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2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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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天津 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o 学校名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o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o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o 学校代码:12484
o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第四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和天津市双高建设单位,首批“1+X” 证书 制度试点单位,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 书 馆纸质藏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 体育 、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智能物流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学前教育、园林技术、广告 艺术 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党务工作等34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近7500人。学院围绕智能制造、智慧商贸物流、人工智能、智慧建造、智慧服务、数字创意打造专业群,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产业学院下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 语言 、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专业 学习 实训提供了保障, 实习 就业 无缝链接。学院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了86个学生 社团 。 毕业生 就业率 常年保持在90%左右,且升学机会较多。天津市高职院校的 毕业 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 校招 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副书记、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党委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纪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学院纪委负责招生监察工作,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和就业情况,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计划核对并上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多、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增,反之也可调减计划,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 高考 报考指南、招生政策文件或我院网站(www.tjbpi.com.cn)或学院公众号。
第八条 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住宿费:普通4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普通6人间每生每学年700元(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 宿舍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办法和规则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 志愿 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录取原则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内蒙古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江苏 省我院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DD”(含)及以上标准,必测等级要求为“5合格”(含)及以上标准,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考生,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执行本章第十二条规定。
我院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上述录取办法和规则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最新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最新要求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
Ø 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美术专业课、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Ø 按专业课成绩投档排名录取时,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Ø 按综合成绩总分投档排名录取时,如综合成绩总分相同,优先录取美术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美术专业成绩再次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次相同,那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我院承认内蒙古美术类统考成绩,内蒙古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录取。
江苏省我院艺术类专业必测等级要求为“4合格”。
如有调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 非艺术类同分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若数学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再相同依次比较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我院承认各省级招生办加分政策,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属省招办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的科类均文理兼招。
第十五条 报考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或统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 考证 等,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因故无法按期报到者,要书面向新生所在系部提出申请请假,准假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2022年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新生报到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可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转专业政策执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并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招生办--->录取查询)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因学院目前电话正在改造,如无法接通,请换个时间或换个电话拨打):
022-60315373、66315884、60315374、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60315378、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6031535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603153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60315254、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60315318、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60315260、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2-60315278、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60315250、25214937(建筑工程系)
022-60315246、25215729(马克思主义学院)
022-60315400、25215029(教务处)022-60315269、25215122(学生处)
022-60315334、25215112(财务处)022-60315377、25216035(后勤管理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60315282、25214013
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学院手机微网站:

QQ:20180326135717
E-mail:tjbpizsb@163.com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北院区)
邮编:300451
2022年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江西 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农业大学向社会公布普通本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性质
1.学校全称:江西农业大学(英译为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2.学校代码:10410
3.学校地址:
(1)江西农业大学(南北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志敏大道1101号
学院:农学院、园林与 艺术 学院(林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工学院、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 计算机 与信息工程学院、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职业 师范 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2)江西农业大学(东校区):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中大道888号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
4.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江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为优势、以生物技术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是江西省最早开展 研究生 教育的高校,是农业农村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2022年学校共招收55个本科专业,除 西藏 、港澳台地区外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城乡规划和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继续实施六个惟义实验班招生,招生专业为农学、林学、动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音乐学设置钢琴、古筝、扬琴、小号、圆号五个小专业在江西省实行提前批单 志愿 招生。
增设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和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招生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普通教师、学生、校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对招生过程中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江西农业大学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我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七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江西农业大学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江西农业大学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江西农业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 考试 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第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和 高考 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改革的 上海 市、 浙江 省、 北京 市、 天津 市、 山东 省、 海南 省、 河北 省、 辽宁 省、 江苏 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广东 省、 重庆 市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改革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江西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生源实际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二条 江西农业大学普通类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于投档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相应文件中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文史类的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报考 理工 类的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英语、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它专业建议按英语语种报考。
第十五条 江西农业大学部分 专业设置 相关要求。
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科学与工程(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会计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软件工程+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为150分计);
报考园林、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建议具有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环境设计、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省外艺术类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江西省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江西省专业合格线和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音乐学考生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750/450)]。
第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西农业大学2022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招生简章”和“江西农业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江西农业大学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录取安排专业时以投档分数为准。
第十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考生除对“色觉异常Ⅱ度(色盲)”(艺术类考生)不予录取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征求考生意见将其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或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条 江西农业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 书 》,再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江西农业大学将依照《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被江西农业大学录取的考生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应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周之内,将放弃入学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寄回学校招生办。
第六章 奖助学金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特长奖学金和企业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等。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当地指定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支持在校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等。
第七章 证书 颁发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江西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的学生按“江西农业大学‘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根据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 学费 标准为:本科文史理工类专业4090-5220元/年,艺术类9600元/年,软件工程和物联网工程( 大一 、 大二 10000元/年, 大三 、 大四 9000元/年);中外高水平大学交流计划班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四年均需向江西农业大学缴纳学费,第三、第四学年赴澳学习,出国费用另计)。本科生在校期间住宿费1000元/年。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3214(兼传真)
E-mail:jxndzsb@126.com
咨询QQ:2865762301
学校网址: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jxndzsb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敏大道1101号江西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330045
第三十三条 录取信息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三十四条 江西农业大学工作人员对于考生咨询的意见或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农业大学本年度本科层次招生。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江西农业大学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江苏)
高校代码:1150(普通文理科)、1450(高职和本科分段培养项目)、1560(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高校全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录取批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学院概况:
学院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航海、造船、港口管理、国际贸易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院校,先后培养出13万人才,遍布航运、港口、造船、经贸、信息等海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学院占地1500多亩,在校生12000人,现设有8院3部,建有42个专业,分布在航海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航运经济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工程,旅游与人文艺术六大类专业群,不仅覆盖了水运产业链的上中下游,还有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软件技术、动漫设计、旅游管理、会展策划、空调制冷等专业,形成了水陆并举、港航并重的专业布局。
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坚持围绕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需要办学。新时期,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学院带来了新的机遇,学院深化了与国家海警局、海事局、水上公安局、中国远洋、中国海运、沿海港口航道等各省市的数百家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关系,通过订单培养,合作育人、保障就业。学院毕业生以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而广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就业半年后薪酬、就业质量等数项指标一直名列同类院校前茅。
一、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普通文理科类、3+2分段培养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需达到2C;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做要求。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3、专业安排: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等级,等级高者优先)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满足等级,按总分排序(综合分相同的,专业等级高者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5、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要求
1、本校商务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作限制,但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考生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三个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需符合如下要求:
①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4.7(0.5)、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②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双眼祼视4.6(0.4)、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8(0.6)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注:②③条括号内数值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③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
备注: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三、定向培养海军直招士官
我校是全国首批于2012年被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指定的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院校之一,为海军大型现代化作战平台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进入大型现代化海上作战平台工作。今年我校该项目获批的招生计划为轮机工程技术专业50人、船舶工程技术专业80人;招生省份为江苏、安徽、江西。其中江苏省内计划轮机工程技术专业30人、船舶工程技术专业50人。详细说明请查看江苏省招生计划专刊。
四、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采用“3+2”分段培养模式分别与南京林业大学共同培养交通运输(物流管理技术)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与南京工程学院共同培养电气自动化专业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与 江苏科技大学 共同培养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应用型本科高端技能型人才。我校招收“物流管理”、“电气自动化”和“船舶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前三年在我校就读,后两年分别在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 学习,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取我校颁发的专科文凭及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 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招生代码为1450 。
五、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
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和卓越国际交流教育基金会举办,在全省选择18家优质高职院参与招生和办学。学生在国内专科三年学习的同时,增加英语强化训练和部分外方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完成上述学习的学生可以直接对接到加拿大百年理工学院、加拿大圣力嘉理工学院、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学院、美国劳伦斯科技大学等国外院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本科课程,学习1.5年或2年后取得本科文凭,外方院校认可本项目学生在国内学习课程的学分。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有会计、涉外旅游、商务英语三个专业。招生代码为1560 。
六、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院校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分别为:工科类专业5300/年·人、文科类专业4700/年·人、艺术类专业6800/年·人、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900/年·人。详见招生计划。
七、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我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奖学金:对各科高考录取分数超过省内公办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设有10000——20000元/人的海事教育发展基金优秀奖学金、录取我校的文理科前50名、艺术类前5名考生设有3000元/人海事教育发展基金特别奖学金,各类新生奖学金不兼得。
八、附则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绝不允许、也绝不委托、协助与或协助任何形式的招生中介机构和个人的招生活动,所有相关招生信息均会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的信息。
2、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28—1150、025-86176333、18512551150
传真号码:025—86176007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邮政编码:211170
官方微博: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jmizsb@126.com ;以上就是国际学校信息网为大家带来的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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