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国际学校招生电话 福建福州各区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17 10:25:19
2014福建福州各区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
据了解,福州市小学的划片情况是按照1985年的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排除小学搬迁和拆除等情况,基本没有变动。后来新增的小区和学校,也是在就近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的容量和周边学校的布局情况进行补充或微调。市民若想知道各区学校的划片情况可以通过各区教育局查询,鼓楼区电话是87677197,台江区电话是38105820,仓山区电话是63050313,晋安区电话是83991756,马尾区电话是83023101。此外,临近开学时,各小学也会在校门口公示该校的招生片区,市民可前往查询。
部分区属小学划片范围
鼓一小
鼓屏路:13号—79号、20号—64号、国土厅宿舍、粮食厅宿舍、纪委宿舍、公安厅宿舍(鼓屏路)、药监局宿舍、省直机关医院宿舍、卫生厅宿舍(鼓屏路)、省委文印中心宿舍、省医药公司宿舍(鼓屏路)。
鼓西路:2号—132号、机械厅宿舍、冶金厅宿舍、化工厅宿舍、建荣公寓。
北大路:213号—219号、295号—325号。
湖东路:44号—66号、70号—78号、发改委宿舍、省物资厅宿舍、三中宿舍。
新民路:7号—24号、26号—73号、民中巷20号—64号、交通厅宿舍(新民路)、地矿厅宿舍(新民路)。
注:北大路293号锦绣华庭、新民路25号天湖花园原拆原迁户子女划鼓一小,商品房买入者划达明小学。
鼓二小
1.东泰路44号—266号(双号)、福建日报社宿舍、碧玉花园、津泰新村14座。2.津泰路2号—92号(双号)。3.八一七北路125号—189号(单号)、安泰中心。4.东街1号—7号(单号)。5.中军后、省防疫站宿舍。6.南营、安福新村。7.石井巷、石井新村。8.厂巷。9.打银巷。10.花巷。11.锦巷。12.横锦巷。13.织缎巷。
钱塘小学
鼓屏路:86号—192号、95号、105号—183号。
华林路:65号—129号、2号—84号。
冶山路:4号—30号、43号(财政厅宿舍)。
钱塘巷、华林直巷、华林横巷、益香亭、大树下1号。
湖滨路:127号—138号。
北大路:17号—169号、32号—158号。
北后街:1号—55号、2号—14号。
九彩弄巷、外九彩巷、内九彩巷。
福飞路:1号—131号、135号(石油宿舍、嘉信花园、泉塘新村、建行宿舍、经贸委宿舍、沁芳园、锅炉厂宿舍、电子产品检验所、省煤炭宿舍、省电子技术研究所、省电子工业学校宿舍、省蚕桑研究所宿舍、市绿化工程处宿舍、北区水厂宿舍、华京花园)。
崎上路:1号—55号(泉塘小区、华福山庄、泰坤花园、金泉公寓、中机中泰汽配厂宿舍、龙腰干休所、武警医院宿舍)。
铜盘路:4号(市粉磨站宿舍)、6号(省农房宿舍)、16号(省地税、国税宿舍)、18号(儒江劳教所宿舍)、30号。
桥亭:5号、6号(省边防总队宿舍)。
后营:16号—92号(原五厂皮宿舍、省教委宿舍、省电大宿舍、省计委培训中心)。
屛西路:12号(化工研究所宿舍)。
村下:1号—144号(省工商局宿舍)。
龙腰:49号—121号(钢管厂宿舍)。
以下楼盘不划钱塘小学:
北大路113号菁华北大、外九彩巷1号菁华领秀(即翔达公寓)、湖东路26号西湖丽景、北大路169号御西湖、外九彩巷29号九彩新苑、外九彩巷19号九彩苑、华林路89号国坤大厦划达明小学片内。
龙腰路60号左海筑家、福飞路133号武警公寓划屏山小学片内。
注:原拆原迁户子女仍划片钱塘小学片区。
鼓楼实验小学
1.井关外路1号—11号:中华大厦、省政法委宿舍、十九中宿舍、海军宿舍。
2.营迹路:4号规划设计院、15号福州大戏院。
3.屏东路:9号省计量局、12号省检察院宿舍、22号省煤矿公司、57号屏东中学宿舍。
4.华林路133号—169号(单号):邮政华林局、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屏东大厦、省计量局、省妇联、武夷大厦。
5.河边路2号—3号:省电力局宿舍、五交化公司宿舍。
6.环保路:物构所宿舍、省总工会宿舍、省环保局宿舍、市公安局宿舍、保育院宿舍、省外经委宿舍。
7.华保路:原畜牧单位宿舍。
8.华屏路:6号省茶叶公司宿舍、43号省人防办宿舍、龙峰里2号省经济协作办、19号龙峰新村、龙峰里民房、山头角。
9.北江里:51号省工商局宿舍、145号省中福宿舍、北江里农民新村。
10.北环中路45号—109号:省劳保所、省高招办、省计算中心、省中行、北江新村、省外贸集团、市公安局户政中心、市公安局。
11.五四路:208号省闽剧团、217号省电教馆、220号省人行、226号工会大厦、233号保险公司、249号—251号省农科院(不含3号楼)、282号中医学院、296号省药材公司、300号省安全厅。
12.树汤路:2号省政府台办、56号省物资大厦。
台三小
招生片大体范围:八一七中路东侧645号—781号、西侧600号—798号。
具体地点:(1)洋中街道达道社区:学军路1号香榭怡景花园。
(2)洋中街道金斗社区:学军路56号阳光丽景花园、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宿舍、八一七中路608号武装部宿舍、八一七中路758号群升国际E区荣域公寓、八一七中路766号文化宫宿舍、秋龙路2号群升佳境苑。
(3)洋中街道铺前社区:安南路18号和铺前顶路19号菁菁园景公寓、八一七中路647号区委宿舍、八一七中路707号八中宿舍、广达路368号群升御园、铺前顶路20号尚都苑、安南路39号和馨雅景花园、八一七中路789号横街新村。
仓山小学
1.巷下路2号、6号、10号、12号、14号、16号,万春一区、三区,万春巷1号—26号,立新路1号—19号单号(1号、3号、5号、7号除外),上藤路92号—152号(双号),观音佛弄8号—38号,省新巷1号—10号。
2.巷下路7号—23号(单号),公园东路2号,积兴里1号—28号,积兴东里23号—43号,大池乾5号、15号、16号、17号,公园路7号—73号(单号),三一弄1号—8号,象山里1号—41号,金峰里1号—4号,立新路29号—43号。
3.程埔路168号、9号、13号、15号、17号。
4.公园西路2号—26号(双号)、进步路1号—9号、进步路21号金山花园、立新路4号—18号(双号)。
5.程埔路1号、3号,复园路2号—10号(双号)、5号—19号(单号),复园路23号,公园路1号、4号—18号(双号),竹园里1号—15号,公园西路19号,东山里1号—9号。
6.复园支路、复园路21号。
7.马厂街2号(意园新村),马厂街4号、8号、10号、11号、12号,马厂街14号—21号,马厂街23号—29号(单号),马厂前街20号、23号、25号、27号,马厂后街3号,马厂后街5号(新兴公寓),马厂后街7号、9号、10号、11号、13号,程埔路123号(铅笔厂宿舍)、137号(桃花山新村)、139号—167号(单号),对湖路19号、23号—31号(单号),上三路33号弄。
8.上三路21号康山里新村1座—14座,康山里1号—13号。
9.公园东路3号—12号,1之1号至1之6号、30号,埔顶新村47号、48号、49号、50号、51号,六一南路176号弄1—68号。
10.金星村。
麦顶小学
1.塔亭路单号1号—77号,立新路1号、3号、5号、7号,二门里1号—6号,三门里1号—11号,席店弄1号—7号,上池弄1号—12号,下池弄1号—22号。
2.仓前路1号—149号,仓观顶2号—14号(双号),崇圣庵2号—18号(双号),崇圣庵1号—7号(单号),朱厝庵1号—10号,佛寺巷1号—133号(单号),佛寺巷2号—98号(双号),池后弄1号—33号(单号),池后弄2号—78号(双号),天安里1号—9号(单号),天安里2号—18号(双号)。
3.麦园路2号—98号(双号),麦园路41号,槐荫里1号—5号,进步路12号,观井路29号弄5号,乐群路2号—24号。
4.亭下路1号—105号(单号),亭下路2号—92号(双号),亭下弄1号—20号,亭下路76弄1号—11号,亭下路77弄1号—5号,四贤里1号—24号,爱国路1号—7号,仓后街1号—42号,花亭仓1号—11号,金古弄1号—19号,忠烈路1号—28号,龙峰里2号—82号,仓前路151号—251号。
5.进步路10号—25号(不含21号),麦园路13号、15号、17号、21号、31号、35号,居安里1号—38号、广居里新村1号、2号、16号。
6.聚龙明珠、聚龙尚书院。
济宁孔子国际学校高中部招生电话
济宁孔子国际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是0537-3261666。

资料扩展:
济宁孔子学校(Jining Confucius School)于2008年筹建,2009年正式建校,位于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蓼河新城,是一所幼儿园至高中十五年一贯制民办学校。
2022年开始,学校由“济宁孔子国际学校”更名为“济宁孔子学校”,并依据办学层次分设成为济宁孔子学校、济宁孔子高级中学、济宁孔子学校附属幼儿园及济宁孔子学校花园幼儿园四家办学单位,分别独立运营。

学校以“办一所有温度的学校”为目标,创建精致、规范、有温度的管理文化,打造仁爱、博学、有理想的师资队伍,追求规范、高效、品质化的后勤服务,营造儒雅、诗意、润心灵的校园环境。
坚持五育并举,实施素质教育,形成“德育、国学、艺体、科信”四大特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学底蕴、艺体特长、科信素养”的优秀公民。
结合国内外优质的课程资源,以“TLS”中英文绘本为主题课程,获评济宁市中小学精品课程。通过领域拓展、环境创设和游戏载体,让幼儿爱上绘本、乐于表达、敢于辩论,体验生命成长的快乐。

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 #少儿升学# 导语】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现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普通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各县(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排查并严厉査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开展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排査处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有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办法进行。
1、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认真核查统计,根据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认真核定2019年所辖各小学、初中学校的规模轨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以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下达当年招生计划。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738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城镇超过6规制的完全小学、超过12规制或2000人的初中学校,要减少招生计划,三年内达到小学6规制、初中12规制或2000人以下,消除超大规模和大班额学校。
各县(市、区)要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就读,所有小学毕业生能够就近升入公办初中学校学习。保持各学校规模轨制的相对稳定,严格控制班容量。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及早规划,提前部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落实对烈士子女、符条件的现仪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2、合理划定学校服务区(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近年来城镇化发展人口居住变化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校际均衡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状况、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合理确定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确保所划服务区覆盖到每一个居民小区、服务到每一个适龄学生。片区划分时,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划定。服务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宜出现同一幢楼房划为两个学区的情况。要统筹考虑联盟校、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等办学模式改革及资源配置,科学划分片区、确定入学方式,扎实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服务区划分的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制定,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
3、严禁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竟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严禁小学以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特长班等,更不得举办各种实验班和初中补习班。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借读生,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
4、确保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本地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有学上。接收就读的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在各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5、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已制定的本县《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方案》,积极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设有特教辅读班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标准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特教学校要搞好招生工作,努力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
6、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点起点教学
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班”等名义招生。
7、招生工作时间及程序
(1)7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小学和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办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7月下旬将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8月15日前,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8月25日-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9月15日18:00关闭中小学学籍注册系统。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当地实际统一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及各县(市、区)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普职招生规模比例适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公办民办比例适度合理、高中办学条件全面达标的要求,编制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网上统一录取的办法。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借读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学校(包括其他省、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准在我市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全市统一不予调取学生档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工作
1、60%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
将省、市示范高中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分配指标时要以当地初中学校应届毕业学生为基本数据,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优质高中学校指标,分配范围和分配名额。要以有利于控制初中学生择校、有利于改造初中薄弱学校、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并与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2、忻州市共有8所省级示范高中
忻州市共有8所省级示范高中,民办的忻州实验中学、忻州师院附属外国语中学招生计划不进行指标到校分配;面向全市招生的忻州一中、忻州十中由市教育局组织指标的分配;面向本县(市)招生的原平范亭中学、原平一中、定襄中学、河曲中学4所省示范高中由所在县(市)和市教育局共同商定指标分配方案及录取办法。
3、忻州市共有16所市级示范高中
忻州市共有16所市级示范高中,都是面向本县(区)招生。忻州二中、忻州三中、五台中学、五台槐荫中学、代县中学、代县二中,繁峙中学、繁峙沙河中学、宁武高中、静乐一中、神池一中、五寨一中、岢岚中学、保德中学、河曲巡镇中学、偏关中学的指标分配方案和录取办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部门备案。
4、忻州一中、十中60%招生计划分配
忻州一中、忻州十中60%招生计划的分配,市教育局依据各县(市、区)本年度区域内人口总数、初中毕业生数、中考报名人数及省示范高中布局等因素测算下达到县分配计划。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将指标分配到所辖初中学校并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部门备案。
5、需具备本校学籍、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生
享受指标到校计划的学生,必须满足“具有本校学籍、在本校连续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基本条件。2019年忻州一中、忻州十中指标到校计划,非贫困县在统招线下45分内完成,贫困县在统招线下50分内完成,深度贫困县在统招线下55分内完成。未完成指标到校计划的学校计划由县级统筹,县级统筹仍未完成的计划以市统筹完成。市、县统筹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县级统筹计划仅限于具有本县(市、区)学籍且在本县(市、区)学习的考生。市直学校不参与县级统筹。
6、严格执行校内公示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制定合理、科学、可行的操作办法,认真做好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校内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7、招收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特长生
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普通高中不得开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的特长生,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加快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学校
根据《忻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要求,鼓励小规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位设置不足的县(市、区),加快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设立中职部或县职业中学分校,需要按照省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进行改扩建,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标准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审批手续,经省教育厅批准列入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
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管理
坚持基础教育公益性,统筹区域内公办民办教有协调发展,推动民办中小学体量较大的县(市、区)力争在2020年前将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在校生占比降到全国平均水平。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核定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全县中小学招生作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教师个人招生以及招生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选拔和乱收费等扰乱中小学招生及办学秩序的违规行为。民办学校超规模轨制和班容量招生、无计划招生和大规模招揽转学生等,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追究有关学校领导的责任。民办学校必须在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并将招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严格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严格学籍注册程序时间,发挥学籍管理对规范招生的重要作用。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严格监控,从严管理公办小学学生无正当理由提前大规模转入民办学校现象。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数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对部分违规中小学进行监管。
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岀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归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对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较大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示,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对民办中小学招生规模占比和在校生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基础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见附件1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纸、广播、、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中小学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予曝光。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整治处罚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可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采取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各县(市、区)严肃查处追责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各县(市、区)逐校排查情况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市局基教科。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都生、混合编班;
5严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槐荫区国际学校招生电话 福建福州各区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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