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国际私立学校招生条件 垦利学籍能考东营区学校吗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15 06:20:08
东营市哪些小区可以上丽景小学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出炉人民融媒体
2022-07-08 19:25人民科技账号
关注
本文转自:东营网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营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2〕47号)有关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根据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使用“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 )或手机登录微信“爱山东 东营掌上通”小程序“我要办事”模块→“教育服务”→“中小学报名”进行报名登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现场报名和交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8月5日—7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8月7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8月8日—10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报名平台”或手机登录微信“东营掌上通”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10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与居住地所在招生服务区学校联系,到学校在工作人员协助下报名登记。信息登记完成,法定监护人审核无误后方可提交。
3.信息审核(8月11日—14日)。开发区教育分局通过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功能,集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交叉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信息审核完成后,各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4.信息核实(8月15日—17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报名学校进行信息核实,由学校通过平台确认审核通过,“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8月17日24:00。
5.公示(8月18日)。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9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报名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7.阳光分班(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二)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
2.非常住居民子女。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常住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
④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网上“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审核实行“一网通办”。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
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招生学区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
2022年,开发区两所新建学校东三路小学和莒州路小学开始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居住区分布和周边交通状况划定其招生区域,邻近的东凯实验学校、市育才学校招生学区做出相应调整。教育分局分别成立育才学校东三路小学教育集团和晨阳学校莒州路小学教育集团,实施“名校+新校”集团化办学,发挥名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实现两所新建学校高位启动、快速发展。
(四)其它
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一校一章、精准施策,妥善化解招生矛盾。学校招生简章报开发区教育分局批准备案后实施。
2.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班额,坚决防止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以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4 .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开发区范围内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使用同样的网上报名平台登记报名。
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审批地教育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招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继续进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登记。
四、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适龄盲聋(哑)、智障、其他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咨询电话:8086990、8060905、8082991、806081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时做好招生服务区内经专业评估鉴定具备在普通学校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五、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需在开学两周内到开发区教育分局进行新生学籍注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各学校新生分班名单办理。初中学校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对于民办学校未通过平台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办法、咨询电话以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连同“阳光分班”实施方案,于7月1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审核备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招生,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报名平台”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从方便群众需求出发,积极推进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学校要选择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报名平台”管理,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要切实保障“报名平台”信息安全,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除登记入学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报名平台”信息透露给无关组织或个人。
(三)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督学、单位职工代表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加,对入学新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公开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开发区教育分局备案。开发区教育分局对各学校均衡分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开发区教育分局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学校要将开发区教育分局制定的《致2022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切实规范招生秩序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东教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开发区教育分局确定的招生服务区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严格禁止擅自跨服务区招生。完善入学跟踪制度,各学校要加强与学区内社区、居委会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掌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真实居住信息。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开发区教育分局将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义务教育学校公共招生区域有关规定
高速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一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胜东小学或者华山小学就读。
东三路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景苑学校就读。
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胜东小学或者胜利锦华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市春晖小学或者丽景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郑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的胜源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丽景小学就读。
沂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和胜利大街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汾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景苑学校或者科达小学就读。
惠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英才小学或者市海河小学就读。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悦来湖小学或者市海河小学就读。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沂州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小学阶段可到东凯小学或者市实验小学就读。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广利河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二路以北区域居民子女可到英才小学或东三路小学就读。
胶州路以东、北二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原属市晨阳学校初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景苑学校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
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德州路以南、康洋路外延线以西、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胜利八分场小学或者金湖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胜利四中或者金湖学校就读。
北二路以南,郑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北,东三路以西(原属胜利四中招生区域)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初中阶段可到金湖学校或者胜利四中就读。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胜利四中或者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就读。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府前大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东凯中学就读。
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大街以南,康洋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运河路校区)或者东凯中学就读。
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胜利锦华中学就读。
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原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辽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市海河小学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市实验中学(辽河路校区)或者市晨阳学校就读。
康洋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八路以西、府前街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初中阶段可到东凯实验学校或者东凯中学就读。
王岗、北辛、田庄、大许和邱家村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到东三路小学就读,初中阶段到东凯中学就读;渔民小学毕业学生初中阶段到东凯中学就读。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垦利区签订的教育类事项移交协议,万里、新立、中心、九十六户和六十户村居民适龄子女,小学阶段可到永安胜利希望小学或金湖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可到永安中学或金湖学校就读。
举报/反馈
精彩推荐
正在加载...
垦利学籍能考东营区学校吗
能考东营区民办学校,不能考公办学校。根据查询东营市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可知:全市层面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区域招生的大原则不变,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初中学校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报名志愿学校分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只填报公办学校或只填报民办学校,也可公办学校兼报民办学校。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由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020年山东东营市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已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0年山东东营小学报名定于8月10日-16日进行,招生将坚持属地管理、依法依规、免试就近、阳光招生原则进行。下面 考 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2020年山东东营市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欢迎大家的关注。为做好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xx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东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区政府(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是义务教育管理责任主体,各县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全面统筹做好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及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托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三)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教育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学区的,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确保社会稳定。
(四)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学校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布经教育部门审定的相关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二)报名时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于8月10日至16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7日至18日。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广饶县启慧教育学校在本县域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发布。
(三)入学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3.县级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中,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审批要求进行。
(四)材料审核。原则上由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入学资格审查,教育部门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入学材料进行集中复核或抽查,具体办法由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学区制办学和学校协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教育部门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公示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舆论引导,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按照市委、市政府“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从方便群众需求出发,倡导各教育部门建立区域内统一的网络招生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招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坚持控制班额招生。各县区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班额,坚决防止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问题。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教育部门要按照国家、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班”。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教育部门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在门户网站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教育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对于报名学生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区要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证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要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2.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1.强化入学责任落实。各县区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市教育局将继续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各县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2.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各县区要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五)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报名资格、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手中。各县区教育部门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意见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并将招生意见和所属学校招生简章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市教育局将以上政策在网站公布。
(六)切实规范招生秩序。
1.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小学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2.加强违规查处。各义务教育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妥善解决本区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依法依纪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实行100%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教育部门责任。
(七)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教育部门要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民办学校跨县域招生的,应在新生报到后2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9月30日前,教育部门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以上就是东营国际私立学校招生条件 垦利学籍能考东营区学校吗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国际学校。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宁波市镇海蛟川双语小学
宁波国际学校
上海中学国际部
铁岭枫树岭国际学校
天津英华国际学校
石家庄康福外国语学校
六力国际学校
河北联邦国际学校国际部
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