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条件是什么?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4-04-26 08: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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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条件是什么?
2023年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条件包括入学年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家长条件、户籍和居住证明、入学考试。

1、入学年龄。
12岁及以下(截至2023年9月1日)。
2、学业成绩。
具备较好的学习成绩和良好的综合素质,在小学毕业成绩中排名前30%。小学毕业成绩是对学生小学阶段学习状况的一个总结,往往能够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
3、综合素质。
在品德、纪律、卫生等方面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特长和优势。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品德,遵守学校以及班级的纪律,爱护班级和学校卫生,并且最好在英语方面有所优势,如在英语演讲比赛、英语作文比赛中获奖。

4、家长条件。
家长需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办学方针,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有意就读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学校招生范围、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理性选择。
5、户籍和居住证明。
具备合法的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如户口簿、房产证等。
6、入学考试。
通过学校的入学考试,以确定是否适合进入初中部学习。必须通过入学考试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只有入学考试达标,才能通过考试,进入初中部学习。

报考外国语学校初中的优点:
1、沉浸式英文学习环境。
采用双语模式教学,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交流中,学生与外籍教师沟通都用英语。学生能真正生活在英语环境中,此外,全英文教学环境在提高学生英文水平的基础上,也有助于学生对西方文化的理解以及不同语言思维模式的建立。
2、课程体系设置丰富。
课程设置更为个性化,学生可以充分的学习到中国国家课程体系,同时同时还会接触到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学生可以根据自身优势选择相应课程。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扬长避短,同时对于提升学生的思维层次丰富度也都十分有帮助。
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国标码和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生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浙江、安徽、山东、江苏、福建、江西、山西、甘肃、广西、河北、河南、四川、贵州、西藏、新疆、云南16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要求省份的考生)。
第十七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英语类及全英教学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二十条 凡报考本科英语(师范、非师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凡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教学)、旅游管理(全英教学)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做出适当微调。
第二十一条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和西班牙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免试招收台湾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三十二条 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 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213107
传真:0571-88219311
监督及申诉电话:0571-88219523
招生网址: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外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嘉兴21世纪外国语学校2023年招生要求有那些?
根据招生简章,嘉兴21世纪外国语学校2023年初中招生要求如下:
1、招生对象:符合嘉兴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人数:初一年级招生6个班,每班50人,共计300人。
3、招生范围:全市范围内招生。
4、招生方式:按照嘉兴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执行,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摇号、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5、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6、报名方式:通过嘉兴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志愿等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7、报名费用:每位考生报名费用为50元,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
8、摇号方式:2023年6月22日,按照报名志愿和户籍所在地进行分组摇号,每组摇出的考生数不超过该组计划招生数的120%。摇号结果将在嘉兴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公布,并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以上数据整理自嘉兴21世纪外国语学校2023年初中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嘉兴21世纪外国语学校创办于1995年3月,是一所民办完全中学,隶属于嘉兴教育学院实验学校¹²。经过二十六年的发展,学校现有37个班级1700余名师生。
学校以“打造成为有温度、有品质的学校”为目标,秉承“苦教苦学、精教精学、善教乐学”的教学原则,将“学会做人,学会读书”的教育理念贯彻其中,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试验学校”“浙江省优秀民办学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与嘉兴一中强强联合,深度研究初高中衔接教学,促进学段间的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素养及思维品质,开创初高中教学研究新格局。学校拥有一支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的教师队伍,他们为人师表,专业精良,在各级各类教学比赛、教科研评比中成果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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