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单独考试国际商务学校招生 浙江万里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15 04:56:08
今天小编搜罗了浙江单独考试国际商务学校招生 浙江万里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浙江万里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缺腊改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校址:学校的全称为浙江万里学院,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邮政编码为315100。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盛莫路1519号,邮政编码为315101。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876,浙江省代码为0014。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有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被教育部定为国有高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试点单位。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
第四条 学校概况:学校地处宁波,占地1400余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分设钱湖、回龙等校区。校园风景优美,教学设施完善,获省级“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绿色学校”、“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1年成为国家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多名,拥有高级职称教师600多名,实验设备总值3.5亿元。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以及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等优越教学条件,省部级及以上教学资源领先全省同类高校。
科研创新平台位居同类高校前列,标志性成果显著。拥有国家海洋局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科技部“众创空间”、国家民政部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和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11个。
现有基础学院、商学院、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设计艺术与建筑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中德设计与传播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同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并与扬州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温州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方研究院等院校合作,开展本科交换生项目,与上海海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开设2个硕士点、5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外国留学生2万余人。
第五条 招生机构: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录取新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伏判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八条 体检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局歼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无其他特殊要求。
第九条 性别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万里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实行传统志愿,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高考普通类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录取,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统一高校艺术类招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面向中职生招生通过单独考试实行专业平行录取,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生源情况,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所有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2.其他省份普通类(文理科)录取规则
江苏省:学校根据考生在满足选测为1B1C、必测为4C1合格的条件下,依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在等级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分数优先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文化分相同时依次看英语、数学、语文的单科成绩。
其他省份: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关于录取的有关规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确定100%。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分,文化分相同时依次看英语、数学、语文的单科成绩。
3.其他省份艺术类录取规则
江西省:艺术类招生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艺术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录取。
安徽省:艺术类招生按照综合分 2(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对进档考生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江苏省:艺术类招生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相同时,按专业分、 文化分、等级次序录取。
贵州省:艺术类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录取,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关于录取的有关规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确定 100%。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加分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执行: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核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020年学校招生以浙江为主,同时面向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甘肃、新疆、陕西、山西、河南、河北、江苏、安徽、江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福建、海南、广西等23个省(市、自治区)招收部分本科生。2020年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相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学生学费按学年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1.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风景园林专业,每生每学年24000元;
2.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法学、电子商务及法律、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三个专业)、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生物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国际商务、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网络空间与安全、资产评估、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每生每学年25000元;
3.建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26000元;
4.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每生每学年27000元;
5.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2+2双学位班)、广告学(中德2+2双学位班)、视觉传达设计(中德2+2双学位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2+2双学位班)每生每学年32000元。在外方学校学习期间,还须缴纳外方院校的相关费用。
学生住宿费以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收取,每生每学年2800元。
第十六条 奖学金制度: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制度。
第十七条 面向中职招生:学校通过单独考试面向中职招生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不能转专业外,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取得学籍。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学生完成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颁发浙江万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浙江万里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zwu.edu.cn 。
招生网址: http://zsw.zwu.edu.cn 。
招生微博: http://weibo.com/wlzsb (新浪)、 http://t.qq.com/zjwlxyzsb (腾讯)。
招生微信:zjwlxyzszx
咨询电话:0574-88222065、0574-88222066。
招生传真:0574-88222065。
第二十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办公室。
浙江万里学院
2020年5月30日
浙江:温州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码:14088浙江省学校招生代码:0085)
第三条学校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邮编:325006)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六条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温州市区景山公园西南侧,毗邻汇昌河,占地面积1700多亩(含温州种子种苗科技园),现有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园林与水利工程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经贸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食品药品与粮食、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旅游等九大类专业,在校生1.1万余人。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碧灶没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四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男女悔纳比例不限。
第五章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收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其中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浙江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市场营销、连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开设有校企共建特色班,学生入校后可自愿选择参加就读校企特色班。特色班的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资格考证费等由企业另收。
第十六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处申请办理贷款、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八条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我校。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辩凳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等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77-88412441
学校网址: https://www.wzvcst.edu.cn
https://www.wzvcst.cn
学校招生网: http://zs.wzvcst.cn
咨询QQ:800081290
咨询QQ群:252447524
微信公众号:wzkjzyxy,wzvcst-zs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招生章程由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5月17日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领导和管理,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对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梁高电子注册。国际商务专业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的学习证明。会计专业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美国尔湾协和大学工商管理-会计漏弯副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金融特色明显的多学科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面积612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招收高职学生,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学校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高考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予以退档。
第十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不超过110%;省内首轮投档为1:1。具体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橡搜尺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好、外语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的科目范围详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0年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范围》。
第十七条 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三段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如下: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专业每生每学年6600元;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会计、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69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中美合作办学项目会计、国际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入住,四人间为1600元/生,六人间为1200元/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和完善的帮困资助机制。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各类奖学金及新生“钻石”奖学金等二十多项校外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爱心帮困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了“绿色通道”帮困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86739200
(2)传 真:0571-86739000
(3)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4)邮 编:310018
(5)学校网址: http://www.zf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b.zfc.edu.cn
微信公众号:浙金院招生信息窗(zjyzsxxc)
(6)监督电话:0571-86739268
在职所学专业什么意思
在职研究生的上课方式主要有3种,周六日上课、假期集中面授、网络教学。上课方式相对要灵活一些,就读者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上课方式。
在职研究生是完全可以跨专业报读的。
在职考研有三条途径即统考、GCT考、自考。
①统考或一月联考:就是10月报名,次年1月考。目前有很多专业,只有九个专业既有全脱产班也有半脱产班,即MBA、MPA、MPACC、JM、MTA、MEM、金融、保险、电子商务。除了这九个专业外,其他专业没有半脱产班。这九个专业适合在职人员考,其中管理类要求本科毕业满三年、(至研究生开学年的9月1日满三年)、专科毕业满五年也能报考,其他专业本科应届、往届生都能报考,专科毕业满两年也可报考。统考生(一月联考)属学历教育、发双证(毕业证加硕士证)。毕业证代表学历,有研究生毕业证,你的学历就变成了研究生,可以晋级、晋升职称、也可报考要求研究生学历的职位。 ②GCT考:6月25-7月10日报名,10月考。大部分专业报名条件为本科毕业并拥有学士证满三年(至报名年的7月31日满三年),只有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也就是说刚领上学士证就能报考这几个专业(若报名时学士证不满三年的,读完研究生所有课程后再实习两年才准申硕)。GCT 研究生发单证(只发硕士证不发毕业证),由所读大学颁发硕士证。GCT研究生有17个专业,所有专业都有半脱产班。 ③自考(就是同等学力申硕):没有工龄限制,入学不用考,自愿缴费读某校的研究生进修班。所学各门功课学校考都及格时,学校只能发搐个研究生结业证。当你三证齐全(研究生结业证、本科毕业证、学士证),并且学士证满三年,就达到了研究生同等学力。然后本人提出申硕申请,经教育部验证核准后就有资格参加每年5月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腔销和申硕考试,也就是国考,国考由国务院命题,考试及格的由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硕士证。各大学的研修班有各种形式,如全脱产、半脱产、周末班、函授班。
问题二:社斗模会在职人员应一直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工作,需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这什么意思,求解!!! “需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比较好理解,你必须顺利从学校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丹句话是说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无论换几次工作,其所从事的每一份工作都应与自己专业密切相关,就像学电子信息的只要在某企业正式担任了诸如秘书之类的文职,那么他就不具备报考条件了~
问题三:在职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伍盯研究生是一回事吗? 在职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意思相同,只是叫法不同而已,目前我国有两种在职研究生入学方式,分别是一月统招在职研究生和五月同等学力申硕
入学流程
一月联考――先考后学
一月联考是先考后学的学习方式,考生需要先行参加一月统招研究生考试,达到国家或院校规定的初试分数线后进入复试,通过复试后收到录取通知书准备进入学校参加学习。
通常来说,参加一月联考,考生的学历条件需要满足:1.本科毕业3年;2.专科毕业5年;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满2年参加报考。
报考的主要时间节点为:
1.每年10月10日至31日参加网上报名并缴费;
2.每年11月参加学校现场确认;
3.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参加全国统考;
4.每年3月初至4月初公布考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要求参加学校复试,未达到分数线则准备调剂;
5.通过学校在4月初组织的复试后等待录取通知书。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先学后考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是先学后考的学习方式,先学是指免试入学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研修班,课程研修班是参加同等学力申硕的桥梁,并且是免试入学的学习方式,考生只要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就可以参加课程研修班的学习。参加课程研修班学习后,考生达到本科毕业满3年的要求就可以参加申硕流程,以中国人民大学的在职研究生报考为例,其申硕流程的大致方式为:
1.达到本科毕业满3年后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
2.在资格卡有效期的四年之内通过院校考试及国家统考,其中,校考4门(为马克思主义专业及其他三门专业课综合),国考2门(为外语及学科专业综合),考试均为通过制,达到60分即为顺利通过,考试有单科成绩保留有效期机制;
3.通过考试后一年之内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半年内参加论文答辩即可。
开设专业
一月联考――专业型硕士
一月联考中能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多为管理及金融专业型硕士,如: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旅游管理硕士MTA、教育管理硕士及体育竞赛组织硕士这几个专业。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学术型硕士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所开设的专业偏向于学术型硕士,其主要的专业有:
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其中,历史学细化为: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并且增加了软件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护理学)。
证书获得
一月联考――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月联考是学历教育,所以最终所获得的证书是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硕士学位证书
五月同等学力申硕不是学历教育,所以最终获得的证书是硕士学位证书。
问题四: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是什么意思 专业硕士教育的学习方式比较灵活,大致可分为在职攻读和全日制学习两类。比较简单的区分办法是:招收在职人员、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的专业学位考试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进行,名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联考”;招收全日制学生的专业学位考试与每年年初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简称“统考”)一起举行。
非全日制硕士:可以理解为业余性质或特定时间情况下的,一般对于非正规高等教育或职业培训而言。
文凭上有单双证区别。
希望帮到你
问题五:到底在职还是全日制 在职和全日制并不矛盾。在职也可读全日制研究生,首先要闹清什么叫全日制。细看我写的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就清楚啦。
在职研究生这个名称笼统宽泛,泛指半脱产方式读研(边工作边读研)。没有在职研究生这个学历,发什么证与在职与否没有任何关系,毕业证和硕士证上也不写在职二字,发什么证取决于入学途径。你先了解个大概情况,斟酌后再定考哪种研究生。
在职考研有三条途径即统考、GCT考、自考。下面分别予以解释:
1. 统考或一月联考(本文凡提及统考就包含一月联考,统称一月研):就是10月报名,次年1月考(具体考试日期每年由教育部决定)。专业繁多,目前各校通常有6个专业既有全脱产班也有半脱产班,即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另外对外经贸大学的金融、保险、电子商务有半脱产班,厦大的金融、税务、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教育管理也有半脱产班。至于哪个大学还开设某专业半脱产班?以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这些半脱产专业适合在职人员报考,人们把它称为一月在职研,其中管理类专硕报名条件为本科毕业满三年(从毕业之日起至研究生开学年的9月1日满三年)或专科毕业满五年,其他专业本科应、往届生或专科毕业满两年都能报考。毕业证代表学历,有研究生毕业证你的学历就变成了研究生。一月研属学历教育、都发双证(研究生毕业证加硕士证),双证研究生就是人事局认定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晋级、晋升职称、提拔、可以报考、聘任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岗位,这就是一月在职研很火的缘故。一月在职研考研流程与考学硕完全相同。
另有单独考试,属一月研的范畴、发双证。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满四年、业务优秀成为单位骨干、发表过研究论文、有两名专家推荐,并且是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经教育部核准后可参加一月单独考试,在具有单独考试资质的招生单位申请报名。
2.GCT考(又叫十月联考):6月25-7月10日报名,10月份考。大部分专业报名条件为本科毕业并拥有学士证满三年(从学士证落款之日至报名年的7月31日满三年),只有计算机、集成电路、控制工程、软件、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刚领上学士证就能报考这几个专业(但是这些电子类专业报名时学士证不满三年的,读完研究生所有课程后再实习满两年才准予申硕)。GCT 研究生发单证(只发硕士证不发毕业证),所学各门功课学校考都及格后,由所读大学颁发硕士证。GCT研究生有17个专业,所有专业都有半脱产班。所有专业初试都是一张卷,即400分的大联考,内容包括:英语、逻辑、数学、写作,复试由所报大学命题。
3.自考(就是五月同等学力申硕):没有工龄限制,入学不用考,自愿缴费读某校的研究生进修班。在校几年所学各门研究生课程学校考都及格后,大学只能给你发一个研究生结业证。当你三证(研究生结业证、本科毕业证、学士证)齐全后,并且学士证已满三年,就达到了研究生同等学力。然后本人提出申硕申请,经教育部验证核准后就有资格参加每年5月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由国务院学位办命题,考两门即外语和相应学科综合能力测试,两门考试同时及格,并且论文答辩合格的由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硕士证。各大学的研修班有各种形式,如全脱产、半脱产、周末班、函授班。想读哪个大学的研修班就关注那个大学的网站,没有统一的报名时间,由各大学自定开学时间。大学嫌自考这个名字不好听,给他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只说学位办考试及格发硕士证,不说学位办是国务院的......>>
问题六:在在职学习类型中,哪些属于学历教育,哪些属于非学历教育? 在职的读书,一般能取得学历的有以下几种方式:网络教育、自学考、成人高考、夜大学等。但由于目前代理的机构外面都很多,所以一定要找所好些的学校直接去本部报名会比较安全些。拿网络教育来讲,目前网络教育经教委审批通过可以开设的学院共68家,分别如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zhaosheng.onlinesjtu/学院
问题七:事业单位报名时,报名表上面的在职毕业学校是什么意思,专业技术职称又是什么意思? 就是你哪所学校毕业的 技术职称就是你在专业技术方面有哪些认证 比如工程师等
问题八: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是什么意思? 有工作的人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即在职研究生,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不同种类有所不同。不过自2016年起,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梗的全国联考(仅有学位证,俗称单证考试)将被取消。
专业硕士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问题九:学术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有什么区别 你好!
首先说一下这三种的区别。
学术型研究生(普硕),是以学术为主的研究生。偏重于科研。是最早也是最正唬的研究生,当然分数也很高。毕业时发双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专业型研究生(专硕),是以偏重实践为主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普硕不尽相同。是近几年刚刚兴起的,国外比较普遍和流行。原来的专硕,毕业只发学位证,当然也不正规,只有寒暑假课程和函授。现在的全日制专业硕士,毕业发双证,培养模式正规了一些。但是由于社会认同率滴,导致考研的分数不如普硕高。
在职研究生,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只发放学位证。就是所说的混文凭。只在寒暑假授课,讲解不系统,比较糊弄。一般是有工作的人为了镶金才学的。
如果你是本科毕业,当然建议读普硕了。没什么理由。因为大学毕业的人都想读正常的硕士是天经地义的……谁读出来都想找好工作……
问题十:在职研究生专业与职称的关系 职称申报对所学专业是有要求的。
一般要求申报人最高学历的专业应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若最高学历的专业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学科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可看下一级学历的所学专业,如果还是不一致或不相近,也是可以申报的,在评审环节中需要增加答辩(专业不一致答辩)环节。答辩通过后,对评审也是无影响的。
楼主所称的在职研究生不知道是不是指的是专业学位硕士,也就是参加GCT考试的那种,这种专业学位硕士有部分是没有学历的,只有学位。
拥有这类学位后,在职称评审中填表的时候填写学历仍然是填写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也对应的是大学本科的专业,学位可以填写硕士学位。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五条浙江省代码:0015。
第六条办学层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
第七条办学地点:学校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湿地畔,校园土地面积1900余亩;安吉校区位于拥有联合国人居奖美誉的竹乡安吉,土地面积800余亩。校园环境自然优美,山明水秀,湖光鹭影。(2021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其中中德工程师学院各专业及英语、德语专业大二结束到小和山校区继续学习,表演、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国际商务(国际班)学生四年全部安排在小和山校区就读,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的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键码羡四年全部在安吉校区就读。)具体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 http://zsb.zust.edu.cn )。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联合培养学生,符合条件的同时授予合作院校的学位证书。
第九条学校简介: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省属公办院校,前身由浙江大学于1980年创办。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学校和“国家‘十三五’教育现模镇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长期借鉴德国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坚持开放办学,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论坛”基地建设单位。学校国际化总体水平位居浙江省硕博授权高校前列,位列中国大学国际化竞争力排行榜百强。学校现有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学科科研平台15个。学校拥有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学术水平一流、师德师风高尚、梯队结构合理的优秀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460余名,专任教师114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49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47%以上,具有6个月以上海外学术经历教师占31%以上,双师双能型教师占43%以上。
学校拥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学、物理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车辆工程、汉语国际教育、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科;设有本科专业56个,其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德合作办学的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通过欧盟高等教育专业ACQUIN认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等3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生物工程、轻化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等14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7000名,留学生2200余名。学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薪资水平稳居浙江省前列。
学校秉承“崇德、尚用、求真、创新”之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应用型办学,彰显国际化特色,实施“多院一体,四轮驱动”的开稿拍放强校主战略,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改革创新、追求卓越,致力于建设“德国模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浙江科技大学。
第十条二级学院设置:学校设有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艺术设计与服装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中德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
第十一条2021年拟招生专业:学校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工程、城乡规划、工程造价、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表演、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业工程、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工程、国际商务、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英语、德语等50个本科专业。
第十二条中外合作(联合)办学及项目
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称“中德2+3项目”):自2000年起,学校先后与德国汉诺威应用科学大学、奥斯特法利亚应用科学大学、纽伦堡应用科学大学、肯普滕应用科学大学、埃姆登/里尔应用科学大学、科堡应用科学大学、雅德应用科学大学、德累斯顿技术经济大学、埃尔福特应用科学大学等9所德国公立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专业类别为:机械类、电气类、土木类、生物工程类、工业工程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类等。前两年各专业的项目学生在浙江科技学院学习德语、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以及相关实践实习课程等,各科成绩合格,且经选拔符合专业及德语条件的项目学生,可到对应德国的合作院校进行为期两至三年的留学深造。对未能到或放弃到德国合作院校留学深造的项目学生,可申请转入浙江科技学院同类专业继续学习,完成相关专业课程,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称“中澳2+2项目”):自2020年起,学校机器人工程专业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国际商务专业与麦考瑞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浙江科技学院学习,且符合外方合作院校的语言要求和专业成绩要求,第三、第四学年到对应外方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并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分别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参加该计划的学生国内学费标准与我校相应专业普通学生一致,在外学习期间须正常缴纳我校专业注册费,在外方交流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往返旅费及办理出国过程中的第三方费用由学生自理。涉及办理本项目学分互认费、项目管理费、衔接课程费等相关服务费用由项目主办方另行收取。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是教育部2014年正式批准设立的浙江省首家本科及以上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土木工程专业合作方为德国吕贝克应用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合作方为德国西海岸应用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合作方为德国西萨克森茨维考应用科技大学。学院系统引进了德国应用科技大学的人才培养体系和教学管理模式,三分之一以上的课程由德方资深教授授课;中方教师绝大多数拥有长期留德背景。学制4年,可在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工程师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赴德国学习交流,符合双方学位授予条件者可以获得中德两国的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土木工程(中法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法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法国CY塞尔齐•巴黎大学(原塞尔齐•蓬多瓦兹大学)合作举办,学制4年。毕业时符合条件的授予法方学士学位证书,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经济学(中美合作办学)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举办,学制4年,毕业时符合条件的授予浙江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四年如选择赴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完成美方课程,符合条件的可授予美方金融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相关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国(境)内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5070100。
第四章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中学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
1.学校在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2.学校2021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和《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学校2021年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实行普通类提前录取,相关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志愿实行“专业(类)+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每个专业限招3人,录取额满为止。
4.学校2021年招收浙江省专升本学生按照《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5.学校2021年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合作进行两年制的专升本培养,考生录取后在对应合作学院就读,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文凭。具体按照《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6.学校2021年招收高职单考单招本科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7.学校2021年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的招生工作,具体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8.学校2021年招收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按照《浙江科技学院中澳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9.学校2021年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转入本科段学习的学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具体2021年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专业确定方法:浙江省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的方式录取。省外若有建议推荐的专业确定方式,按建议的方式执行;若无,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专业,无专业级差”的方式执行。当专业志愿报考不平衡时,对“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进行校内择优调剂,同分排序规则依照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外语要求: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德语或日语(中法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对部分专业设定外语单科合格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有关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见表1。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联考(统考)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出省线,录取时按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投档分(综合分或专业统考分或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规则: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且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浙江省、福建省按省统考综合分择优录取;河北省按校级联考综合成绩录取(规则同美术类);山东省按校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摄影专业纳入设计学类大类按美术类招生。
其他具体事宜以《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鼓励措施:
1.高考成绩浙江省排名前3万名考生,未直接进入中德2+3联合培养或中德合作办学专业的,学校在开学初第一周该项目选拔时给予优先考虑。
2.转专业规则: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部分实行大类招生,学生进校一段时间后,在充分了解类内各专业的基础上进行类内专业确认。2021年分别按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工商管理类、经济与贸易类、设计学类等大类录取,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所在学院大类招生分流办法实施。机械类学生可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等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自动化类可在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计算机类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电子信息类可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可在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2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商管理类可在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工业工程、物流管理等5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可在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等3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设计学类可在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等6个专业中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
第二十四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二十五条学制要求: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及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将根据德国高校入学资格做出限定,即只招收小学至高中十二年制基础教育的学生,中德2+3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生专业的确定根据浙江科技学院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段)次录取名单;录取考生档案根据各省招生公办室(教育考试院)规定办理。
第五章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卓越学子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本科生赴国(境)外交流奖学金、本科生考研、国境外升学和创业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奖学金、“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等,具体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评选。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新生报到现场专门设置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入学后,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对象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其他资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教务处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审批后执行。中德2+3联合培养项目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与相应的普通专业相同(德方组织的德语语言考试及专业选拔考试和学生在国外生活费等需另行支付)。
第三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负责处理和协助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小和山校区),邮编:310023
2.招生热线:0571-85070165、85071165(兼传真)
3.学校网址: http://www.zust.edu.cn
4.招生信息网: http://zsb.zust.edu.cn
5.招生咨询邮箱:zsb165@zust.edu.cn
6.招生咨询QQ群:559354747、755852051
7.招生微信公众号:浙科招生
浙江科技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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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蛟川双语小学
宁波国际学校
上海中学国际部
铁岭枫树岭国际学校
天津英华国际学校
石家庄康福外国语学校
六力国际学校
河北联邦国际学校国际部
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