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2023年小学学校工作计划5篇)
来源:国际学校信息网
时间:2024-08-19 1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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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
【 #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河北沧州市运河区中小学招生时间安排公布,为了方便各位家长的查阅,下面 无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各镇中心校、区直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顺利完成2023年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招生原则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小学和初中继续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残疾儿童根据不同残疾程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外来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通过招生调控有效保障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源状况相对均衡。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落实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二)严格遵守招生范围
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校园规模等情况,为每一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全覆盖,划定的片区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承载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合理、适时进行小范围调整,实现各中小学服务范围内生源相对均衡。所有区直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除符合国家规定、全区依规调剂外,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区直小学原则上不得招收两镇农村户籍、农村住房学生;村办学校若学位未满,可招收部分市区适龄儿童入学。

(三)严格控制班容量
按照国家教育部消除大班额专项治理要求,严格落实《运河区消除大班额规划》,严把入口关。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在45—55人之间。民办学校要严格控制住宿生规模,招收的住宿生数量不得超过宿舍和餐厅的规定容量。国办初中小学不允许招收住宿生(两镇南北两头路途较远的村庄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学生除外。)
(四)严格资格审核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的入学资格,并记入家长诚信档案,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书。
2.学校对租房住的适龄儿童要进行入户调查,以调查结果为准。
3.适龄儿童报名,学校要按照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的类别依次招录。对随迁子女,若范围内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登记后报区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调剂到其它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实施房户一致、一房一位
房产证与户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个学位,允许二胎或多胎除外。学校做好查重工作。
(六)随迁子女实施定点学校招生办法
1.小学
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上海路小学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儿童。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实验小学报名就读;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凤凰城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育红小学报名就读;解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西环路小学报名就读;朝阳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回民小学报名就读;迎宾路第二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重庆路小学报名就读;上海路小学招生范围内随迁子女到广州路小学就读。
南环小学只收户口房证齐全的本地学生,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务工人员子女;南环小学招生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北队小学报名就读。
其它区直小学均为随迁子女定点就读学校。
2.初中
十四中、十七中只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十四中范围内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十七中范围内解放西路以南的随迁子女到五中报名就读,解放西路以北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就读;八中、十三中招收房户齐全一致的适龄少年,以及在本校招生范围内买房的随迁子女,八中、十三中范围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到十五中报名就读。
(七)区直学校招生录取次序
不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先招录招生范围内户籍和房证一致的,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对随迁子女,按取得合法证件(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学校学位已满,则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八)实施“一片两校”招生政策
黄河路小学招生范围内万泰阳光、万泰豪景和御景国际三个小区属于黄河路小学和解放路小学两所学校共同的招生范围;迎宾路小学招生范围内幸福街以东御河路以北部分属于迎宾路小学和实验小学两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九)严格执行免试入学
各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与升学有关的任何考试。严禁以考试成绩或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条件选拔学生。
(十)严格控制转学
凡已经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收转学学生。证件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先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调剂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登记完成后,在开学前一周报区教体局审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学的学生要提前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间6月15日—30日,12月15日—30日,所带证件与入学一致。
2.入学条件
1.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儿童可申请小学入学。
已完成小学学业并取得小学毕业证,具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少年可申请初中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房屋产权一致。
3.户口迁入时间要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3月1日以后迁入的,按照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录取。没有学位的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4.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营业房和商用房,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要在2023年5月30日之前。
5.运河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必须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签发日期要在2023年8月15日前。
3.学位登记
全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登记审核制度。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运河区常住户籍人口和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登记。进行学位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籍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需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⑤享受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复印件、住建局开具的入住证明原件、缴纳最近半年以上租金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⑥适龄儿童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外祖)父母户籍上(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并且始终在其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户口本、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该套住房当年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学位;
⑦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上海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十四中、十七中除外);
⑧租住房和单位宿舍的:要在户籍所在地范围内租房,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证原件及复印件(迎宾路小学、黄河路小学、解放路小学、朝阳小学、凤凰城小学、上海路小学、迎宾路第二小学、十四中、十七中除外);
以上住房和户籍信息以住建和公安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3.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二)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运河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半年以上)。
4.原始户口本(户口主页,父母户口页,儿童少年本人户口页)。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入学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
(三)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子女等依相关规定执行
注:申请入学所有报名材料,家长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校方审核后家长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1—2个月。
4.招生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生通知时间
2023年2月初,面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通知。
(二)网上学位登记时间(网址另行公布)
小学:2023年6月3日—5日
初中:2023年7月1日—3日
(三)线下资料审核
小学:6月10日-11日,17日-18日
初中:7月8日-10日
(四)新生资格审核时间
小学:6月26日,各小学将确认审核的适龄儿童的纸质花名册上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初中:7月14日,各初中学校将确认审核的学生纸质花名册报区教体局普教科。
注: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网上报名,获取报名编号。
(五)发放入学通知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通知将通过微信或信息平台通知家长。发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初中分班考试
5.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中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准做招生广告。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广告要经过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严禁未经批准通过各种途径做招生广告;严禁所有公办初中和民办学校到小学开展与招生相关的活动;严禁公办小学向初中学校擅自提供生源信息。
(三)招生过程中,各中小学要设置有专人负责的咨询台(或咨询窗口),校长要保证通讯畅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
(四)对公办中小学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6.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社会百姓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特别是对招生原则、招生时间、招生内容等细节进行的调整要宣传到位。因此,各学校一定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总之,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中小学的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要科学安排招生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招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安全;要强化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升招生工作社会信誉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7.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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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运河区初中招生范围
附件2:2023年运河区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3:2023年运河区中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附件4:2023年运河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表
2023年小学学校工作计划5篇
2023年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篇1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的后勤工作以市教育局、镇教委办工作要点为指导,以保教为中心,后勤助动,进一步树立服务思想,为全面提高我园的办园水平,努力搞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后勤人员队伍建设,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探索规范化途径。
2、扎实有序地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各项安全卫生工作,提高保卫质量。
3、加大校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校产管理制度,做好各项维修工作,保障教育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后勤职工队伍建设
1、不断完善后勤管理网络。成立由园长——后勤负责人——后勤成员的管理网络,加强过程管理,后勤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落实,有检查,尽力为教育一线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2、继续加强员工的思想工作,认真学习幼儿园的各项 规章制度 ,提高自身修养,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继续坚持每日巡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分析解决,并与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发挥指导功效。
(二)强化卫生安全教育,杜绝隐患
1、继续抓好环境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区与责任人,并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幼儿园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2、进一步加强对食堂人员食品加工过程、餐具清洗和消毒过程的检查和指导,切实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保健制度,规范操作。
3、进一步强化保卫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的查询和登记工作,严防幼儿走出园门以及盗窃等现象的发生。
4、认真、及时地做好各种物品、器械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安全使用。
5、继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网络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坚持以防为主,消除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三)加强园产管理,健全园产档案
坚持勤俭办园的原则,积极倡导节约水、电、煤气、材料等,减少浪费。爱护并合理使用园内设施设备,认真做好各类检修工作,对小型维修工作尝试自己动手完成,竭尽所能节约维修经费开支。
(四)抓好校园卫生管理,积极创设平安校园
1、加强园内花木、草坪、养护工作,定期拔草、修枝,美化校园。教育幼儿爱护幼儿园的一草一木。
2、整个校园内外分工到人,明确责任区与责任人,做到保管区随时整洁干净,室内外无纸屑、无痰迹、无杂物,室内保持墙面的整洁,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3、确保园内技防、物防设施完好,加强对园内财产的安全管理。
(五)规范卫生保健工作,充分发挥保健监督作用
1、保健教师要做好幼儿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检疫工作,把好幼儿入园关、防治关、隔离关。按照物品消毒常规要求定期定时进行消毒,控制疾病发生率。
2、全面做好保育工作,重点做好幼儿卫生习惯、一日生活管理、班级日常卫生、班级日常消毒等项工作。检查抽查相结合,提高保育管理的水平。
2023年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篇2
一、教育教学的指导思想:
以‘德’育人,以‘文’化人,习惯‘成’人,活动‘做’人,构建和谐校园,实施规范化、精细化、民主化和人本化管理,创造“诗意化”教育。
二、教育教学的奋斗目标:
创建“五园”特色学校(平安校园、健康校园、文明校园、生态校园、文化校园),实现三个增值目标(学生增值——学业成绩提高,良好习惯养成,责任意识增强;教师增值——教学理念更新,教学艺术娴熟,综合素质提高;学校增值——有形资产增加,教学质量提高,社会信誉度提升)。
三、教育教学的重点工作:
(八、九月份)
1.安排教师分工,制订课程表、教育教学活动表、作息时间表和校历表。
2.组织开学典礼,大力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和“文明”班级及“和谐”教研组。
3.加强入学教育,制定班级公约,以《小学生养成教育读本》为基本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4.强化学籍管理,做好学生报道注册工作,填写学生卡片及电子档案,建立班级家校联系簿。
5.落实值周制度,健全班务日志、教务日志和校务日志日常运行管理记录记载。
6.制订工作计划,完成各学科教师 教学计划 、各处室和班主任、教研组工作计划。
7.签定目标责任书,细化、量化学校工作考核,将教育教学任务及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教师。
8.强化教学质量管理,落实毕业年级提高教学质量的各项保证措施,确保教学质量稳中有升。
9.举行教师职业道德演讲,座谈讨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庆祝第24个教师节。
10.更新教师教学理念,组织语文、数学课程标准研修讲座,撰写课标学习体会与教材重难点分析。
11.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演练活动,组织“三字一话(画)”等教学比武活动。
12.按照“问题即课题”的原则,重视教学课题的研讨;开展“农民工子女”教育课题研究,力争早日结题。
13.组建专业训练队,以各年级为单位成立韵律操、健美操、诗文操、武术操、广播体操等训练队,筹备训练召开秋季运动会。
(十、十一月份)
1.实施“阅读工程”,组织第二届教师“读书报告会”,汇编《读书感悟》文集。
2.组织学生开展读书系列活动,开展阅读、背诵、故事、演讲、习作“五大王”比赛。
3.加强学生养成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日常行为规范知识竞赛活动和测试答卷活动。
4.开展教学“对口帮扶”活动,两校相互选派教师到对方学校学习任教,体验生活。
5.组织教学研讨活动,邀请教研专家、教师点评课堂教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6.组织学科知识竞赛,开展英语单词、数学口算与速算、成语接龙、续写故事等比赛。
7.组织期中考试,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召开学生家长会,汇报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
8.组织学生美术绘画展览、各科作业展览,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
9.确保生活、图形、趣味数学和环境保护、中华民族等校本课程开发任务的完成。
2023年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以11年秋沙市教育局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和谐、优质、发展”六字方针,以办学思想“以书香为伴,与生命同行”为统领,坚定生命即教育原点观,坚持“践行办学思想,打造书香学校”的发展主题,立足办学途径,弘扬“红星精神”(艰苦奋斗、合作探究、追求一流),深化课程改革,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发展写字特色,全面、和谐、持续地提升学校、教师、学生的生命质量。
二、工作目标
长远目标:打造现代的“书香门第”,培养有文化底蕴的新人。
近期目标:争当课改排头兵,争做市区质量强校,争为社会公认特色学校,争创人民满意学校。
三、主要工作
(一)践行办学思想,营造“书香”学校
办学思想是学校文化的核心价值取向,是学校发展的“魂”。学校坚守“以书香为伴,与生命同行”的办学思想,用这个思想统领支配学校的一切办学行为;坚持立足办学途径,拓展办学途径,寻求和实施办学策略,不断营造“书香”学校。
1、解读办学思想,把握学校文化的本质
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这么教?是教师职业生命中永恒的三个问题。学校引导教师通过这“三个问题”的不断追问,强化学校及教师对教育是什么、学校是什么的继续追问,促使教师认同办学思想,共同打造“读书成风、求知若渴、外探内省、博学精思,启智扬善、追求创新”的书香文化,体验“知的渴求、爱的渴望、善的情怀、智的热爱,以及自我的超越和创造的激情”的生命价值。
2、立足办学途径,打造“书香”文化
办学途径是学校生命发展的通道。沿着办学途径,才能找到学校管理的要素----人和事,学校管理的着力点----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实施有效管理。学校通过“营造书香校园,触摸真实生活,共建生命课堂,倡导校本教研,拓展墨趣空间”,不断开拓办学途径,实现人、财、物、事即办学思想、办学行为与办学绩效的整合,突现“书香”文化的特征。
3、完善学校规章,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
规范化管理是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石,是学校走向人本化管理不可逾越的鸿沟。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硬件。学校围绕着“用办学思想引领学校制度创新” 的目标,对学校章程、教育教学管理条例等系列的规章制度进行重建;通过职代会的审议和执行力的加强,促进教师对新的规章制度的认同与自觉遵守;形成制度重强,促进教师对新的规章制度的认同与自觉遵守;形成制度重建与落实的过程是办学思想物化的过程。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教师是实施办学思想和建设学校文化的主体。学校以“校本”为指导,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技术为目的,坚持“学习、工作、反思一体,强化反思;教师、专家互动,突出主体;课题为载体的演绎型科研、‘小现象真问题’为特征的归纳型教研互促,注重实效”的策略,整合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管理和校本课程开发,即将教师队伍建设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二)触摸真实生活,体验生态德育
生命与生活一体两面,生命存在于生活之中,生活是生命的展开与历程。教育因生命而特有,它应该根植于生活。学校致力于构建“触摸真实生活”的全新德育模式,通过构建民主的班级生活、开放的校园生活、真实的社会生活等,让教育回归生活,指向生命,让学生走进生活,在熟悉的、生动的、真实的生活情境中,认识生活,学会生活,创造生活,从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023年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篇4
今日召开新学期第一个行政办公会,在会上校长介绍了上学期期末考试情景,从考试情景看,暴露出培优方面的一些问题,并没有显出培优工作的成绩。认真分析上学期培优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培优班方面
1、虽有雄心壮志,但没有认真实施,工作缺乏务实,理念一大套,措施没落实。
2、没有针对学生实际制定措施,没有认真设计教学计划,没有构成有效的实施步骤,缺乏教学目标。讲课临时凑合,缺乏认真的准备。
3、缺乏培优定位,办学目标不明确,没有把提高学生成绩列为培优班教育方向之一,认为只要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就好,但这些东西却无法考量和评定。
4、在班级管理上也缺乏应有的力度,班风还处懒散的状态。
二、家长学校方面
家长学校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自我主动性不强,还有一些工作没有落实,大致如下:
1、家长委员会没有落实。
2、对七年级家长的培训和学生的纪律培训有计划没有落实。
三、个人成长方面
上学期时间也比较宽裕,认真读了一些家教方面和班主任管理方面的书,提高了自我在这方面的认识,虽然自我没有多少感觉,可是毕竟自我在丰富自我理念上做了一些工作,我想自我的提升也是不知不觉的事情。这学期要坚持下去,争取使自我在教育学和心理学方面能适应自我的工作。
针对上学期自我各方面工作情景,特制定下学期自我的工作计划。
一、培优班工作计划
1、在培优班的教学上,要多倾注精力,从班级管理到课程实施都要做认真设计,并抓好教学落实。
2、要明确办学目标,倾斜学生解题本事的提高。
3、选取一本教材,作为培优班的培优教材,以此为本,精讲多练。
4、开阔同学们知识眼界,拓展解题思路,培养学生知识的应用本事。
5、对教案的书写要认真细致,并要做好 教学反思 。
6、每一周都要做教育 教学总结 ,使工作不断完善。
7、每一节课都要留书面作业,并在每一个教学单元做好测验反馈,及时给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提醒。
8、要经常和家长取得联系,听听他们对培优工作的意见和提议,及时完善管理和教学。
9、经常进行学生评教和家长评教活动,听取学生和家长的呼声,使培优工作取得家长和学生的进取配合。
10、每个月进行一次学科竞赛,对表现好的同学实行鼓励。
11、适时搞一些户外活动,进行亲子教育,密切家长、学校和学生三者之间的关系。
12、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从中体现学生成长的足迹。
二、家长学校工作计划
1、成立家长委员会,做好家长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2、及时听取家长委员会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提议,并汇总上报校长,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参考。
3、做好七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指导工作,在家校共同教育下构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4、对八年级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努力做好青春期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5、对九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学习方法和家教方法指导,使学生的学习能够在原先基础上不断提高。
6、建立家庭教育咨询室,及时解决家庭教育遇到的问题。
三、个人成长
1、继续坚持阅读习惯,使自我的生活因为阅读而欢乐。
2、继续书写博客,记录自我生活中的点滴收获和感悟。
3、提升自我,超越自我,不为平常琐事而烦扰。
4、要有自我的目标,不受别人评价的影响,坚持做好自我。
2023年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我校严格依照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精致教育,精彩文体”的目标,坚持“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的总体工作定位,秉承“给每个孩子留下温暖的记忆”的办学理念,以师生发展为本,紧紧围绕“宽容立德、虚心立学、阳光立本、高雅立教、勤奋立志”之“五立”原则,把河天一小打造成一所充满生机的活力型学校。
二、工作目标
以师生发展为本,紧紧围绕“五立”原则,即宽容立德、虚心立学、阳光立本、高雅立教、勤奋立志,把河天一小打造成一所充满生机的活力型学校。
1、培养学生综合素养: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六年一贯的德育活动体系。
2、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塑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5%以上教师能够开设一门及以上校本课程(选修课),并能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有30%以上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有多个课题在区级以及省市立项。
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为中心、有效学习”的课堂教学变革实验取得成效。初步形成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
4、营造和谐安全环境:进一步理顺、完善办学机制,从而使规模发展和内涵发展相统一,让河天一小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大限度地服务于社会,满足学生、家长、社会的需求。
5、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强校园物理文化的建设,把学校深厚的人文底蕴通过“物”的方式体现出来,建设和谐、美好的幸福校园,提升学校环境的品位。重视校园内人的塑造,培育“润泽进取睿智”的师生行为文化,营造“汇智、慧心、惠群”的环川校园,进而有效地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点:
(一)学校管理工作要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为准绳,以各类名优品牌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组织机构,加强学校品牌管理,探索品质学校发展路径。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打造“数字化校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搭建现代化教育平台。
(二)党建工作要以深入学习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引领学校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真抓实干。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落实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倡导教师做好每一件平凡的小事,树立正确的廉政观,努力促进“求真务实“校风的形成;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党建工作机制,发挥良好的导向和保障作用。
(三)德育工作要以养成教育为重点,以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和开发区德育特色学校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建立班主任导师工作室,开展年轻班主任指导培养工作。启动德育电子化工程,制定《学生手册》。初步实施“颂行为规范,做十美少年”德育模式。推进家校共建工作,建立“家长义工团”。健全心困生档案和管理,使他们得到有效帮助。“阳光体艺”活动继续有效推进;学校社团建设继续深入进行,学生个性、特长平台不断拓展,综合素养进一步提升,体质健康合格率不断提高。“四小”培养全面启动,评选出校级首届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外交家。
(四)教学工作要紧扣“轻负高质”文件精神,优化常态课堂教学,切实做好环境教育与各学科的整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让精心备课、全心上课、细心批改、耐心辅导、潜心科研内化为每个教师的自觉行为。积极开展“基于作业单的互助课堂构建行动”的教学改革,探索适合学校实际情况的课堂教学模式与教学评价;认真做好学科课程的调研和蹲点听课、家长开放日等常规活动,提高并规范教师的课程研究和办学行为。全面做好数字平台的管理和运用;围绕绿色教育主题、体育特色主题和心理教育主题,研发绿色校本课程、体育校本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整合校本课程《徜徉书海》,结合读书节活动内容,探索学校国学教育的新路子。关注后20%学生的帮扶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五)队伍建设要着力打造三支骨干队伍,一是进一步推进名师队伍建设。二是建成一支以市、区级课题负责人为骨干的教育科研队伍,以此带动其他教师的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稳步提高。三是建设教研组长队伍,提升教学第一线领头羊的教育教学能力,营造教研组研修文化,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确立主干课题“基于环川教育办学哲学的学校管理的实践研究”的框架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主导性课题的相关内涵,形成以“环川教育”为主体的、体现学校特色的教育科研理念。开展《基于导学单的小学语文教学的实践研究》、《整体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力实践研究》、《基于国际田联少儿趣味田径的体育校本课程研发的实践研究》、《农村小学科学基于课例的动态教学的行动研究》、《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研究》等课题实践;开发并实施好《趣味田径》、《徜徉书海》、《守望心灵》特色课程;《美丽河天我的家》、《牵手传统节日》等综合课程,力争有1—2个课程成为区级精品课程。
2020年浙江温州瓯海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主要基于哪几条原则?
答: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属公益性事业。规范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始终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等途径,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媒体、群众的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三是便民、惠民、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逐步实现流程再造,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进“线上办理、线下免跑”,实现入学报名、登记、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线上运行,提升便民惠民服务质量。
今年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瓯海区招生政策“稳中有变”,“稳”主要是指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及程序变化不大。继续坚持“招生三分政策”:学校分期、对象分类、录取分批;继续实施网上报名,实现招生事项“无纸化”“零证明”“零次跑”招生便民服务。主要变化有:
(1)实行公民同招。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摇号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光我市要求是统一的,全省要求也是基本一致的。
(2)校网布局调整。一是牛山实验学校新扩建投用(54班);新创办了九年一贯制“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与牛山实验学校合址办学,实行“一校两牌,分区办学”,七年级和一年级面向全区通过艺术术科测试各招2个班;二是新桥街道辖区前三批招生对象(高翔社区、新桥社区高翔组及牛山单元住宅区除外)可以报读区实验中学。区实验中学在完成景山和新桥街道第一至第三批学生录取后,剩余学额可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景山小学或瓯海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该学校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三是对区艺术实验小学和新桥二小施教区进行微调,以新桥街道国鼎路为界,国鼎路以西的住宅小区调整为区艺术实验小学施教区;四是撤销瞿溪第四小学,学生原则上按意愿分流至瞿溪一小、二小和三小;撤销仙岩二小,学生原则上按意愿分流到仙岩华侨小学、仙岩实验小学等学校;五是娄桥古岸头小学今年继续停止招收新生,3至6年级学生继续在学校就读。
(3)特长生招生。2020年开始,瓯海区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对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控制班额有什么硬性规定?招生计划核定公布后还可以扩班或增加班额吗?
答: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学校班额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准班额标准,即小学不得超过45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一经核定公布后不得随意更改,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确需增加的,须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在实施招生前,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瓯海区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瓯海区的民办学校可以在哪个范围招生?
答:依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简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内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
瓯海区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温州森马协和国际学校和温州外国语学校娄桥分校面向瓯海区和鹿城区招生,北外温州附属学校、瓯海区艺术学校以及新居民子女学校面向瓯海区招生。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可在本市域内跨区补招。
瓯海区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瓯海区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办有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
(3)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
(4)父母持有瓯海区不动产权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5)居住在本区内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与瓯海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上述3个条件的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瓯海区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之一的。其中,居住在瓯海区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已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未办理居住证的,其父母一方须在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且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居住登记和社保缴纳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2)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4)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商品房购买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适龄儿童。
(5)允许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须符合招生范围地报名条件。
公民同招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某些民办学校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一般来说,公办学校有义务教育入学保基本,且批次较多、入学信息审核量大、时间长,公办学校的报名截止时间与录取完成时间会相对迟一些。
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
答: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想到民办学校就读,入学报名只能报几所民办学校?
答: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申请在瓯海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兼报相应区域内的公办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最多报2所。
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是怎么一回事?
答: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可在本市域内跨区补招。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后,如何录取?
答: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将为所有报名对象生成顺序号。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同放弃。被两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的,以缴费确认为准。被任意一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不再具有其它民办学校递补机会。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顺序号在未被其它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
如果填报民办学校,是否会影响公办学校的录取?
答: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报名对象,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预录取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特别提醒家长们,要慎重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有艺术类专门学校吗?怎么报名?
答:按照省、市招生办法规定: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瓯海区新设立了一所全日制公办九年一贯制艺术类学校——“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报名对象为符合入读瓯海区公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确认已报辖区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学生(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通过学校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5日—28日,术科测评时间为5月30日,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今年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招收七年级和一年级新生,招收对象为符合入读瓯海区公办学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新居民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能保障在公办学校入学吗?如果想报名到民办学校入学可以吗?
答:瓯海区一直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积极落实“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义务教育适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确保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同时还规定:“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的:其父母双方在瓯海区登记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与瓯海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已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可进入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就读。符合瓯海区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自主参加瓯海区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
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入学优待或者政策性照顾?怎么报名?
答:(1)以下情况适用优待政策: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2)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统筹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3)积分入学统筹照顾入学。根据《关于2020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温瓯新居民〔2020〕1号),鼓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申请参与“积分入学”,积分入围对象可统筹照顾就读瓯海区公办学校。
优待或者照顾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登记报名。报读民办学校的时间为5月21日-25日,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报读公办学校时间为5月25日-29日,照顾对象需要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信息,报读原施教区学校或居住地学校。
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网上报名如何进行?
答:所有公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4日;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日—24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选择(或者直接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查看意向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在招生管理系统中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手册”。
如果已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了,算数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私下预录取的也不可能算数。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已提前招生预录取的对象需要清退到位。
户籍生准备到学区内的公办学校入学,但又担心被统筹到其他学校,从哪里可以获取学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信息?
答: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推动,农村人口城镇化、外地人口本地化、流动人口常住化,城镇人口不断导入,义务教育学位“城镇挤”问题比较突出,瓯海区部分地区出现了学区内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爆棚现象。今年3月区教育局及时在公众号“瓯海教育发布”上公布预警信息,告知公众共有瓯海区外国语小学(小学部)等七所学校达到招生红色预警,按照区域整体招生办法招生时,针对生源超出的情况,第三批招生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执行入学统筹分流。家长可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了解信息。
祖辈产权作为报读依据有什么要求?
答:不动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不动产权证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无房佐证材料),该不动产权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怎么办?
答: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不动产权证报名。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怎么办?
答:须提供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土地证及居住3年以上有关涉及该不动产佐证的水费、电费和广播电视等相关材料,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现场核验,同时结合入户调查的方式予以确认。
共有产权可否作为入学依据?
答:不动产(住宅类)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该产权可以作为报读的依据。
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商品房购房合同原则上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但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部分学额不紧张的区域报读依据,视该区域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也可以作为报读民办学校的依据,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报名时需要准备儿童出生证么?
答:因有较多适龄儿童户口簿中无法明确儿童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所以在网上报名时建议上传出生证。
报名需要准备儿童父母结婚证么?
答:如父母与适龄儿童户口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无法看出儿童父母夫妻关系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
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施教区是随母还是随父?
答:父母离异的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依照法院判定或离婚协议书按其现法定监护人产权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父母离异的新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法院判定或离婚协议书。
瓯海区户籍特殊儿童少年怎么入学?
答: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启智部联系电话:57677901,启音部联系电话:57761176,启明部联系电话57677946),关注学校网站招生信息,及时报名;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网上报名施教区学校,家长需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安排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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