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国际初中招生条件 初中毕业上技校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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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上技校有前途?

建议选择到技校读书的学生,首先要选择一个名誉好,有权威的技校,这样的技校的教学质量比较有保障。其次,学生自己要选择一个有前途并且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选择一个有前途的专业,利于初中生就业,而选择的技校专业一定要是自身感兴趣的专业,利于学生高效的对专业知识学习。
学生在技校学习,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技校的学习氛围相比高中可能会差一些,所以更需要学生有较高的自制力,抵制身边的种种诱惑,脚踏实地的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如果学生在技校将一项专业技术学精通的话,毕业后很容易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的。
总之,读技校究竟有没有用这个问题,更取决于自身在技校的表现。只要自己肯勤奋刻苦的努力,读技校也可以有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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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4条回答)

匿名用户

2017-09-25 回答

可以阿,可以带孩子来学校参观参观看看环境和喜好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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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7-09-25 回答

现在中国各类职业学校很多,包括IT职业学校,所以选之前一定要认准。相比之下,新华电脑学校是很好的,在贵州、陕西、四川、江西、安徽和北京很多地方都有学校,办学规模在国内算大的了,教学模式也还行,主要让学生跟着老师一起做项目,提高了动手能力,以后学出来才能适应工作。此外,全部免费推荐就业的,保障了学生的就业,让学生学起来不必担心以后会不会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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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7-09-26 回答

首先,初中生、高中生肯定是以学技能为主,现在的确是蓝领时代,只要你有技术就很吃香。本来现在大学生就业就不行,工资也赶不到一个技术工人。
第二,现在你还年轻,眼光要放长远,要想远点了,不能只顾眼前说学什么赚钱。要想到自己以后的长远目标,年轻人要有冲劲,要想到自己不会一辈子帮人打工要自己创业。
对你来说,学西点,现在应该很不错,现在餐饮的发展势头很好,像你去学两年出来工作两年积累了经验,自己出来开店创业慢慢发展,肯定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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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大宝

2017-09-26 回答

我感觉实际点还是上技校好。楼主您也说了您的成绩不太好,到了高中未必跟的上,还可能打击自己的信心,这年头有一技之长就相当于有一个铁饭碗,什么时候都能靠自己的技术吃饭,当然了,技术不说学精,至少也得很好。我就曾经因为初中毕业而没有上成职高,到现在还有些后悔。无论楼主怎样选择,对得起自己就行。毕竟关乎到自己的未来走向!

2014贵州贵州贵阳高中录取查询

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和中职学校在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录取工作和招生其它方面的工作涉及到区(市、县)的均由当地招办负责。

全市各普通高中的招生数和招生范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数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五年制专科招生专业和招生数按省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无我市正式户籍但在我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连续在同一学校就读三年,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学生,在就读区(市、县)招生部门报名并参加中考的在录取时享受本区(市、县)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有贵阳市户籍(“三区一地”除外)在本市跨区(市、县)就读的学生,具备就读区(市、县)学校初中连续三年正式学籍在就读区(市、县)招生部门报名参加中考,录取时享受本区(市、县)中考招生政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中考,并享受户籍所在地中考招生政策。

跨省、跨县市、本市内跨区(市、县)就读学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作为借读生只能录取示范性高中类学校择校生、五年制专科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这部分学生高中毕业时,应按当年高考相关政策参加高考报名。

一普通高中录取

凡参加2014年学业(升学)考试且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具体办法详见《贵阳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录取办法》)。

市招考中心在考生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前,分别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升学成绩(含等级)、毕业考评结果、升学成绩总分各分数段人数,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本市户籍应届生2011年中考录取和2014年高考成绩入出口评价,供考生选择就读学校时参考。

招生类别分为统招生、配额生(属统招生)、体艺特长生(属统招生)、择校生、自主招生共五类,其中择校生按规定须缴纳择校费。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按贵阳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贵阳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筑教体发[2014] 34号)执行。

1.统招生录取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网招系统根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含等级)和毕业考评结果在网上择优录取。

2.配额生录取

配额生计划:将“三区一地”范围内示范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名额分配到“三区一地”内各初中学校;各区(市、县)示范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名额分配到本区(市、县)各初中学校。

配额生计划的分配办法:“三区一地”内公办初中学校按2011年秋季初一新生实际报到人数分配、企事业及民办初中学校按2014年参加学业考试初中应届生报名人数分配。初三应届生报名人数较少的学校,由若干所学校组成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

各区(市、县)示范性高中对初中学校配额生分配办法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配额生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在选报某所示范性高中学校时,若未被该校统招生录取,随即自动进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或单元)分配到的配额生名额内,在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择优录取。若某校配额生指标未录取完,该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

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考生不能享用该校的配额生指标。各初中学校在中考报名时应按要求将标记录入报名程序。

2014年起,贵阳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贵阳十二中、贵阳二十一中、贵阳三中、贵阳二十三中、新世界国际学校)、贵阳市实验三中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贵阳十四中、贵阳十六中、贵阳十三中)、贵阳民族中学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花溪民族中学、花溪第三中学、开阳禾丰民族中学),按三个集团龙头高中学校面向贵阳市招生总计划的2%另外追加招生计划,面向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招生。

3.择校生录取

按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择校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含等级)和毕业考评结果择优录取。

4.体艺特长生录取

按市教育局下达的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特长生中考总分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确有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的,区属高中学校报当地主管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同意,省、市直属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复核同意,可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30分以内录取,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转入统招生计划。

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在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4日内将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特长生名单(附考生成绩单原件)交市招考中心在网上办理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特长生名单的高中学校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度特长生招生。

凡作为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的报名录取。

5.自主招生

有自主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收部分统招生,自主招收的学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本校择校生的分数。

报读中外合作学校、中外合作班的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学校负责在网上录取。已被其它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到此类学校报名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指导计划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单到招生学校报名,学校择优录取,于8月17日至21日持预录考生名单(附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6.配额定向生的录取

“三区一地”内的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各区(市、县)一部分的定向招生计划(见《贵阳市2014年“三区一地”示范性高中学校面向区(县、市)招收定向生计划》), 各区(市、县)考生可在普通高中网上报名录取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按统招生的录取办法录取。这部分考生在高中毕业参加高考时按当年高考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未被“三区一地”内示范性高中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本区(市、县)高中录取。

根据《贵阳市2014年区(市、县) 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计划》的要求“三区一地”以外其它区(市、县)辖区内的示范性高中分配一部分招生计划供全市[本区(市、县)考生除外]考生选报,按示范性高中统招生的录取要求和录取时间参加网上报名,择优录取。

网上录取结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按市招考中心的规定(文另发),由各学校面向贵阳市自主招生,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单报名,学校择优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各高中学校到市招考中心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二五年制专科学校招生录取

参加我市2014年中考,有我省正式户籍拟报读五年制专科学校的考生在网上选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遇最后一个招生指标有若干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体育、艺术类五年制专科的考生,还必须按规定先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术科测试。(详见各校招生简章或到招生学校咨询)

三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录取

市招考中心统一公布贵阳市中等职业招生学校的名称及专业。

我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在网上录取,具体办法见《贵阳市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办法》。

未参加2014年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往届初中生、高中毕业生、外地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参加网上录取,学生直接到自己选择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市属中等职业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学校于9月 14日至20日和10月12日至20日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贵州省教育厅的工作重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的重要之年。全厅(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高举“发展、团结、奋斗”旗帜、自觉践行“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落实“改革开放年”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推进全省教育事业“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好又快”发展。狠抓“十二五”我省教育事业“12345”主要工作思路落实,狠抓贵州教育精神的弘扬和干部作风建设,狠抓省委省政府及厅已出台的重要文件落地,狠抓“4+2”突破工程建设和教育投资增长,狠抓“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这一“规划纲要”之魂,努力创造一个“高于过去、高于西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贵州教育速度。
(一)抓好文件学习,武装统一思想
1.认真学习宣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制定厅《实施方案》,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十二五”项目规划及分年度建设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最大限度支持。(计财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2.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主基调、“三化同步”主战略和“稳中求快、快中保好、能快则快、又好又快”总要求,宣传新时期“贵州教育精神”,全省教育系统 “十二五”“12345”主要工作思路。全省上下统一思想,进一步振奋精神,不甘落后,攻坚克难,扭住重大任务抓落实,千方百计加快发展。(报刊社、社政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3.分期分批举办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学习班,领会掌握国务院、省、厅(委)一系列重要文件的精神实质。(人事处、师范处、教师教育学校)
(二)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
4.新建、改扩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100所,力争完成200所。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40万平方米,协助建设部门督促各地建设教师公租房46万平方米(1.3万套),竣工“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学校150所。督促5所高校入驻花溪高校聚集区办学。(计财处〔项目办〕、督导办、组织处)
5.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5个县搞好国家试点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资助办、体卫艺处)
6.推动各地为全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安保、校医、宿管和食堂工作人员1.1万人。(安稳处、体卫艺处、基教处、人事处)
7.争取省政府出台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余庆县等11个县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验收。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0%以上。(计财处、基教处、督导办)
8.指导遵义县等34个县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确保通过省政府考核验收。新增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60%以上。(督导办、基教处、职教处、计财处〔项目办〕)
9.努力增加高等教育资源,调整高等学校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力争组建贵州理工学院,贵州民族学院、贵州财经学院更名为大学。制定出台《贵州省“十二五”院校设置规划》。启动高职高专设置省级评估审批工作。努力争取增加招生计划,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4%以上。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初次就业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计财处、高教处、招考院、就业指导中心)
(三)加大教育投入,加快“4+2”工程建设
10.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资,投资多就能发展快”的理念。掀起抓项目抓投资高潮,千方百计破解“钱从哪里来”的难题,多渠道增加教育项目和投资。进一步完善项目编报工作,建立健全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建设一批、投用一批的项目建设良性机制;推动高校和市(州)、县用好用足已出台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足额征收使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计财处〔项目办〕)
11.加快项目建设。按照“快速、安全、节俭、廉政,质量、特色”、“五化三园”(规划、硬化、净化、绿化、文化,花园、家园、乐园)和“突出重点、相对集中,投入一所、完善一所、示范一所”的建校方针,千方百计加快“4+2”工程建设,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新建、改扩建一批规模较大的中职学校。推动贵州大学花溪校区扩建工程二期艺术学科组团和贵州民族学院、遵义医学院、贵州师范学院、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计财处〔项目办〕、职成教处)
(四)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发挥脱贫致富“直通车”作用
12.加快清镇职教城建设,力争4所职业院校入驻办学、5所职业院校开工建设。扶持毕节市双山职教园区和其他市(州)职教园区建设,强力推进职教优质资源向园区聚集,做大做强优质资源。新增5所以上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职成教处)
13.在全省喊响“职校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口号。编写出版《农村初三学生职业生涯指导读本》和《中职招生专业目录》,引导农村初中毕业生积极报读中职学校。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春秋两季新招23万以上中职学生,其中向省外优质中职学校输送5万人,形成“两条腿”走路的开放办学格局。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任务。(职成教处、招考院)
14.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加快“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集中进行一次全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3月底前召开“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大发展”动员大会。举办好省、市(州)、县“职教活动月”和职业技能大赛。(职成教处、师范处)
15.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丰富高、中职协调发展内涵,继续推进 “中职-高职-本科”直通“立交桥” 的建立, 扩大对口直升规模。扩大中职免试推优比例;探索高职与本科院校合作培养我省产业发展紧缺的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职成教处、计财处、高教处、招考院)
(五)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产学研结合及成果转化
16.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质量是生命线”指示。继续实施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遴选一批教学团队、特色专业。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在贵州大学和省属重点建设大学中开展向社会公布“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试点。加大对市(州)高校支持指导力度。(高教处)
17.召开高校科技工作会议,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125”计划(“十二五”期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强科技创新和官产学研用结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贵州大学建设“大学科技园”。召开全省高校社科工作会议,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科研处、社政处)
18.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新增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5—10个、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省重点支持学科10个以上。(科研处)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9.狠抓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全省教师宣誓并认真践行“贵州教师誓词”。建立健全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加强省内外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建成13个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加强高校教师管理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遴选20名左右高校教学名师。抓好“免费师范生”招生就业工作。(师范处、教师教育学校、高教处、招考院、就业指导中心)
20.大力实施“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国培、省培计划”,培训中小学教师4万人。继续实施“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加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长培训工作,省级培训中小学校长、园长1000人。(师范处、教师教育学校)
21.努力争取更多“国家特岗教师计划”,补充中小学“国特”教师4500名。指导督促2009年特岗计划项目县做好特岗教师接转工作。(师范处)
22.召开全省素质教育推进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三生、四爱、五心”(生命、生存、生活;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爱师长;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减负、增效、提质”要求。做好《贵州省初中学生实用技术》地方课程扩面提质工作。(基教处、督导办、质量监测中心)
(七)强力推进开放、改革、创新
23.积极开展“改革开放年”活动。积极探索以人为本、服务需要的人才培养理念。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形成政府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简政放权加大县级政府教育统筹权。支持县(市、区)开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扩张优质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教育均衡发展。(法规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学前教育处、民办教育处)
24.督促高校认真落实与省外高水平大学签订的对口帮扶协议,推动高中阶段学校与省外优质高中(中职)签订“一对一”帮扶协议,全面提升本省学校“软实力”。召开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恳谈会。(民教处)
25.出台教师职称评审改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对口提升学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定期交流指导性文件。推动县(市、区)出台交流政策,加大交流力度,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教师逐步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人事处、基教处、师范处、科研处)
26.制定高校网站跟踪管理意见,继续开展高校网站测评工作,推动高校树立对外开放良好形象,提高网站服务师生的实用性,确保安全性。制定高中阶段学校网站评估意见,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加强网站建设。(社政处)
27.办好第五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增强开放性和实效性。设立省级来黔留学奖学金,以激励机制鼓励高校多招留学生,多聘请外教。加大公派出国留学力度,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调整派出结构,提升选派层次,提高选派质量。推进与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开展学生国际交流活动。加强汉语推广工作。大力引进“三高”人才,全省高校力争引进博士400人。(国际处、国际交流中心、人事处)
28.推进继续教育发展。加快发展成人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探索“开放大学”建设工作。(职成教处、高教处、招考院)
29.狠抓《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意见》的落实。新增民办幼儿园30所、民办高中阶段学校7所和民办高等职业学院1所。加强贵州格奥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筹建工作的指导。启动修订完善《贵州省民办高等学校政府督导专员制度》工作。(民办处、组织处)
30.指导有关高校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整改工作。(民办处)
31.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办好厅网站、《厅简报》、《厅重要情况专报》、《贵州教育》和《贵州教育报》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办公室、报刊社)
(八)大力发展教育信息化
32.建成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终端。建成省市县、高校视频会议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全厅无纸化办公。(办公室、电教馆)
33.准确发布上年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利用校安信息管理系统加强“4+2”工程管理。(信息中心、招考院、计财处〔项目办〕)
34.召开中小学信息化推进会。以教企合作模式实现乡(镇)以上中小学校宽带入校并联通互联网。推动农村中小学通过互联网积极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展教师网络研修,利用信息技术加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电教馆、基教处、师范处、教科院)
(九)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5.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确保学校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加强安全教育和演练;继续推进学校警务室建设和校方责任险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文明校园建设;评选“十佳校园优秀保安”和“十佳校园优秀警察”,组织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展;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化“三访”(接访、走访、回访)活动。(安稳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36.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完成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对外承包食堂全部收回由学校自办自管任务,确保中小学食堂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和正常运转。(安稳处、体卫艺处)
37.在全省市(州)、县城所在地新建一批规模较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缓解随迁子女就学难和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计财处〔项目办〕)
38.召开全省城镇农民工子女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工作会议,关心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成长。制定下发《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基教处)
39.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加强资助资金管理,强化资助资金审计工作,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启动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工作,畅通社会捐资助学渠道。建立健全市(州)、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资助办、纪检监察室、审计处)
40.稳妥解决全省代课人员问题。开展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前期调研工作。抓好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厅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人事处、师范处、厅属各单位)
41.扎实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继续深化“阳光招生”制度,切实维护招生考试的社会信誉。(招考院)
42.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省直十二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推动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法规处、基教处、职成教处、社政处)
43.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启动新一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工作。在党的十八大前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活动。办好大学生校园文化月。形成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局面。(社政处)
(十)切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44.加快民族教育发展。制定《贵州教育扶贫实施方案》。抓好学校民族民间文化进课堂、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工作。编译出版“双语教材”。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民教处)
45.配合省人大做好《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订工作,力争年内颁布施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活动。启动高校章程制定工作。(法规处)
46.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制定我省“十二五”《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规划》,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基教处)
47.力争调整各类教育收费标准。推动制定幼儿园、中职教育生均经费拨款标准。继续做好高校债务化解工作。(计财处)
48.组织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暨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指导市(州)、县开展中小学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作用。启动制定基础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积极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督导办、质量监测中心)
49.按照《省直高校加快发展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认真做好省属、厅属高校加快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化拓展“五先进一满意”活动。加强教育系统党的纯洁性建设。组织宣讲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处、纪检监察室、社政处)
50.新招学前幼儿34万人,新补充幼儿教师5000人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2%。制定《贵州省学前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修订完善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做好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启动县乡村集团化办园试点。(学前教育处、质量监测中心)
51.做好高校学籍学年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做好省属中职学校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和学历证书验印工作。评选表彰2012届高校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生处)
52.加强教育科研,召开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围绕厅“12345”主要工作思路和重大工作任务开展教育科研。第一批十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第二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编辑出版《2011年强教兴黔故事》。完善德育网建设。完成省教育学会换届工作。(教科院)
53.认真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推动校园特色文化建设。开展“绿色大学”评选工作。(社政处、计财处)
54.继续大力推动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工作。组团参加全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节。推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举办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并参加全国展演。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和学生营养干预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制订贵州省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和卫生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对口帮扶工作。(体卫艺处)
55.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师、图书馆(室)管理人员,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实验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图书馆(室)评优和实验论文评选。编制贵州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质量技术标准。(装备中心)
5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资金监管,完善“校财局管”管理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遏制教育系统择校乱收费、教师有偿补课、教辅泛滥等问题。(纪检监察室、计财处)
57.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开展对省直高校、花溪高校聚集区和清镇职教城等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跟踪审计和部分高校基建财务决算专项审计。进一步清理高校“小金库”。对中小学学校学生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处、纪检监察室)
58.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指导毕节市黔西县接受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加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加强学校教育工会和教职代会建设,进一步推动校务公开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举办第十八届省直高校老年书画展。(语委办、教育工会、离退休处)
59.继续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创先争优等活动。全省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忧患、机遇、政治、大局、责任、发展、开放、改革、创新、服务意识。继续提高干部职工的执行力、落实力和创新力,做到“反应快、部署快、落实快、反馈快”。做到“四好”、“四要十不准”、“十个不让”。(机关党办、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60.认真做好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厅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对工作要点60条实行月调度、季报告、半年检查、年底考核,纳入目标考核,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改善全厅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力争年底办公区整体搬入金阳新区并开工建设职工住房。(机关党办、办公室、基建办、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新的一年,全省教育系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干字当头、敢想敢干、多思会干、真抓实干”要求,坚持以优先发展为前提,以育人为核心,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主要任务,以开放改革创新为动力,大胆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创新性创造性开展工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更加实干的作风,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毫不动摇地加快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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