男女生比例: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证书颁发: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学士学位;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收取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热门专业收费按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在相应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确定收费标准,分三个等次:600元/学年、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
3、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
4、学生因故中途退学,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奖助措施:
1、新生奖学金:根据新生入学成绩评定。
2、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以及各项单项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措施:
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学生学费减免等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违犯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有权做出处理或清退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以枣庄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http://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 http://gaokao.chsi.com.cn/ )查询。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3786721,(0632)3786037
学校招生办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学校网址: http://www.uzz.edu.cn
E-mail:zsb@uzz.edu.cn
枣庄学院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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