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际贸易学校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26 20:02:09
今天小编搜罗了上海市国际贸易学校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 上海外国语大学 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 上海外国语大学 ,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办学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级招委态孝会的补充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三)制定、报批和公布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并根据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章程制定专项招生简章;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五)客观、公正地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腊纤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专业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区市)和本科第一批招生,考生可同时填报,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含)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政策性加分,对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满足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志愿。若投档成绩相同,且外语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文综,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轮闭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中学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乌克兰语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语、德语(经济学)专业,法语考生可报考法语专业,西班牙语考生可报考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日语考生可报考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
第十七条 考生报考 上海外国语大学 所有专业都必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省级招办未组织口试的省、区、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语口试要求为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口试成绩C(含)以上。
第十八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德语(经济学)、西班牙语(企业管理),每人1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
第二十二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 本科招生网站: 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咨询热线:021-55386006、55381647。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监察电话:021-65422784。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三、选拔模式与申请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15:00至2020年6月25日17:00。登录教育部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 ),请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选择“综合评价”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体会、特长、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打印并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进行公示后上传。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2.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顷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在初审中参考。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28日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等信息。
3.志愿填报
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4.校测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做燃高考投档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确定校测入围名单。校测采取面试的形式,于高考出分后进行,面试中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初步为8月3日)、地点将在教育部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zs.sufe.edu.cn)中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部科目均为合格。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人选及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85%、校测面试成绩占15%、(折算方案见附件)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除强基计划外,综评批次录取先于其他批次录取,一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即被正式录取,请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及确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021-65901267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七、组织与监督
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学校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校测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生初审合格名单、校测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hufe.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一: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合格。
2、校测入围考生如不参加我校校测,校测成绩计为零分。
3、我校将“高考投档成绩”、“校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①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投档成绩/上海市2020年高考总分*100;
②折算后的校测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
4、综合成绩满分为1000,折算如下:
综合成绩=8.5*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1.5*折算后的校测成绩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组别科目要求专业(类)名称组别一物理保险学(保险精算)经济学*(数量经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统计学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数学类组别二不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ACCA)金融学金融学*(银行与国际金融)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社会学
注:“*”专业为中外合作专业;各专业介绍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zs.shufe.edu.cn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上海外国语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品学兼优、外语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专业(类):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语言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列入一个专业组,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2020年6月10日-2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 https://bm.chsi.com.cn/ ,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报名材料交中学核实盖章,再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上传材料应清晰可读,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2.报名初审:学校专家组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29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如发现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初审、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填报要求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确定入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投档(末位态丛同分考生均予以投档),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名单于8月2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升闭颤打印准考证。
5.学校测试:2020年8月3日,入围考生参加学校测试,不参加校测,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校测总分150分,科目为英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准考证为准。面试专家将在评分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严格遴选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考核测试,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分组、考生面试顺序、以及面试考场安排均由测试当日抽签随机确定。
6.总分计算: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按85%、15%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分,总分=高考投档成绩÷660×850+学校测试成绩。
7. 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择优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专业。拟录取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四、管理监督
1.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在各相应环节,对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
4. 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相应资格,并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
5.学校不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 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六、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有三位一体招生吗
上海外国语大学没有三位一体招生,只有自主招生。
上海外国丛弊语大学是国际高校翻译学院联合会(CIUTI)亚太工作组所在地,已开设全部联合国6种官方语文语对组合,获国际会议口译员协会(AIIC)全球最高评级,是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中国唯一位列世界15强的专业会议口译办学机构,英汉语对全球排名第一。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渗乱族制度是指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陪仿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招生资格
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语言方面特长和外语学习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中学生作文或外语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
2.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高中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奖项。
3.高三外语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以内。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在所报考专业相关方面有突出表现,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75名),招生专业为:英语、英语(教育)、翻译、商务英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朝鲜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葡萄牙语、瑞典语、土耳其语、希腊语、意大利语、荷兰语、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国际政治、教育技术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国际新闻)、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关系学。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5年3月1日—31日,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 ),申请注册帐号,登录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照片,填写就读中学信息、高中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模考试成绩、高中阶段作文或外语竞赛获奖情况,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由班主任老师核实并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填报志愿:考生在报考类型一栏选择“普通自主”,中学所学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中学所学外语为日语的考生可以填报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专业;中学所学外语为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应语种的专业。志愿信息打印后须由考生本人签字。
4.撰写个人陈述:考生需结合报考专业,撰写自主招生陈述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不超过1200字。
5.提供推荐与证明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由中学核实并盖章,外语学习成绩突出和具有相关学科特长的考生需由年级组长或校长签署推荐意见,以上推荐与证明材料均需上传至报名系统中的相应栏目。
6.邮寄书面材料:网上报名与邮寄书面材料缺一不可,且书面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复印、书写),并按报名表、志愿信息表、个人陈述报告、中学推荐材料、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无需另加封面),于2015年4月1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工作程序与录取原则
1.材料评审:我校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选拔测试的名单,并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网上缴费:5月11日—20日,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在上外缴费平台缴付报名考试费90元/人(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财预(2003)104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 5号)。
3.打印准考证:完成缴费的考生于6月1日—12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选拔测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我校选拔测试,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测试科目为外语笔试(含听力)、外语口试(面试),测试日期为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5.资格认定:学校根据考生外语笔试(满分200分)与口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与专业,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数袜搏示,同时好枝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薯祥学生所在中学、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公示。
6.录取原则:入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根据其选拔测试结果予以录取并进行公示。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1-65422784。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1647;
电子邮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 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83。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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