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龙湖国际学校招生电话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14 03:10:15
河南工程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河南工程学院
2、校址:河南省郑州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郑州市桐柏路62号。
3、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代码:11517
6、学院基本情况
河南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学为主,文理渗透,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公办本科高等院校。学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由龙湖校区、桐柏路校区和南阳路校区构成。校园总占地面积2630亩。
二、录取批次及要求
1、今年学校在河南省的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艺术)、专升本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艺术)、专科批。外省录取批次由当地省招办确定。
2、采矿工程专业、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3、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今年招生总计划为7900人,其中本科计划4200人(不含专升本计划),专科计划3700人,面向全国27个省份进行招生。
2、录取体制: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3、录取原则:
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基准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录取专业。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文化和专业分数需达到相应层次的省控线,表演专业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艺术专业按文化分数占40%、专业分数占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5、预留计划:2015年我校预留计划为90个,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后线上生源超过计划数的问题、生源较好省份计划不足问题、平行分录取问题等。
6、平行分录取原则:对于进档平行分考生录取原则是普通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专业分数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学历证书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河南工程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后,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五、奖、助、贷学金及勤工助学
1、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另设有学校奖学金等。
2、助困措施:①家庭困难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②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申请参加劳动服务,以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③设有国家助学金,20%的学生可以享受人均3000元/年的困难资助。
六、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5700元/年•生,理工类3700元/年•生,文史类3400元/年•生。
2、专科专业学费:艺术类5600元/年•生,理工类3600元/年•生,文史类3300元/年•生。
3、软件职业类专业学费:8000 元/年•生。
4、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普通本科:13000 元/年•生、艺术本科:16000元/年•生、艺术专科:13000元/年•生、普通专科:11000 元/年•生.
5、住宿费:800元/年•生(6人间)。
6、具体各专业学费等详见随通知书一并发放的收费标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
邮政编码:451191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18762 62508666
传 真:0371-62508888
招生网址:
河南工程学院概况
河南工程学院是2007年3月经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原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原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原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原煤炭部直属院校;原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4年,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0年设立的河南省官立中等工业学堂,抗日将领杨靖宇将军即为学校的知名校友。经过多年融合发展,学校现已形成以工学为主,文理渗透,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由龙湖校区、桐柏路校区和南阳路校区组成,占地面积2630亩,建筑面积86.2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41.59万平方米,学生宿舍18.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3亿元,校内实验室、实习基地98个,校外实习基地184个;图书馆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05.82万册,电子图书58.5万种,中外文数据库20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54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13人,副高级职称400人;博士学位218人,硕士学位736人,另有在读博士86人,外聘教师262人。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河南省省管优秀专家3人、及省级优秀教师15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1人,杰出青年2人,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9人,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7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39人,并聘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在内的客座教授和特聘教授78人。
多年来,学校依托河南省两大传统支柱产业—煤炭和纺织行业,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地方、行业培养了大量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办学实践中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纺织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等教学院(部)20个,有本科专业43个。现有、省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科研平台等34个,其中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
学校着力搭建科研平台,科研成果显著。拥有省级科研平台4个,市(厅)级科研平台6个,是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省级科研平台中有省级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厅)级科研平台中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省高校工程技术中心2个,郑州市重点实验室2个。学校还分别参与了“煤炭安全生产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和“纺织服装产业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近五年共承担省级以上教研科研项目43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4项;荣获省部级以上教研科研成果奖36项,其中2014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授权专利42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扩大对外交流。先后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荷兰撒克逊应用科技大学等20多所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联合开办了本科教育项目3个。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应用为主”的办学理念,遵循“严谨 勤勉 求实 创新”的校风,弘扬“自强不息 博学精艺”的校训。组建以来,立足河南,面向全国,服务煤炭、纺织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声誉日益提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2011河南本科院校综合实力20强等多项荣誉称号。在今后的发展中,学校将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战略,努力把学校建成开放型、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18762 62508666
传 真:0371-625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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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
邮政编码:451191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371-60987001、60987002、60987005。

龙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76号。
优胜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北路4号。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分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8个教学系部,35个专业(方向),其中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拥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室)52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习基地54个。是全国营销员资格考试、全国物流师资格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8个能力考点及培训点,设有全国粮食行业特有工种技能培训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以上内容参考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联系方式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河南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工程学院”,部标代码11517。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地处河南省省会郑州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院校、河南省首批“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首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单位。学校由龙湖校区、桐柏路校区和南阳路校区构成,校园总占地面积2600余亩。
第七条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28000人,现有教职工1510人,专任教师132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27人,副高级职称479人;教师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3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733人。现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工程人选1人、中原学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及省级优秀教师19人,省政府特殊津贴、省优秀专家和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2人,省级教学、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省青年骨干教师60余人,并聘有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在内的客座教授和特聘教授100余人。
第八条 多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地方、行业培养了大量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办学实践中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土木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等教学院(部)22个,有本科专业55个,专科专业28个,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全,实验设备先进,校园环境优美,具有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九条 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卫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组和招生录取工作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组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接受考生录取申诉;招生录取工作组成员由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招生问责制度,录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全称为“河南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
第十三条 河南工程学院2020年本科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市、区)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我校预留计划用于录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投档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六条 今年学校在河南省的录取批次有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专升本批、艺术专科提前批和普通专科批;外省录取批次由当地省(市、区)招办确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即对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到其第二专业志愿排序,排序位置在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他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2、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均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
(2)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3)在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档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3、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均使用生源地统考成绩。
(2)对进档考生实施全面考核,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按照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3)艺术类(表演)本科专业身高不作要求;艺术类(服装表演)专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7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80cm。
4、对于进档平行分考生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若总分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顺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相关专业要求:
1、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报考会计学(CIMA方向)和会计学(ACCA方向)的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3、学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加分条件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参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考生。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河南工程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 工商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经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证券与期货、酒店管理专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事务、文秘、行政管理专业,外语学院商务英语等8个专科专业的大一新生在桐柏路校区报到学习,大二、大三转至龙湖校区学习。
第六章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2020分专业的学费标准如下: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8000元/年?生,理工类5000元/年?生,
文史类4400元/年?生。
2、专科专业学费:艺术类60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文史类3700元/年?生。
3、软件职业类专业学费:8000元/年?生。
4、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
艺术本科:16000元/年?生
普通专科:11000 元/年?生 艺术专科:13000元/年?生
5、住宿费:800元/年?生(6人间) 600元/年?生(8人间)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南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已取得毕业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河南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一年级本科生按照学校规定可申请双学位教育。
第二十九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
邮政编码:451191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718762 62508666(兼传真)
招生网址: -hr.com/defaul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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