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国际外语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贵阳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21 04:00:09
今天小编搜罗了贵阳国际外语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贵阳学院招生简章 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贵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代码:10671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第二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专科招生5387人。本科统招4787人,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1240人(含:金融学140人;会计学100人;“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桐明燃1000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600人;本科招生专业64个。分省、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条 普通本科在花溪校区报到学习;“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班、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科新生在鹿冲关校区报到学习。
第四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
(1)报考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且须参加英语口试。
(2)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统计学专业、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数学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3)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以上(含50%)。
2、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计划,考生入学后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3、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有“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科的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当地槐激所有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5、艺术类专业
(1)在我校组织有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在其他省份,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指定学校的校考合格证。
(2)考生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
2、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3、局虚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一般本科批次(第二批次)和一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一般本科和一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投档线。
4、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5、我校不设置非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分数级差,录取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依次录取。(江苏考生按照江苏省有关规定,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
6、我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体检是否受限及综合素质进行专业安排。
7、总分相同时,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本、专科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其他专业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果数学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8、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调剂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9、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10、在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11、新生入学后,学校原则上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1、我校本科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贵州财经大学 学士学位。
2、国际合作项目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 贵州财经大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进入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习,并符合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爱丁堡龙比亚大学金融服务专业文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Financial Services)。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 贵州财经大学 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进入西密歇根大学学习,并符合西密歇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密歇根大学会计学专业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n Accountancy)。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本科: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 贵州财经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高年级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并符合国外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外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各专科专业:符合 贵州财经大学 专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贵州财经大学 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
第八条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第九条 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 贵州财经大学 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88575779(传真)
第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 http://www.gufe.edu.cn ;
2022年贵州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和研究生。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4152010657。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所有环节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及第二学士学位计划的招生录取)。
第五条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配册管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学校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西藏外)。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培和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确定专业(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一)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三)在投档范围内,当专业成绩相同考生数大于剩余计划数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均按照学校已发布的各类型招棚绝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录取原则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次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生源省高考英语科目满分成绩的50%。
(1)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办,前三年学生在贵州大学学习,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前往林肯大学进行学习,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修完规定学分者,颁发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留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学业,达到毕业条件,颁发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2)由贵州大学和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共同设立的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学生四年均可在贵州大学学习,满足英语要求、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制定的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贵州大学毕业要求及双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可同时获得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双方学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一方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该校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考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可查看其招生简章网址http://rso.gzu.edu.cn)
4.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的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计划。两项专项计划仅招收贵州省内实施区域考生,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一本批次投档前投档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贵州省、四川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 在录取时,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录取子系统中的同分排序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录取子系统中未进行同分排序的,依次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一个阶段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高考成绩、学习成绩及志愿,按照学校大类分流办法,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共计四个专业高考语种为英语外,其余专业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主要为大学英语,少数学生可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推荐选择修读大学日语、大学俄语等作为大学外语必修课程。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仅招收男性考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1、公共事业管理(预征入伍实验班)招生要求。在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学生在人民武装学院校区(花溪)就读,执行军事化管理。考生入伍意愿须坚决,年龄为2002年1月后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男性学生;身高160cm以上;17.5≤体重BMI<30,BMI≥28的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要求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空腹血糖<7.0mmol/L;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通过视力手术矫正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无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扁平足、腋臭、瘢痕体质及色盲、色弱等情况,无肾结石、胆结石等疾病,无哮喘等既往病史,其它身心条件须达到国家最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实验班学生身心条件进行复查。考生大学本科应届毕业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和学校要求应征入伍。2、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园林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无色盲、色弱。3、旅游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醒目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4.绘画、环境设计、雕塑、视觉传达与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余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若在读期间申请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则由北阿拉巴马大学按当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 奖助(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住宿费)减免、社会捐助等多项资助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英方给予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国内不再给予资助。
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期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按贵州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同时,学习期间选择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北阿拉巴马大学为优秀学生提供的奖学金(每学期4000至5000美元)。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复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入学,根据《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预征入伍实验班)的学生将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校区由人武学院进行培养和管理。除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护理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工业设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类、土木类、水利水电工程、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绘工程、矿业类、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地质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新生外,其余新生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最终安排情况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站:http://rso.gzu.edu.cn
联系电话:(0851)88305150、88305151、88292075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贵阳学院招生简章
贵阳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在2019年成为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国内承办高校之一。有生物工程为代表的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阳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怎么样进贵阳一中吗?
中澳班降低50分录取,也就是说,首先你要上538,然后似乎是30000块钱,早交早得,报满为止...
至于今年的具体情况,以下是招生简章
贵州中澳合作学校2007年招生简章
贵州中澳合作学校是经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由贵阳市第一中学与澳大利亚国际应用教育学会共同创办的一所中外合作的新型高级中学。贵州中澳合作学校共享贵阳一中与澳大利亚国际应用教育学会的优质教育资源,毕业颁发国内普通高中文凭。
贵州中澳合作学校开办四年,教育教学成绩显著,会考优良率50%以上,毕业率100%。参加贵州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3人获一等奖、4人获二等奖。参加贵州省高中数学竞赛10人获奖,其中罗心同学获一等奖。参加贵州省英语能力竞赛3人获奖。2006年毕业的首届合作学校学生参加国内高考重点上线率40%,本科上线率70%以上。孙立以144分获高考全省文科英语第一名,罗都都以133分获高考全省文科语文第二名。罗都都被香港城市大学录取,孙立、韩超、邝莺、吴芷莹、陈晋等被北京外国语大学、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录取。还有多名同学进入国外大学学习,实现了低进高出的目标。
办学宗旨:贵州中澳合作学校旨在发挥贵阳一中的办学优势,坚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全面发展,并注重学生个性及特长的发展,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加强中外双方在教育领域的相互交流。采用先进而实用的教学手段,探索中等教育跨国办学模式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发展方式,在知识经济时代培养实用性、外向型、复合型的现代化建设优秀人才。
课程特色:中外双方教师共同授课,学生能享受国际先进的教育方法,中方教师由贵阳一中选派,国际部的外籍教师由澳大利亚国际应用教育学会从海外具有教师资格的外籍教师中选派。学生可自选英语拓展型课程或日语拓展型课程。
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支持下,合作学校在寒暑假举办冬令营、夏令营活动,让学纤物团生到国外进行考察、学习和交流。
毕业去向:中澳合作学校学制为三年。合作学校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享有蚂兆贵阳一中的优质教育资源,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者,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的去向主要有:
1)报考国内大学;
2)报考国外大学。
中澳合作学校除帮助学生实现升入国内普通高校学习的梦想外,还将为准备出国留学的学生开通赴海外大学深造的“直通车”。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国外就读大学、攻读学位提供咨询、帮助和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特殊奖励:中澳合作学校的学生有机会获得相应合作机构的专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的资助。
招生对象及计划:面向贵州省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5--7个班。(面向地
州招收两个地州班,学生须符合贵阳一中面向全省招生的条件,参加贵阳一中面向全省招生录取考试,由于计划受限未被录取的学生。面向贵阳市招收贵阳一中录取分数线下50分之内的择校生。)
收费标准:贵州中澳合作学校的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我们欢迎有志报考贵阳一中的考生报考贵州中澳合作学校,欢迎在筑工作的“海归派”子女、在筑投资经商的华裔子女以及海外同胞、港澳台同胞的子女报考贵州中澳合作学校。相同的目标,不同的选择。让您的孩子充毁橘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孩子上贵阳一中的愿望。
最后,补充说一句,其实一中的中澳班还是不错的,但进来以后就更要努力才行......
2022年贵州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贵州省示范性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贵阳双龙外国语学校除了正常收费外还有其他费用吗 -...
2022年贵阳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梁粗顷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贵阳学院
国标代码:4152010976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教育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组织普通本科招生宣传,负责普通本科招凳神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橡陆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九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
第十条 普通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普通文、理科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高考文化合计总分高的排序在前,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录取排序规则为:专业分高的排序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科排序规则进行。
第十一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含艺术类、体育类)按该省新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英语专业要求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须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且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有关英语口语考试成绩的规定,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十五条 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精准扶贫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5400560(兼传真),0851-85406767
纪检监督电话:0851-8540077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邮编:550005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贵阳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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