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3-09-28 15:48:10
今天小编搜罗了重庆国际艺术学校招生简章 2022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简章希望给择校的家长们提供参考。

重庆工商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2
原文出自[中国美术高考网],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 http://www.ms315.com/html/20220616/202206161101551.htm
2022年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教育部代码:12756。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销橡含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七、学校简介: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学校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显著,在建中的途经大学城、璧山的城市快轨以及成渝快铁一旦完成,铜梁将成为国际都市后花园,届时到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学院占地面积约450亩,总建筑面积71539平方米。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康复治疗技术、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28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八、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如大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其他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九、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我院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
5、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0、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院专业选科要求符合,学院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十一、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学历证书的颁发:我院统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三、奖、助学金、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录取的新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金、“绿色通道”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学院另专门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非艺术类统招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12000元/年;艺术类统招专业为9000—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4-6人间1000—1400元/人/年。
十四、学生因故退(转)学而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561226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 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招生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023-45615877 / 45612381 / 45612385 传真:023-45615888
学校网址:http:// www.cqcmxy.com
招生网址:http://zs.cqcmxy.com/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十六、附则: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2022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握胡基。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段谨
第四条 院校国标码:13589
第五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我校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2年开始招生,2020年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审,由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现有合川校区(A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B校区:合川区濮湖大道168号)、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综合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目前设有跨境商务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影视融媒体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开设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48个、专科专业4个,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为重庆市级一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重庆市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1年获批“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文化体育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与设备,能满足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安排其它语种的教学。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除外)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经生源地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市、区)招生,依据教育部做庆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 以内,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八条 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没有明确规定排序规则的省份,则依次比较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若相同再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要求,我校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
第二十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面向该省(市、区)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山东省、重庆市、河北省、福建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辽宁省等新高考省份考生,按公布的选考科目(含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等)要求录取。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我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奖助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以及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文体竞赛优秀奖、学术科研奖等)。除上述奖助外,为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业支持,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具体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本科四年制,其中普通类本科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具体本科分专业学费标准在我校《招生手册》《新生入学指南》、学校招生官网、学校财务处《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收费标准公示牌》等渠道公示和查询,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住宿费1200-2200元/年,其中铜梁校区6人间1200元/年/生、合川B校区6人间2200元/年/生。
第八章 入学及复查
第二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跨境商务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新生在合川B校区报到,其余学院各专业新生在铜梁校区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之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重要声明: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委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校党委纪检负责全程监督。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招生工作,有关招生相关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81909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
招生热线: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兼传真)
15723231118(夜间值班)、15723238118(短信平台)
咨询QQ:1326976495、1325482229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ccib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ibe.edu.cn
学校地址:合川校区(A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B校区:合川区濮湖大道168号)
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
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美术专业招生简章
重庆三峡学院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是重庆市属公办本科高校(教育部代码10643)。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历经60余年发展,学校成为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文、理为基础,以工为主干,其他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000余人(含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左右。
二、美术学院及专业介绍
重庆三峡学院美术学院创建于1987年,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2人,硕士导师8人,有校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15人。有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五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00余人,2015年学科教育(美术)领域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在校全日制专业硕士生8人。
美术学院用当代创新教育新思想,新观念引领办学,走特色发展之路,逐步建立起良好的内、外部发展平台,针对美术专业特点,进行规范有序的教学、科研与管理,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0部,国家项目立项2个,发表美术论文130余篇,入选国家级、省级美展蠢嫌作品400余件,有200余幅作品获得国家级、省级奖,2项教学成果获重庆市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三等奖,“三峡民间美术”课程为重庆市级精品课程。美术学指基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艺术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成立了美术学院创新实践团队、时装表演模特队、服装与服饰创新实践工作坊、传统生活创新中国画工作坊,加大校企合作,服务地方文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适应社会需求的美术人才。近几年学生多次参加全国、省级美展,国家级获奖作品共计50余件、省级获奖170余件,设计作品曾在教育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至今培养了13000余名合格的美术人才,毕业生就业范围广泛,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均达到90%以上。
美术学(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美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绘画创作和现代艺术设计的实践技能,能适应美术创作、美术编辑、艺术设计、美术宣传和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等领域需求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雕塑材料学、版画、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工艺美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环境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当代环境设计理念,现代设计思想,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发展需要而具有环境设计综合知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设计师,能在各大装饰公司、建筑行业、设计单位等带逗手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设计史、设计透视、素描、色彩、手绘表现、建筑装饰材料与概算、室内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示设计与模型制作、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有创新设计思想与能力,适应时代视觉传达发展需求,有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设计技能,并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素描、色彩、字体设计、图形创意、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数学媒体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动画(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动画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的影视知识,熟练掌握动画设计、动画制作,动画产品开发等实践技能,能在设计公司、游戏公司、传媒公司、艺术教育等单位从事动画、影视制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艺术设计史、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绘画设计、动画场景设计、摄影、网页设计、卡通雕塑、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后期合成技术、DV短片制作、动画造型设计、影视声音、三维动画技术、动画分镜创造等课程。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流行文化视野与民族服饰文化底蕴、兼备创新设计与工艺技能、能适应服装设计、教育、研究、媒体、生产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设计、开发或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主要的专业课程有:中外服装史、服装材料学、服装效果图、服装结构设计、工艺基础、服装CAD、流行成衣设计、职业装设计、创意装设计、配饰设计、形象设计等课程。
三、2020年美术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合计
外省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广西
四川
陕西
甘肃
宁夏
海南
340
180
160
15
15
12
10
10
10
10
20
6
5
10
5
10
5
20
11
6
130503
环境设计
77
51
26
5
3
5
3
3
2
2
5
3
2
2
2
3
2
5
2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67
36
31
2
3
3
3
2
2
5
3
2
2
5
2
2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39
27
12
2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130401
美术学
74
39
35
3
3
3
2
2
2
2
5
2
1
3
2
5
2
2
130310
动 画
60
27
33
3
3
2
2
2
3
1
2
2
1
3
3
130503
环境设计 (3+4中职转段)
23
23
注意:2020年美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四、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市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录取原则最终以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五、美术专业在各省历年录取情况统计
1、重庆三峡学院2019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普通本科新生分数统计表(详见 http://www.sanxiau.edu.cn/zsb/info/1046/1616.htm )
2、2018年重庆三峡学院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统计表(详见 http://www.sanxiau.edu.cn/zsb/info/1046/1507.htm )
3、重庆三峡学院2017年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详见 http://www.sanxiau.edu.cn/zsb/info/1046/1409.htm )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天星路666号(404020)
咨询电话: 招生办: 023—58102264 58106645 58102133
美术学院:58103286
学校网址: www.sanxia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 www.sanxiau.edu.cn/ zsb/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联系邮箱:3789926014@qq.com






宁波市镇海蛟川双语小学
宁波国际学校
上海中学国际部
铁岭枫树岭国际学校
天津英华国际学校
石家庄康福外国语学校
六力国际学校
河北联邦国际学校国际部
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