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际贸易学校招生简章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3招生简章分数线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26 16:46:08
今天小编搜罗了河南国际贸易学校招生简章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3招生简章分数线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3招生简章分数线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各专业录取分数线2023是467分~521分。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二A)2022年在吉林省理科最低录取分为348分,录取位次58939。其中工程造价385分,智能科学与技术378分,健康服务与管理348分,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软件工程专业,最低为435分,也是本校报考最热门的理科专业。
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二A)2022年在吉林省文科最低录取分为459分,录取位次9527。其中财政学468分,汉语言文学462分,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461分,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会计学专业,最低为472分,也是本校报考最热门的文科专业。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简介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现开设有会计学、投资学、税收学、金融数学等37个本科专业和财政、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等45个衫困专科专业。
其中会计学科获河南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省一流本科专或早念业建设点,会计、工程造价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会计、物流管理、法律事务等12个专业为省级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财政、会计、投资与理财、国际贸易实务等10个专业为省级名牌或特色专业。
学校建立了河南省财政干部培训基地、河南省会睁猛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教育基地、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基地、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等。
2021年河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公平、科学选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经教育部批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合作设立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粗轮租,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负责招生、培养、就业等工作。
第三条华北水利水岩兆电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龙子湖校区),邮编:450046;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花园校区),邮编:450045;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龙池大道236号(江淮校区),邮编:464200。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以下简称学校),部标代码10078。学校起源自1951年创建于北京的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水利学校,1954年更名为水利部北京水利学校。1958年北京水力发电学校、北京水力发电函授学院并入,成立北京水利水电学院。1969年迁至河北省磁县岳城水库办学,1971年更名为河北水利水电学院。1977年迁至河北省邯郸市办学,1978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1990年迁至河南省郑州市办学,2000年由水利部主管划转河南省管理。2009年水利部与河南省政府签署共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战略协议。2013年更名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学校是一所以水利电力为特色,工科为主干,理、工、管、农、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占地面积4335亩,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32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8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900余人。双聘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全国模范教师等人才及河南省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模范教师和优秀教师等省级人才60余人。
学校设有水利学院、电力学院等24个教学单位,黄河科学研究院、水文化研究中心等155个研究机构。水利部水务培训中心、水利部电大开放教育办公室设在学校。学校是国家首批硕士学桐洞位授予权单位,是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2年,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6年获批水利部“国家水情教育基地”。2019年被评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获批河南省一个教育部网络思政中心。2020年确定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中部六省一个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学校以国家“双一流”建设和河南省高校分类发展为契机,立足河南,面向全国,持续巩固提升本科教育基础地位,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大力拓展国际合作办学,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水利电力事业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和智力支撑。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65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包括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4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个,省级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3个;15个一流专业,16个省级一流专业。拥有14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第六条建校70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30多万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包括国家部委部长、武警水电部队将军和省部级领导近20名,全国道德模范获得者吴新芬,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优秀大学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等十余项荣誉称号的孟瑞鹏,“雨果奖”“全球华语科幻文学成就奖”“轨迹奖”“克拉克奖”,特级华语科幻星云勋章获得者刘慈欣,以生命拯救生命,以个人力量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使命,传播大爱无疆,组建“中国蓝天救援队”的安少华,欧洲科学院院士,“世界科学院奖”获得者刘xx,海外学者、澳大利亚工程师协会级别会员张晓军,“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高玉生等各领域海内外杰出校友,彰显了学校“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养特色。
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水利科技先进集体”“全国高等院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并被评为“首届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近年来先后荣获“就业竞争力的10张河南教育名片”“全国大学生就业企业评选优秀组织高校奖”“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南国内就业竞争力高校”“河南省大数据双创基地”和“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
第八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全称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学校在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内编制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四条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本章程所说“专业”包括具体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大类。大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定确定先后顺序,如所在省没有具体要求,我校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确定先后顺序规则同上)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已提前确定了拟招生专业(大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以上各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港澳台侨联招、台湾学生学测免试入学录取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中英、中韩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除以上特殊说明的专业外,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但因为学校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小语种方向除外),凡被录取考生应当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程,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及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我校2021年不在各省组织专业校考或单独测试。
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凡投档进入我校阅档范围的考生,按照我校排序规则排序后进行阅档及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
我校排序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40%、专业课成绩乘以6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数,以此综合分数为据排序,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对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教育部及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信息网及其它官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经报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2021年学费标准如下:
本科理工类专业为5000或5500元/生·学年;其中优势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热动)、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车辆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及地下建筑)、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工程为5500元/生·学年。
本科文科类专业为4400或4800元/生·学年;其中优势专业会计学为4800元/生·学年。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俄语、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数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为4400元/生·学年;
本科艺术类专业为8000元/生·学年。
在河南省内招收的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合作办学各本科专业为12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含艺术类中外合作本科专业、乌拉尔学院各专业)为18000元/生·学年。
信息工程学院(省级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各本科专业为12000元/生·学年。
在河南省内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为20000元/生·学年,升入普通本科后按当年所升入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学生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六人间住宿费按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学年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对报到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了一套以“奖、贷、助、勤、补、减、免”为主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同时建立“三位一体”大学生健康救助体系。
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项奖助学金;设立有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有相对稳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立有临时困难补助救补机制等。
第二十五条新生(含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的,颁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自愿申请跨学科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取得主修专业学位资格,满足辅修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批准文件和中外双方合作办学协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乌拉尔学院各专业,学生修完外方学校要求的学分,符合外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外方合作办学学校学士学位证书。中英、中韩合作办学各专业,学生修完外方学校要求的学分,并到外方高校进行一定时间的学习后,符合外方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外方合作办学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行政办公楼626房间
邮编:450046
录取咨询电话:0371-65790702
传真:0371-65577818
招生网址: http://www5.ncwu.edu.cn/zhaoshengwang/
电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hszsbgs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5790233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专业信息
郑州大学商学院2015年在河南招生情况
郑州大学商学院前身为郑州大学经济系,创建于1980年,是河南省高校中最早的经济学系。1993年在原经济系的基础上组建成郑州大学商学院,1999年郑州大学经贸管理系与商学院合并,组成了崭新的郑州大学商学院。郑州大学商学院前身为郑州大学经济系,创建于1980年,是河南省高校中最早的经济学系。1993年在原经济系的基础上组建成郑州大学商学院,1999年郑州大学经贸管理系与商学院合并,形成一个经济、管理两大学科门类相互交融、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商学院。)。2001年郑 州大学商学院成为河南省高校中首家被批准开展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的学院,2009年被批准为我省唯一一所开展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教育的 院校。
郑州大学商学院成立以来,逐步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一直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初步形成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与工商管理学相互结合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多层次的学科体系。针对各学科专业的教学特点,学院设立专门的管理体制,选聘优秀的师资,深受学生和社会的好评。建院20年以来,遵循“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提供一流服务”的宗旨和目标,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郑州大学商学院现有在校普招本科生1763人,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多人,宴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476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2000多人。
郑州大学商学院拥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12人,其中专任教师93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李祥弯18人、 副教授39人,博士3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3%。学院还聘请了30余名国内著名专家为兼职教授。如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吴树青、李京文、乌家培、张卓元等。与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学院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近几年来学院师资哪闷力量、学术梯队实力加强,科研综合实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郑州大学商学院设有6个本科专业: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 学、企业管理学、西方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工商管理硕士(MBA)。
郑州大学商学院2015年本科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复合创新型人才,推进学分制条件下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等跨学科交叉学习的教学改革,以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渠道,经学校批准,商学院现面向郑州大学新校区2013级本科生(音、体、美、空乘专业等艺术类学生除外)招收拟修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学生,欢迎报考。
一、招生专业与课程设置
商学院2015年拟开办本科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有:金融学、会计学、经济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四个专业(注:若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专业将不开班,学生可在商学院内部调剂,也可申请退费;报名人数多于30人的专业,学生不再允许调剂。)。
1.金融学专业
培养目标:学生能够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理论,熟悉相关的金融政策和法规,具备处理证券、投资、银行和保险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所修课程有: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证券投资学、中央银行概论、保险学、货币金融理论、银行会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国际投资学、国际结算、金融专题、宏观经济政策分析、金融市场学、税法等。
2.会计学专业
培养目标:学生能熟练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基本理论和方法,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发展动态,并能提出独到的见解,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了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工具解决会计问题,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教学及科研方面的工作。
所修课程有:西方经济学、管理学、证券投资学、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学、成本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税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等。
3.经济学专业
培养目标: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现代经济理论,熟悉现代东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备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问题能力,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的,能在政府机关、工商企业及学校从事经济管理和教学科研工作的以及独立创业的应用性专门人才。
所修课程有: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经济法、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学、企业经济学、公司治理、房地产经济学、中国农业经济专题、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专题、企业家精神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题等。
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培养目标:学生能系统地掌握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熟悉有关商品、服务、技术贸易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英语交际能力和较好的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能在涉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外资企业、金融机构及研究单位从事外经贸业务、外经贸管理、科学研究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所修课程有: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企业管理、国际投融资、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中国对外贸易概论、国际商务谈判、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结算、世界贸易组织概论、国际商务写作(双语)、外贸制单(双语)、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模拟交易等。
二、教学安排
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属于学校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教学组织由我院负责,单独开班,开课时间安排在星期六、日、节假日或晚上。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与考试。最后一学期毕业论文提前布置、提前答辩。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
在校普通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修满双学位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补考或重修通过的课程累计不超过10学分,经我院初审,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获得相应的证书。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双学位证书单独发放。
四、报名条件及须知
1. 报名条件及流程:
①报名条件:主修专业前3学期所修课程必须全部合格,补考或重修通过课程累计不超过10学分,平均绩点在2.0以上,且主修专业所授学位不能与我院开设的双学位类型相同(我院开设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颁发的是经济学学位,会计学专业颁发的是管理学学位);
②报名流程: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然后持成绩单(院系盖章)、报名表到商学院201房间办理报名手续。
2. 学费:全部学费6000元,分两学年缴纳。具体缴费方式见报名表中的说明。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5月11日至6月8日每周一、四上午9-11点,商学院201房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层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校代码10484。
第五条办学地点: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培养本科生为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学校设置招生录取岩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规模质量并举的原则,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共875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6770人,少数民族预科230人,专科计划1470人,专升本计划280人。本科计划中包括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100人,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76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合作举办,办学地点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校区)法学(检察方向、律师方向和文秘方向)本科计划200人。稿枣腊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专科计划面向部分省招生,艺术类本科计划面向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广西省和山西省招生,专升本计划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以往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为基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办学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等通过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按各省级计划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政策办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00%—120%控制。
第十八条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原则。键滑
1、学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照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同时综合考虑不同专业对相关考试科目、身体条件等因素的要求。对于未能分配到所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的确定,河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广西省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有关证件(卡)工本费等。其中本科专业中普通文科类学费3400元/生?学年;理工类地理科学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统计学类专业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37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5700元/生?学年;会计学(ACCA方向)与会计学(CPACanada方向)缴费15400元/生?学年(其中学费3400元,培养费12000元);引进美国欧道明大学本科课程金融学、会计学、电子商务,与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合作办学金融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引进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本科课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引进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本科课程金融数学,引进澳大利亚邦德大学本科课程法学、广播电视学(财经新闻方向)、工商管理,引进美国爱达荷州立大学本科课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引进印度班加罗尔大学本科课程软件工程13个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20000元/生,预科结束进入本科阶段按所录取专业标准收取学费。高职(专科)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学费3600元/生?学年;对外合作办学(与爱尔兰)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13600元/生?学年;软件学院各专业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年600元到1200元不等。具体收费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取。本科生实施学分制学费收费,每年先按专业收费标准预缴,毕业时根据所选修全部课程学分总数进行结算。
第二十四条高招录取时对没有按照专业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学习期满达到了进入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的,在我校第二批次(考生所在省)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择学习专业。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六条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采取开辟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获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均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邮政编码:450046
学校网址: http://www.huel.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zs.huel.edu.cn
电子邮箱:hncdzsb@huel.edu.cn
微信公众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
新浪微博: http://weibo.com/hncdzsb
腾讯微博: http://t.qq.com/hncd-zsb
招生咨询电话:0371-55551404
河南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 ...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由美国西亚斯集团公司投资,与郑州大学合作,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ort Hays State University,英文缩写FHSU)协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批准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郑州大学二级学院。我院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并开设有国外留学生教育项目。2008年开始依托郑州大学合作实施培养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我 院现建有14个专业学院和二个研究所。分别是商学院、外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歌剧音乐剧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体育学院、护理学院、建筑学院、法学院、汉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理学院和应用认知科学研究所、河南省武秀之歌剧音乐剧研究所,共72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法学和教育学八大学科门类,在校生26000余人。
二、办学特点
我院坚持中西合璧的办学理念,实施国际化全人教育,依托郑州大学和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致力于培养具有英语精、知识新、技能强、交际广、行为雅的国际化复合型实用人才。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办学理念、管理经验、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师、教材等优质教育资源,加速人才和文化的国际交流,并由美国资深教育家组成的顾问团和基金会对学院办学进行督导与支持,同时实施专家参与治校、学生参与管理、家长监督管理,旨在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国际化、现代化、资讯化和科学化的高等学府。
我院高度重视教育和教学工作,以教迅基学为中心,始终把教育质量当作学院的生命线。通过狠抓校风、教风和学风,严格管理,切实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达到学生适应国际化人才对语言、能力和未来发展的要求。
我院努力营造国际化教学环境和氛围,常年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140余名,学生可在课堂内外与教师充分交流。丰富的原版书刊及音像资料,优越的英语教学环境,使学生听、说、读、写、译等诸方面的技能尤为突出。
我院独特的校园建筑凸显中西合璧的校园建筑文化;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体现中西合璧的校园文化;充满生机的学生社团组织彰显中西合璧的校园社团文化;高水准的体艺竞技展示中西合璧的校园体艺文化。同时,提倡不同年级、专业、地域的学生相互交流,以利于专业顷芹知识的交叉和不同文化的相互吸纳与融合。
我院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西亚斯基金会奖助学金、入校及在校奖学雀昌毕金、中外教师资助和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举办各种校园招聘会,与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供需关系等方式,积极帮助毕业生就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和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院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我院坚持走国际化合作办学的道路,在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稳定合作办学的基础上,先后与美国、日本、泰国、印度尼西亚等22个国家的53个学校开展了友好交流与合作。目前,我院每年都有近百人赴美、英、日、法澳等国读研,同时招收来自美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12个国家的留学生。学校被亚太大学联合会、世界大学校长联合会吸收为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200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合作实施学士学位教育项目。2006年,我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格复核。 2007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实施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理学士学位和文学士学位三个学位项目,包括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四个专业。该项目要求,学生必须完成中美共同承认的124个学分(其中82个中方学分, 42个美方学分)。美方的核心课程使用美方合作大学直接提供的全英文原版教材。毕业学生要求通过托福(TOEFL) 61,雅思(IELTS)5.5或密歇根九级(Michigan English Test Level 9)考试三种语言测试中的任意一种。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要求的,除获得由郑州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XX专业学习”)外,还可获得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三、校址校园
我院位于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规划用地2200余亩,实际建设用地1600亩,现有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怪石嶙峋,瀑布飞流,草木繁茂,花团锦簇,是一个适合读书、工作和生活的地方。
我院现有计算机实验室26个,座位1836个;语音实验室21个,听力设备1322台;多媒体教室122个;专业实验室78个。学生公寓设有学习间、卧室和卫生间,配有热水、暖气设备、桌椅、宽带接口和电话端口。
我院体育设施先进齐全。现有灯光网球场、塑胶田径运动场、篮球场、体操排练厅、室内体育馆、室内篮球馆和室内恒温游泳馆,高尔夫球训练场。
四、考生须知
2015年,我院面向河南省、河北省、吉林省、山东省、黑龙江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 报考我院者须参加2015年全国统一高考,填写我院志愿。录取办法按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要求进行。
报考我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者,须填写我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志愿(招生代码:5994),录取办法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要求进行。
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
我院普通本科和专升本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规定要求者,由郑州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XX专业学习”)。
我院普通专科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规定要求者,由郑州大学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XX专业学习”)。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要求的,除可获得郑州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内容显示“在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XX专业学习”)外,还可获得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六、 录取规则及收费标准
在各省或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根据各省或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遵循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不服从调剂或因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我院艺术专业在本科B段录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院录取时遵从考生志愿,依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经河南省物价局批准,我院今年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2015级普通本科专业和体育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3900元/学年,专升本专业收费标准为11950元/学年(音乐表演149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为14900元/学年;普通专科专业9900元/学年。
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中方学费为20950元/学年;美方学分共42个,由美方单独收费,其中30个学分,每学分214美元(根据美国国内经济情况,美方学分费每年都有所浮动)。另外12个学分(四门课)只收取考试费,每门课25美元。
统招生(本、专科学生)兼修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HSU)学士学位的,学费标准按照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收取。
学院地址:河南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 邮 编:451150
电 话:(0371)62606666 传 真:(0371)62601443
学院网址: http://www.sias.edu.cn 电子邮件:ao@si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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