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年年国际动画学校招生 吉林师范大学预科班在哪学习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26 14:02:08
今天小编搜罗了四平年年国际动画学校招生 吉林师范大学预科班在哪学习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吉林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师范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分院)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长春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卓越大街39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的本、专科招生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八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 吉林师范大学 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 吉林师范大学 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 吉林师范大学 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九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且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校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方向)、教育学碰蚂、心理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历史学(满族语言文化方向)、汉语国际教育、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民族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环境工程、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工作(社会福利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笑模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地理信息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商务英语、俄语、日语、朝鲜语、德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
专科(高职)专业:初等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初等教育(语文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初等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初等教育(美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
第七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考生的要求
1.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小学教育(英语方向)、汉语国际教育、日语、英语、德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兼招英、俄语考生码衡;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项目)只招英语考生。
旅游管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主干课程及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吉林师范大学 分院和 吉林师范大学 辽源分院所有专业的主干课程及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对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所用乐器的要求
学校对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所用的乐器有一定的限制。详细要求请登录 吉林师范大学 本科招生信息网查看。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原则上,报考师范一般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应在155cm(含155cm)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0cm(含150cm)以上;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应在170cm(含170cm)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cm(含160cm)以上。
第十三条 录取办法
一、总录取原则:
我校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的级差分数原则上为 1——3 分,具体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若同等条件或专业级差后总分相同,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市、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2.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50%的比例确定学校最低高考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再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化媒体艺术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高考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高考专业课成绩的100%。
4.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和《 吉林师范大学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加试要求: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有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吉林省的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以及黑龙江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江西省的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招收其他部分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承认相应省(区、市)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三、专业调剂: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到报考的专业且服从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培养和身体状况要求的专业。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四、特殊省区的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其他说明
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的就读地点在 吉林师范大学 长春校区。
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第一年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jlnu.edu.cn
招办网址: http://zsb.jln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招办电话:0434-3294661
联 系 人:胡老师 孙老师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师范大学预科班在哪学习
依据升银吉林师范大学2020年公布的招生章程显示,其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就读地点为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长春市人民大街9199号)。
预科班的学生余笑橘不可以在一年后随便选报专业。预科一年结束以后,由学校根据考生的具体考试成绩以及学习成绩分配专业。在预科阶段的学习内容主要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
扩展资料:
吉林师范大学2020年部分专业学费标准:
1、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民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地理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3850元/学年;
2、旅游管理、环境工程、工商管理类(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4180元/学年;
3、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400元/学年;
4、 法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4620元/学年;
5、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4840元/学年;
7、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5060元/学年;
8、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竖团、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20元/学年;
9、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940元/学年。
10、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专业:环境工程、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
1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23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24000元/学年。
12、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标准为5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 吉林师范大学-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参考资料来源: 吉林省教育学院-民族教育学院(吉林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中心、吉林省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全国有哪些艺术院校
全国的艺术院校有90余所艺术高等院校,如中国传媒大学、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等。
学音乐可以报考很多音乐类的院校,会比较专业,学的东西也多。
扩展资料:
一、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China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北京市,是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学校成立于1964年,是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而建立;1973年,中国音乐学院与中央音乐学院合并成立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1980年5月,中国音乐学院恢复建制。
截至2014年7月,学校总占地面积60.27亩,有普通本科生1329人,研究生(博士、硕士)524人,教职工387人。据2017年3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开设11个教学单位;2017年,学校开设3个招生专业、15个专业方向;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
二、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Shanghai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上音”,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高等专业音乐(艺术)院校,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
学院前身是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办的“国立音乐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首任院长为蔡元培先生。1929年9月更名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曾用名“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于1956年定名为上海音乐学院。
三、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简称“央音”,位于首都北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和 “211工程”建设院校,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958年自天津迁至北京现址。1960年被确定为国家重点高等学校,1999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原隶属于文化部,2000年划转教育部管理。
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学校下设15个教学单位,三大专业51个招考方向;本科在校生1500多人,研究生在校生近650人。
四、天津美术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Tianjin Academy of Fine Arts)简称“天津美院”,位于天津市中心,是中国最具影响的九所美术院校之一、中国北方重要的美术教育和美术研究中心 ,为中国独立设置的八所美档羡术学院之一 。
学院前身是1906年由中国近代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的北洋女师范学堂。新中国成立后,学校经过多次调整、易名,经历了河北师范学院、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河北艺族野术师范学院、河北美术学院、天津艺术学院等,1980年正式更名为天津美术学院。2008年,学院获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截至2016年12月,学院有天纬路校区和志成道校区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3万平方兆蠢喊米;有12个教学单位,设有15个本科专业;全校教职工428人,有本科以上全日制学生4881人,其中本科生4439人,研究生442人。
五、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Shandong University Of Arts),简称山艺,始建于1958年8月,是一所山东省属综合性艺术高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一,面向全国招收和培养各类艺术人才,是教育部规定的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
学校前身为山东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改建为山东艺术学院,开设本科专业。2016年1月13日,山东省政府和文化部正式签署共建协议,山东艺术学院升格为省部共建高校。
截至2016年9月,学校有济南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313亩,其中长清校区1200亩。学校产权建筑总面积351126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0090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687357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23.33万元。开设50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673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9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241人。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音乐学院
百度百科上海音乐学院
百度百科中央音乐学院
百度百科天津美术学院
百度百科山东艺术学院
2022年同济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同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同济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同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地处 上海 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和沪西校区(真南路500号)等校区开展。
第三条 对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对符合同济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散模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同济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促进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及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保送生、高水平 艺术 团、高水平运动队、 强基计划 、运动训练、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三条 同济大学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 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同济大学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扮脊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同济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同济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冲缺缓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顺序: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北京 市、 天津 市、上海市、 浙江 省、 山东 省和 海南 省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河北 省、 辽宁 省、 江苏 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广东 省和 重庆 市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或“仅历史”的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八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同济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高校专项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录取过程中,同济大学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一条 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资格考生,其录取标准以同济大学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同济大学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 强基计划 、运动训练、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以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强基计划、运动训练等形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和康复物理治疗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四条 由于各省选考科目不同,招生阶段,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名称分别设置为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和技术科学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这两个试验班包含的专业、对应的考生录取政策、 学费 等均一致。入校后学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均一致,一年级统一进入济美学堂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 学习 ,统一进行主修专业确认。
第二十五条 同济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招生专业(类)的体检要求按照《同济大学2022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同济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1.设计学类及其包含专业、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表演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年10000元。2.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及其包含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年15000元。3.医学试验班(国豪精英班)专业为基础医学,每年6500元。4.除1——3所提各专业(类)外,其它按照专业进行招生的收费标准为:(1)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6000元;(2)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16000元;(3)其他各专业每年5000元。5.除1——3所提各专业(类)外,按大类招生后续需要确认主修专业的,在主修专业确认前学费每年5000元,主修专业确认后,按照确认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同4所述。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适合不同标准,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八条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科部共同倡议和直接经费支持在同济大学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同济)+1(德国/瑞士)进阶式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绩合格者获得同济大学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证以及德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同济大学德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均不限制。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学校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或德语。
第三十条 同济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奖、助、贷、补、勤、免、偿”七大资助体系和“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 成长 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模式,保障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促进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三十一条 同济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同济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同济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电子邮箱:tjzsb@tongji.edu.cn
网址:http://bkzs.tongji.edu.cn
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0710
电子邮箱:jcc@tongji.edu.cn
2022年同济大学招生章程
同济大学是始建于1907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是中国最早的国立大学之一,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同济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同济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同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和沪西校区(真南路500号)等校区开展。
第三条 对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同济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哗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同济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促进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同济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三条 同济大学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同济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同济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同济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枝芦并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猛迹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十七条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顺序: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和重庆市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或“仅历史”的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八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同济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高校专项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 录取过程中,同济大学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一条 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资格考生,其录取标准以同济大学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同济大学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强基计划、运动训练、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以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强基计划、运动训练等形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和康复物理治疗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四条 由于各省选考科目不同,招生阶段,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名称分别设置为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和技术科学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这两个试验班包含的专业、对应的考生录取政策、学费等均一致。入校后学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均一致,一年级统一进入济美学堂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学习,统一进行主修专业确认。
第二十五条 同济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招生专业(类)的体检要求按照《同济大学2022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同济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1.设计学类及其包含专业、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表演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年10000元。2.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及其包含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年15000元。3.医学试验班(国豪精英班)专业为基础医学,每年6500元。4.除1~3所提各专业(类)外,其它按照专业进行招生的收费标准为:(1)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6000元;(2)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16000元;(3)其他各专业每年5000元。5.除1~3所提各专业(类)外,按大类招生后续需要确认主修专业的,在主修专业确认前学费每年5000元,主修专业确认后,按照确认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同4所述。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适合不同标准,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八条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科部共同倡议和直接经费支持在同济大学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同济)+1(德国/瑞士)进阶式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绩合格者获得同济大学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证以及德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同济大学德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均不限制。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学校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或德语。
第三十条 同济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奖、助、贷、补、勤、免、偿”七大资助体系和“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成长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模式,保障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促进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第三十一条 同济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同济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同济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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